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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顯示,該批次生姜檢出噻蟲胺1.0mg/kg,《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6)中規定,生姜中噻蟲嗪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2mg/kg,本次抽檢樣品實測數值較國標限值超標4倍。
信網·信號新聞7月14日訊 6月28日,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其中,舟山市嵊泗縣菜籃子工程服務有限公司銷售的生姜,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通告顯示,該批次生姜檢出噻蟲胺1.0mg/kg,《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6)中規定,生姜中噻蟲嗪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2mg/kg,本次抽檢樣品實測數值較國標限值超標4倍。噻蟲嗪是具有觸殺、胃毒和內吸作用的殺蟲劑。食用食品一般不會導致噻蟲嗪的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噻蟲嗪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也有一定影響。
企查查平臺信息顯示,嵊泗縣菜籃子工程服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3月25日,法定代表人為趙爭丹,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嵊泗縣。公司主要經營食品銷售、鮮蔬菜和肉類業務,專注于為當地居民提供日常生活所需的食品供應服務。(信網記者)
[來源:信網 編輯:趙曉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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