生物多樣性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根基,也是地球生命共同體的命脈。在江河湖海的碧波之下,在深山密林的寂靜深處,藏著無數脆弱又鮮活的生命,當自然無言、生靈無聲,法治,便是守護這些沉默權益最堅實的鎧甲。
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5件人民法院依法保護生物多樣性典型案例,彰顯人民法院依法保護生物多樣性、筑牢生態安全屏障的堅定決心,引導全社會凝聚保護共識,以規則之治、裁判之力為萬物生靈撐起司法保護之傘。
加強生態系統多樣性司法保護,共建萬物共生美麗家園
雪豹是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是高山生態系統的旗艦物種,對維持高山生態系統平衡具有重要作用。在案例二被告人阿某入冬后進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昭蘇縣某森林區域,選擇靠近水流的狹窄山谷地帶布設獵夾,并使用繩索、刀具等致雪豹死亡。案發后,公安機關從其家中查獲五張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雪豹的皮張(成年三只、幼崽兩只)。
烏魯木齊鐵路運輸中級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阿某非法獵捕、殺害雪豹,構成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屬情節特別嚴重。綜合考量阿某具有的認罪認罰等情節,以及親屬代為繳納款項等情況,認定被告人阿某犯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五萬元;與所犯其他罪行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獵夾結束的是雪豹的生命,判決帶來的是失去自由的代價。人民法院著力推進生態系統整體保護和系統修復,對破壞生態平衡、危害野生物種的犯罪行為堅決亮劍、依法嚴懲,也對潛在違法犯罪分子形成強大震懾。
西雙版納擁有“北回歸沙漠帶”上保存完好的熱帶雨林生態系統,被譽為“北回歸沙漠帶上的綠寶石”。在這片“綠寶石”中,生長著石斛屬植物和大花萬代蘭等野生植物,它們在雨林的氤氳水汽中靜靜生長綻放,卻屢屢成為非法采摘的目標。
2023年3月,被告胡某某為獲取利益,擅自進入云南省勐海縣某鎮附近林區采摘石斛屬植物和大花萬代蘭,均為國家二級保護野生植物。
本案中,昆明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堅持“修復優先”,認為面對此類系統性損害,及時修復尤為重要。法院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并達成協議,由被告胡某某以勞務代償的方式將涉案石斛屬植物和大花萬代蘭回植到勐海縣原生環境進行保護。后經法院回訪,回植的野生植物長勢良好,植株健康,達到了預期修復目的。
全面加強生態系統多樣性司法保護,既需要鐵腕懲治犯罪的力度,也需要系統修復生態的智慧。人民法院以剛柔并濟的司法手段,為萬物生靈筑牢安全屏障。
加強生物物種多樣性司法保護,織密物種保護法網
人民法院助力推進旗艦物種、關鍵物種保護和外來入侵物種防控,構筑起生物多樣性保護又一道堅實司法防線。
案例一中,楊某等四人僅僅為了滿足“口腹之欲”,便將罪惡之手伸向了東亞地區珍稀的大型涉禽東方白鸛。
2023年8月,被告人楊某、劉某、熊某某、李某共同商議獵捕野生動物食用。四人尋至江蘇省淮安市淮安區某村附近發現四只野生白色“大鳥”并共同商議進行獵殺,導致兩只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東方白鸛喪失行動能力。在此期間,楊某等因當地村民制止遂將東方白鸛放至田間并駕車逃離現場。涉案兩只東方白鸛救助無效后均死亡。
面對如此行徑,人民法院利劍出鞘,依法對楊某等人獵殺東方白鸛的犯罪行為予以嚴懲。以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守護生物物種資源,絕不讓“舌尖上的貪婪”踐踏生態紅線。
江蘇省盱眙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楊某等四人違反國家野生動物保護法律,實施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東方白鸛的行為,已構成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且屬情節嚴重。綜合考慮各被告人犯罪情節、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以及到案后的表現等,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三個月至四年不等,并處罰金五萬元至三萬元不等。
更值得關注的是,法院選擇以庭審直播的方式公開審理此案。突破線下空間局限,將案件審理變成一堂面向全社會的物種多樣性司法保護公開課。無數網友通過屏幕,直觀感受非法獵捕行為的現實危害。一案審理,萬人受教育——這遠比一紙判決走得更遠。
馬纓丹,作為被列入重點管理名錄的外來入侵物種,種植在城市綠地會破壞當地生態要素間的聯系與平衡,降低生物多樣性、威脅生態系統平衡。
在案例五中,重慶市某區人民檢察院在履職中發現轄區城市綠地多處種植有馬纓丹,建議某局履行城市園林綠化管理和生物多樣性保護職責,依法處理違規種植的外來入侵物種馬纓丹。某局作出書面回復。某區人民檢察院認為檢察建議發出后某局未依法履行法定職責,社會公共利益仍處于受侵害狀態,故提起本案訴訟。訴訟過程中,某局滅除了涉案馬纓丹并督促管護單位加強觀察。后某區人民檢察院勘查現場發現案涉地仍生長有馬纓丹幼苗。
原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行政機關履行外來入侵物種防控職責不當會致使社會公共利益受侵害,某局雖采取措施滅除馬纓丹,但未進行跟蹤觀察,涉案馬纓丹未得到全面清除,社會公共利益受侵害狀態仍未消除。遂判決責令某局繼續履行防控外來入侵物種馬纓丹的法定職責。
本案系依法督促行政機關全面履行防控外來入侵物種法定職責的典型案例,人民法院以司法裁判明確:防控外來入侵物種,行政機關不能止步于一次性清理,必須持續跟蹤觀察、確保徹底清除,將法定職責履行到位。馬纓丹雖小,外來物種防控的防線不可失守。
加強生物遺傳資源多樣性司法保護,守住遺傳資源安全關
青藏高原,蒼穹低垂,凍土蒼茫。
在這片高寒缺氧的極限之地,野牦牛以其頑強的生命力繁衍生息,成為高原生態系統中不可或缺的特有物種。然而,正是這份珍稀,引來了不法之徒的覬覦。
2024年7月,被告人西某、意某在青海省曲麻萊縣非法獵捕三只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野牦牛幼犢,被生態管護員發現并報警后,兩人在現場配合等待公安機關處置。后涉案三只野牦牛幼犢相繼死亡。
西寧鐵路運輸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西某、意某共同非法獵捕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野牦牛幼犢三只,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西某、意某構成自首,且自愿認罪認罰。意某系累犯,應從重處罰。法院最終依法判處西某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三萬元;判處意某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三萬元。
野牦牛是青藏高原特有物種、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每失去一只幼犢,都是對高原種群延續的直接打擊。三只野牦牛幼犢相繼死亡,是不可挽回的生態損失。人民法院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以鮮明司法態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有效震懾潛在違法犯罪,引導牧區群眾、社會公眾充分認識保護野生動物的法律責任與生態意義,助力筑牢高寒生物自然物種資源的安全屏障,為青藏高原生態文明高地建設提供堅實司法保障。
五件案例,是一份人民法院依法保護生物多樣性的莊嚴答卷。每一份裁判都在宣示:法治是萬物生靈堅實的鎧甲,破壞生物多樣性的行為,必將付出代價。人民法院將繼續以法治之力保護生物多樣性、筑牢生態安全屏障,讓萬物共生的愿景在法治的土壤中蓬勃生長。(劉新源)
來源:人民法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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