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務院發布了關于養老金調整的利好消息。2025年7月13日,國務院印發的《擴大消費“十五五”規劃》中,針對“十五五”期間如何通過擴大內需、促進消費提出了多項規劃,尤其在養老金方面作出明確部署。
隨著7月份的到來,即將啟動的養老金調整工作進一步明確了健全基本養老保險籌資和待遇調整機制的方向。這一舉措有望通過提高2026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待遇水平,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增強退休人員的消費信心與消費能力,從而擴大內需、促進消費,進一步反哺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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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2026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釋放了積極信號,退休人員待遇水平有望進一步提高。截至7月15日,已進入7月中旬,調整通知的下發及具體調整工作的開展預計即將啟動。本周作為養老金調整的關鍵時期,下發調整通知的可能性較大。
結合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發布的“十五五”規劃,其中明確提出,在“十五五”規劃期間,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方向將向待遇較低群體傾斜。這一調整重點并不陌生。2025年養老金調整中首次明確了向養老金水平較低群體傾斜的方向,而“十五五”規劃再次強調向待遇較低群體傾斜,體現了政策的一貫性。關于如何調整及傾斜的具體措施,可通過參考2025年養老金調整方案得出。
2025年的調整辦法堅持“三結合”原則,即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其中,主要通過“定額+掛鉤”共同作用實現調整目標。因為在適當傾斜部分中,僅包含高齡傾斜和艱苦邊遠地區傾斜,并未針對待遇較低群體設立專門的傾斜措施。因此,2025年的調整重點更多通過“定額+掛鉤”共同作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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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額調整**:作為公平性的體現,同一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固定金額,作為基礎性養老金調整保障。
**掛鉤調整**:秉持“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養老金核心激勵原則,與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及養老金水平掛鉤。以2025年廣東省調整方案為例,繳費年限掛鉤標準為0.8元/年,養老金水平掛鉤標準為0.54%。對比養老金1700元、繳費年限15年的退休人員,與養老金6500元、繳費年限40年的退休人員,僅就掛鉤調整部分進行比較:
- 養老金1700元退休人員:掛鉤調整 = 15年 × 0.8 + 1700 × 0.54% = 12 + 9.18 = 21.18元
- 養老金6500元退休人員:掛鉤調整 = 40年 × 0.8 + 6500 × 0.54% = 32 + 35.1 = 67.1元
由此可見,在2025年調整重點已向養老金水平較低群體傾斜后,結合廣東省調整方案,繳費年限相差25年(40-15),養老金待遇相差4800元(6500-1700),掛鉤調整相差45.92元(67.1-21.18)。差距依然存在。然而,基于養老金激勵原則及保障養老金長期穩定可持續發展的需要,“多繳多得、長繳多得”是公平合理的。因此,在調整方向向待遇較低群體傾斜的情況下,更有望通過提高定額調整的比重來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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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2026年養老金繼續調整,定額調整比重是否會提高至80%?
盡管定額調整作為公平性的體現,但將定額調整比重提高到80%并不現實。首先,剩余20%的比重需分配給適當傾斜及艱苦邊遠地區傾斜,以進行調節。若減少適當傾斜的比重,將削弱針對特定群體的傾斜體現,同時弱化繳費年限及繳費基數對養老金調整水平的影響,違背核心激勵原則,影響養老基金的長期穩定可持續發展,并打擊參保人員的繳費積極性。
此外,將定額調整比重提升至80%還將增加調整支出,加大財政壓力。因此,調整比例的設定應綜合考慮養老基金結余、人員待遇結構等多種因素,合理制定具體調整比例。以2025年廣東省調整方案為例,定額調整為28元。結合工齡40年、養老金水平4500元的退休人員,暫不考慮適當傾斜因素,定額調整28元加掛鉤調整67.1元,合計95.1元,其中定額調整占總調整的29.4%。這一比例與80%相差較大,因此定額比重提高至80%并不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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