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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李女士近日向開屏新聞跑腿欄目反映,昆明市盤龍區天宇佳苑小區2015年交付入住,配套的佳苑街為開發商代建規劃市政道路,但至今11年未完成移交,管理混亂。自2026年春節后,路段新增兩處大型露天廢品回收站點,夜間叉車、貨車作業噪聲整夜擾民,疊加占道堆貨、露天堆放易燃廢品、垃圾亂堆、垃圾焚燒等亂象,居民多次向多部門投訴,問題始終未能徹底解決。記者實地走訪沿線回收站、小區物業、北站社區,梳理了整條道路治理堵點。
市民:廢品站通宵噪音大、消防隱患重重
市民李女士介紹,天宇佳苑2015年交房,至今已交付11年,小區未成立業主委員會。佳苑街是開發商代建的規劃市政道路,但開發商多年拒不完成移交手續,道路管理主體長期缺位,各類亂象無人統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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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春節過后,佳苑街新增兩處大型露天廢品回收站,每日22時至次日凌晨持續使用叉車裝卸、貨車轉運廢品,機械轟鳴、車輛通行噪聲整夜不停,沿線住戶無法正常休息。這些回收站內,長期露天堆放紙殼、塑料、金屬等易燃廢品,疊加占道堆物問題,存在消防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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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表示,依據《昆明市再生資源回收體系網點布局規劃(2024—2035年)》,三環內居民區僅允許設置占地面積小、無大量堆放的小型封閉式回收亭,嚴禁叉車、破碎機械作業;佳苑街地處二環內居民區,3家站點均為露天大型分揀轉運場,夜間長期使用叉車作業,從土地規劃、場地條件、行業準入、環保消防條件等全方位不符合法定選址運營標準。此外,按照《昆明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規定,依托尚未移交市政的代建城市道路開辦停車場,場地權屬為國有規劃市政用地,臨時備案僅允許路面劃定車位停放車輛,不得占用道路紅線內規劃綠地。涉事道路屬于未移交代建市政道路,開發商不僅私設道閘長期對外收費,還將道路兩側紅線內空地整體出租用于廢品回收經營,完全超出停車場臨時備案經營范圍,屬于多重違規。這些問題已多次向相關部門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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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訪:一家廢品站證照齊全分租場地 另一家已在搬遷
記者首先走訪佳苑街一側的廢品回收站,里面堆放著廢舊紙板等物品。經營戶李女士之子介紹,站點主營塑料瓶、金屬、廢紙等再生資源,經營時長一年有余,外圍區域由物業管理,場內貨品自行規整。經營者許先生向記者出示了營業執照,登記名稱為昆明市盤龍區光平再生資源回收服務部(個體工商戶),2025年3月14日注冊,許可項目包含再生資源回收(不含生產性廢舊金屬)。許先生透露,該場地年租金約10萬元,租金壓力較大,因此將部分場地分租給一家小型回收站分攤成本。記者在其場地內看到一條通道,通往旁邊另外一個垃圾回收場地,其內有大量垃圾物品堆放,但沒有看到相關人員,這家垃圾回收場外就是汽車修理廠。許先生表示,此前多部門僅上門常規巡查,并未對其下達整改文書。居民集中投訴的源頭并非他的站點,而是道路對面無證回收站,該站點長期夜間違規使用叉車作業,高分貝噪音持續擾民,相關部門已多次下達整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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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來到許先生所說的這家廢品回收站,只見各類廢品露天堆放,現場雜亂不堪,場地出口設置有車輛道閘。記者走訪時,現場遇到一輛130型貨車進場,叉車同步裝卸轉運廢品,工作人員稱已接到老板通知轉運貨物,但不愿透露轉運去向、是否會再次回租經營。起初現場務工人員稱老板不在店內,經記者多次溝通,才告知經營者羅某在場地小屋休息。羅某表示租地合同、營業執照全部遺失。其還提出對面回收站可沿街經營,自身卻多次被部門核查,對無證經營、大規模露天堆存、夜間叉車噪聲擾民等問題回避作答。羅某透露,該場地是開發商拖欠工程款抵債交付其使用,小區門前佳苑街至今未完成移交,道路權屬模糊才造成監管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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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已責令2家回收站暫停廢舊物品回收
記者前往天宇佳苑小區物業核實道路權屬,物業工作人員明確表示,佳苑街不屬于物業服務管理范疇,因項目負責人不在崗,無法接受詳細采訪,也無法就道路管理、沿線廢品站管控給出處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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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佳苑街代建單位為云南神州天宇置業有限公司,記者撥打網上公開的企業固定座機65656666,但無人接聽;隨后撥打尾號為9853負責人的移動電話,接通后對方稱電話不是該公司人員手機號碼。
在北站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介紹,佳苑街實際上只有兩處廢品回收站,其中一家新增站點僅開設3個月,兩處站點均開業不足一年。目前場地為開發商代建道路配套資產,不是市政道路,也不在社區管轄范圍內。社區日常重點管控消防安全,定期上門巡查,逐一檢查店內滅火器,督促經營方落實安全規范;近期相關經營主體已按社區要求完成階段性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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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查詢到,有市民通過“人民網地方領導留言板”提交關于該小區內廢品回收站擾民的相關投訴,盤龍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于6月25日公開答復相關處置情況:2026年6月16日,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聯合北站社區赴現場核查,佳苑街沿線共有再生資源回收站3家,其中新增2家。現場檢查確認,2家回收站營業執照注冊地為五華區,3家站點全部存在占道經營、污染路面問題。執法人員當場下達整改要求:責令2家回收站暫停廢舊物品回收業務,于2026年6月22日前清理完畢場內所有廢品,禁止占用人行橫道,貨品清運完成后全面清洗污染路面;經營主體需重新申辦對應屬地營業執照,證照齊全后方可恢復經營。盤龍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將加密該片區日常巡查頻次,持續跟進回收站整改進度,常態化整治占道、噪音、環境衛生亂象,改善小區居民居住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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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屏新聞記者 張勇 江洋 實習生 楊熊英 杜興全 攝影報道
一審 高偉
責任編輯 呂世成 嚴云
責任校對 易科彥
主編 嚴云
終審 編委 李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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