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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方圓》雜志,網(wǎng)上約好“200元一口價”搬家到一半變成2000元,不同意加價的話物品就被扣在車上、人賴在屋里,要搬家的獨居女性面對多名搬家大漢的威脅,嚇得躲進房間反鎖房門……先后數(shù)十起類似的搬家糾紛報案,最初都被當作普通經(jīng)濟糾紛調(diào)解處理。
2025年4月,江蘇省蘇州市虎丘區(qū)公安機關(guān)梳理警情時發(fā)現(xiàn),大量投訴竟指向同一家公司。初查發(fā)現(xiàn),涉事的搬家公司在多個線上平臺均有被投訴記錄,投訴內(nèi)容均為搬家過程中存在坐地起價行為,遂立案偵查。2025年4月,以周浩飛為首的13名涉案人員相繼被抓獲歸案。
2022年4月,周浩飛注冊成立“蘇安遷搬家有限公司”,招募了十幾名員工,所有業(yè)務(wù)都來自各大互聯(lián)網(wǎng)平臺的線上訂單,利用“低價引流+中途加價”的模式來賺錢。周浩飛找來“外包”的客服跟自己打配合,由客服向搬家客戶報200元到300元的“一口價”,讓客戶覺得“便宜”。等接到訂單后,周浩飛會先給客戶打電話“摸底”,如果對方是女性,或者感覺對方好說話,他就提前告訴現(xiàn)場的搬家工人“可以多要一點”。 周浩飛的微信聊天記錄中曾多次出現(xiàn)“弄他”“盤他”“罵她”等指令,明確指使員工對提出質(zhì)疑的客戶進行言語威脅、恐嚇辱罵,還曾有工人拿著電鉆指著客戶威脅。其中一名車隊隊長供述,有一次因價格談不攏,搬家工人被客戶鎖在門外,周浩飛竟要求以“堵鎖眼”的方式報復(fù)客戶。盡管最終未實施成功,但客戶迫于心理恐慌,仍在“一口價”基礎(chǔ)上多支付了300元。
經(jīng)查,此案共有49名被害人,涉案金額3.6萬余元。每單實際收費是原“一口價”的2倍至5倍。其中超過半數(shù)是獨居女性,此外還有70多歲的獨居老人、懷抱嬰兒的年輕母親,甚至即將臨盆的孕婦。2025年12月29日,檢察機關(guān)對周浩飛等10人以涉嫌強迫交易罪提起公訴;對參與訂單較少、情節(jié)輕微的3人作出不起訴決定,并通過行刑反向銜接機制移送公安機關(guān)作出行政處罰。2026年1月28日,法院依法以強迫交易罪對周浩飛等10人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至拘役三個月不等刑罰,各并處罰金。
來 源:《方圓》雜志、九派新聞
一審:段盈盈、黃佳僖、雷孜研
二審:曾雨田
三審:何淼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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