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總,您在賠償金額上再讓一讓,雙方互相體諒,爭取能夠調解處理!”佳縣人民法院綜合審判庭庭長劉國鑫一邊翻閱卷宗,一邊打電話給原告徐某。
電話那頭,徐某聲音里帶著疲憊與無奈:“劉法官,因為被告違約,給我的項目造成了很大損害,為這件事情折騰了一年多,我確實不愿意再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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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糾紛的源頭,要追溯到一年前。原告徐某將光伏發電項目發包給了被告河北保定某新能源公司,項目完工并網發電后,因逆變器容量不足和當地供電分公司變壓器容量不足,未能達到雙方約定的發電容量,由此產生糾紛。徐某起訴至榆陽區法院后,被告提出管轄權異議,案件從榆陽區法院到榆林中院,兜兜轉轉一年多,2026年3月底移送至佳縣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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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由佳縣法院綜合審判庭庭長劉國鑫辦理。案子背后關乎新能源發電項目,他深知,拖一天,項目就擱置一天,損失就更大一分。“不能再讓程序空轉了,得在庭前把事談攏。”
開庭當天,雙方代理人走進了“佳理·好商量”調解室,氣氛不算輕松。劉國鑫笑著說:“今天咱們當著面,就爭議事實和款項一筆一筆核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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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多小時的調解,劉國鑫從工程價款、逆變器和變壓器容量不足的責任承擔、違約責任等方面,逐條協調溝通。他從新能源項目在佳縣當地的發展前景談到企業誠信,再談到互相體諒。每談成一個細項,他就記一筆。最終,雙方就賠償金額達成一致,被告當場將賠償款項轉入徐某賬戶,徐某代理人當即提交撤訴申請,案件得以順利解決。
錢款到賬后,徐某的電話直接打進了調解室:“劉法官,太感謝您了!折騰了一年多,沒想到今天連庭都沒開,就把問題解決了……”
“到賬就好,你們之間的糾紛能夠化解,我也很高興。早一天解決問題,電就早一天發出來。”劉國鑫笑著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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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糾紛的化解,是佳縣法院主動服務新質生產力發展的生動實踐。
“涉企糾紛不能只看卷,還得看產業、看發展。多花點功夫調解,企業就少一些訴累,項目就少一點耽擱。”劉國鑫將辦理經驗總結為“庭前調解三步走”:收案先摸清企業底數,開庭前提前“消化”爭議焦點,調解時搭建高效溝通通道。一年多懸而未決的糾紛,在兩個多小時內對賬談攏、當庭兌付,“案結、事了、人和”寫進了當事人的切身感受里。
未來,佳縣法院將繼續強化庭前調解、訴前化解力度,以暖心司法服務護航新質生產力發展,讓新時代“楓橋經驗”在新能源產業發展的一線扎下根來,為新興產業筑牢堅實司法屏障。
文字丨榆林中院、佳縣法院
編輯丨李華菊 校對丨馬欣 審核丨張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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