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涉企執行的剛柔之道
□ 郭宋 趙陽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執行工作是實現公平正義的“最后一公里”。內蒙古自治區興安盟中級人民法院緊扣“公正與效率”主題,以打造興安盟“興商安商”營商環境品牌為牽引,將涉企執行融入服務大局,既以雷霆之勢維護司法權威,又以善意之舉護佑企業發展,為邊疆民族地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注入司法動能。
辦理一起涉企案件過程中,科右前旗法院執行干警正在對企業財產進行查封。李家銘 攝
以政務誠信立起營商“風向標”
涉府執行案件直接體現政務誠信,其執行質效是當地營商環境的“風向標”。興安盟兩級法院將其作為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突破口,堅持“一案一策”、精準發力,推動涉府案件實質性化解。
在科爾沁右翼中旗某政府部門拖欠企業賬款糾紛一案中,科爾沁右翼中旗人民法院法官沒有直接采取強制措施,而是啟動執前督促程序,向責任單位送達督促履行文書,面對面釋明法律后果。
法官主動上門,幫助責任單位算賬、分析資產,最終鎖定一處閑置資產。這處資產很快得到處置,政府籌措資金全額清償了賬款。全程沒有動用查封凍結等硬手段,既保住了政府信譽,也讓企業拿到了久拖不決的工程款。“法院是在幫我們挽回信譽。”事后,該政府部門負責人感慨。
興安盟中院辦理的江蘇某建設公司與科爾沁右翼前旗某政府合同糾紛一案,走的則是“府院聯動”的另一條路徑。
該案標的額高達9874.89萬元,能否執行到位直接關系到企業的資金周轉與生存發展。面對這起重大涉府案件,興安盟中院主動作為、靠前服務:立案前,興安盟中院向相關部門送達《重大涉府案件提醒函》,提示將履行生效裁判給付義務納入近期重點工作。立案后,興安盟中院執行局局長與承辦法官第一時間對接相關部門負責人,釋明履行生效判決對誠信政府、法治政府建設的重大意義;同時主動向盟行署及盟委政法委匯報案情,依托府院聯動機制協同調配資金。
承辦法官多次與申請執行人溝通對接,主動通報案件進展,及時安撫企業情緒,并組織雙方面對面協商,共同制定還款方案。僅用兩個月,9874.89萬元案款全部執行到位。
該建設公司專程向法官贈送錦旗和感謝信。公司負責人感慨:“正是因為法院積極溝通協調,案款才能這么快到位,企業的運轉才有了保障。”
以柔性司法護住企業“生命線”
堅持善意文明執行,巧用“活封活扣”,興安盟法院立足農牧業、中小微企業多的地域特點,在鎖定財產、嚴防轉移的前提下,允許被執行人使用資產經營,既讓申請執行人權益“擲地有聲”,也讓被執行企業“絕境逢生”。
在某銀行扎賚特旗支行申請執行內蒙古某公司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中,被執行人的廠房及土地使用權權屬存在爭議,無法直接拍賣。
按老規矩直接“死封”最穩妥,然而“死封”帶來的結果是大家不希望看到的:設備閑置貶值、工人集體失業,最后銀行的債權反而更難兌現。最后,執行團隊一致認為:哪怕多跑幾十趟,也不能簡單“一封了之”。
扎賚特旗人民法院承辦法官沒有急著貼封條,而是先到企業實地走訪。他發現,雖然企業暫時遇到了困難,但生產線還在運轉,幾十名工人正在忙碌。承辦法官找到了企業負責人:“王總,我們不封你們的機器,采取‘活封活扣’的方式,允許你們把廠房租出去,租金用來還債。你們要優先聘用原來的員工,不能讓他們丟了飯碗。”
最終,被執行人通過出租廠房逐步償還債務,同步解決了工人工資拖欠問題。工人們都說:“法院這是在保我們的飯碗!”
“活封活扣”是幫助企業“活下去”,信用修復則是幫助企業“再出發”。
“法官,我們籌到錢了,能不能幫我們跟申請執行人說說,一次性把案子解決了?”一通急切的電話打進烏蘭浩特市人民法院執行局。電話那頭,是一家建材加工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這家企業因買賣合同糾紛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法定代表人也被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失信的“帽子”像一道無形的枷鎖,讓企業在招投標、融資、商務洽談中處處碰壁,生產經營一度陷入停滯。
湊齊大部分案款后,企業第一時間提交了和解申請。收到申請后,承辦法官立即約談申請執行人,掰著指頭算起了“執行賬”:“如果走拍賣程序,這套生產設備按評估價只能回款約25%,但如果企業能一次性履行,您能拿到90%的欠款,既省時又省心。”一筆賬算下來,申請執行人頻頻點頭,同意放棄部分權益,支持企業渡過難關。
當日,企業繳清全部案款;當日,執行局完成失信名單屏蔽、解除限制消費措施;當日,一份《信用修復證明書》交到了企業手中。
“從提交申請到拿到信用修復證明,只用了一天時間!”捧著證明書,企業負責人激動不已,“有了這份‘信用名片’,我們終于可以重新參與市場競爭了!”
截至2026年6月下旬,興安盟法院累計對231家企業采取柔性保全與執行,給予10家企業執行寬限期,推動221家企業主動履行義務,完成企業信用修復136件,屏蔽失信信息279條。
以繁簡分流跑出權益兌現“加速度”
對于企業而言,時間就是金錢。興安盟兩級法院通過建立涉企案件“綠色通道”、全面落實繁簡分流機制,讓不同類型的案件都能以最快速度得到執行。
標的額4.46萬元的勞務合同糾紛案,一進入阿爾山市人民法院便被納入涉企綠色通道——當日立案、當日分案。執行法官1小時內啟動網絡查控,2小時內完成財產信息匯總,當天就撥通了被執行人的電話。
“不就是幾萬塊錢嗎?至于這么追?”電話那頭,被執行人語氣帶著幾分不耐煩。
面對消極態度,承辦法官沒有簡單生硬執法,而是情理并重、耐心勸導:“幾萬塊錢對您而言或許不算什么,但這是務工人員起早貪黑掙來的血汗錢——是一家人的生活費、孩子的學費、老人的醫藥費,關乎一個家庭的生計冷暖。”
溫情勸導之后,法官嚴肅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凍結賬戶、查封財產、罰款、司法拘留,情節嚴重的還將追究刑事責任。一番情理兼具的勸導,讓被執行人徹底摒棄了僥幸賴賬的心態,當場表示愿意配合履行義務。
次日一早,被執行人便主動將4.46萬元案款足額繳至法院指定賬戶。捧著拖欠已久的勞務工資,申請執行人語帶哽咽:“法官同志,真的打心底里感謝你們!我自己跑前跑后討了好長時間,一分錢都沒要回來。本來都不抱希望了,沒想到法院短短幾天就把我辛苦掙的工錢全追了回來……”
從立案到案款全部到位,阿爾山法院僅用四天便圓滿辦結此案。
同樣是“快”,科爾沁右翼前旗人民法院辦理的一起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案,面對的卻是一場異地執行的硬仗。
興安盟某勞務公司此前與徐某、內蒙古某工程公司因一起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對簿公堂,法院判決徐某與該工程公司支付相關費用及利息。然而判決生效后,徐某與該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某不僅拒不履行,還常年居住在呼和浩特,拒接電話、刻意躲避,具體行蹤難以鎖定,案件一度陷入困境。
轉機來自一條線索。申請執行人法定代表人陳某急匆匆趕到法院:“法官,有人告訴我他們的住所了!”
科右前旗法院執行指揮中心迅速啟動應急響應機制,第一時間聯系呼和浩特市賽罕區人民法院執行指揮中心。兩地法院迅速達成協作共識,科右前旗法院即刻派出執行干警奔赴呼和浩特。
次日凌晨,天尚未亮,兩地執行干警按部署悄然行動,抵達張某住所后迅速出擊將其控制,第一時間帶回賽罕區法院執行局。
執行干警查實了該工程公司在執行期間轉移資金的線索。面對張某仍以“沒錢”為由推諉的態度,執行干警嚴肅告知其拒不履行將面臨司法拘留、涉嫌拒執罪的法律后果。眼見法院動真格,張某急忙聯系徐某籌款。約3小時后,徐某籌得部分款項趕到現場。雙方最終達成和解協議:徐某當場轉賬支付50萬元,剩余270萬元分兩期于年底前全部付清。
從線索核實到跨市聯動,從凌晨出擊到案款落地,兩地法院無縫銜接、協同作戰,打通了異地執行“最后一公里”。截至2026年6月21日,全盟法院受理涉企執行案件2836件,結案1876件,執行到位金額6.08億元。
執行的力度在于依法兌現勝訴權益,執行的溫度在于以善意舉措回應企業關切。興安盟中院黨組書記、院長魏春雨表示,興安盟兩級法院將持續深化涉企執行工作機制改革,完善寬嚴相濟、剛柔并舉的善意文明執行新格局,為邊疆民族地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郭宋,趙陽)
(人民法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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