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長沙市體育局產業處彭女士在長沙市德峰小區占用他人私家停車位一事掀起了軒然大波,沒幾天就鬧得是滿城風雨沸沸揚揚。
就連長沙市官方都坐不住了,聯合起紀檢監察、公安、體育、屬地街道等多方成立了一支聯合調查組,并在7月11日這天發布了一份《情況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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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望谷對于這份《情況通報》中描述的故事梗概并不關心,因為網絡上已經把彭女士是如何占用人私家車位的來龍去脈扒得很清楚了。野望谷比較感興趣的是《情況通報》中的這一段話——
“彭某某……2017年9月至2019年6月任長沙市寧鄉菁華鋪鄉人民政府科員,2019年6月至2023年4月任長沙市寧鄉菁華鋪鄉人民政府一級科員,2023年4月通過長沙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考入長沙市體育局,2023年4月至2024年4月任長沙市體育局產業處一級科員,2024年4月至2024年9月任長沙市體育局產業處四級主任科員,2024年9月至今任長沙市體育局產業處副處長(鄉科級副職)。”
也就是說,1995年出生的彭女士是在2017年才參加工作的,她直到2024年之前都是普通科員,在2024年才晉升為四級主任科員。
野望谷曾在《95%的人都易搞混的問題:【職務】【職級】【級別】并不是一回事》一文中介紹過,四級主任科員就相當于過去的副主任科員,對應鄉科級副職。若按當前選拔任用機關領導干部的規則,彭女士從四級主任科員職級上通常只能晉升為三級主任科員、或者轉任鄉科級副職,晉升鄉科級正職都有些難度,更不要說一步到位越級提拔為縣處級副職了。
這從《情況通報》中描述的彭女士目前擔任的最新職務就可見一斑——“長沙市體育局產業處副處長(鄉科級副職)”——注意,是“鄉科級副職”。
但問題又來了,既然是“鄉科級副職”,那為什么又要叫“副處長”呢?既然得在“副處長”的職務稱謂后面通過一個括號來強調她其實就是個“副科長”,那干嘛不一開始就叫“副科長”,而非要繞這么一個大圈自找麻煩呢?
眾所周知,長沙市盡管是湖南省省會,但它其實就是一座普通的地級市。長沙市級領導機關就是正廳局級架構,長沙市級直屬部門就是正縣處級架構,長沙市直部門的內設機構就是正鄉科級架構。
既然彭女士擔任的是長沙市體育局下面一個內設科室的副職,那么她自然就應該是副科級干部。
野望谷查了一下,同在湖南省的岳陽市教育體育局下面的內設機構叫“科”,湘潭市文化旅游廣電體育局下面的內設機構叫“科”,株洲市文化旅游廣電體育局下面的內設機構叫“科”,那么同為地級市的長沙市體育局下面的內設機構為啥就要叫“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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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望谷進一步發現,把下面內設機構叫“處”的做法還不止是在長沙市體育局身上出現,長沙市其他市直部門下面的內設機構大多也都叫“處”、而不叫“科”。由此看來,市體育局的情況在長沙市并不是個孤例。
這讓野望谷不禁想起了前段時間江蘇省淮安市、無錫市、南通市紛紛把市直部門下屬內設機構的稱謂統一從“處”調整為“科”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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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長沙市的情況一樣,江蘇省這幾個地級市市直部門的內設機構本來就是科級,但此前卻非要定名為“處”。這顯然是不合理的,背后反映出的官本位心態溢于言表。
從“處”改名為“科”不是降級,而是回歸本源、澄清誤解、以正視聽,這種做法的確值得包括長沙市體育局在內的一些單位好好借鑒借鑒。
2017年,《中國紀檢監察報》曾專門刊發過一篇文章,標題就叫《將“副職”叫成“正職”是語言賄賂》。
該篇文章作者描述了這樣一段經歷:“筆者到鄉下調研時,有群眾悄悄問我:‘你們到底有多少處長、主任呀?怎么一介紹起來不是處長就是主任?’,我只好如實說:‘有的是副處長、副主任,有的只是機關里的一般干部’。”
這篇文章直言:“給稱呼‘戴高帽’中最常見的是將‘副職’叫成‘正職’……以此來表示自己對上級的尊重……從某種程度講,也是一種‘語言賄賂’。”
——顯然,“語言賄賂”觀點得到了官媒的認可與背書。
2018年,人民日報社旗下的人民論壇網曾以“思響哥”的名義,梳理出了5種領導干部應當遠離的“語言賄賂”詞匯:
一曰“親自”,似乎“做點分內之事,便覺勞苦功高”;
二曰“重要”,似乎“凡是領導講話都是重要的”;
三曰“把副職叫正職”,故意在稱呼中省略“副”字;
四曰“百忙之中”,似乎各位領導總是在“百忙之中蒞臨檢查指導”;
五曰“大”,言必稱“大智慧、大氣魄、大思想、大站位、大格局”。
2024年,《解放軍報》也曾刊發《帶頭糾治各種非規范稱呼》一文,列舉了9種部隊里常見的“語言賄賂”稱謂:
一是不管老兵是不是班長,新兵都喊其“班長”;
二是把首長的秘書稱為“大秘”;
三是把上級機關的參謀人員稱為“高參”;
四是省略“代”字,如稱“代司令員”為“司令員”;
五是省略“副”字,如稱“副團長”為“團長”;
六是以實職稱虛職,如稱團職參謀為“處長”;
七是任意簡化全稱,如稱“林大隊長”為“林大”;
八是隨意刪減語素,如稱司令員為“司令”、稱助理員為“助理”;
九是江湖氣,如稱領導為“老大”、“老板”。
以此推之,將“科”叫成“處”、將“科長”叫成“處長”,這種罔顧真實情況、脫離本來面目、隨意升格官職級別的做法是不是同樣屬于一種“語言賄賂”呢?
更何況,前面所列舉的種種語言賄賂情形大多都存在于人們的口頭之中;然而像把“科”叫成“處”、把“科長”叫成“處長”的做法,卻是被白紙黑字寫進了紅頭文件、納入了機構編制、印到了個人名片、掛在了辦公室門口牌子上的,這是不是更值得我們警惕呢?
所以當時間長了,長沙的彭女士被人呼作“彭處長”久了,恐怕她自己都不記得自己這個“處長”的前面還有一個“副”字,也都不記得自己這個“副處長”其實就是一個“副科長”了。如此一來,像是挖空心思千方百計謀求特殊待遇、占用他人停車位這種事兒也就難以避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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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是一個禮儀之邦,儒家思想講究克己復禮,人與人交往時的各種尊稱、敬稱、謙稱、美稱自古就應接不暇。
經由千百年的傳承,人們對于適度的語言包裝、稱謂美化,甚至是阿諛奉承、溜須拍馬、獻媚邀寵、虛榮心作祟、官本位心理膨脹其實都已經煉就了一定耐受力,對口頭上給人“戴高帽”的行為也早已司空見慣。可問題是,如果把口頭上的“戴高帽”異化成了一種書面文件、規章制度、法定名稱抬頭里的“標準寫法”,那么事情的性質就變味兒了。
就像長沙這位彭女士,如果不是對體制內層級體系有相當了解的人,恐怕還真的會被彭女士“副處長”的頭銜給蒙住了雙眼,真的以為彭女士官至副處級了呢!
除了把“科”叫成“處”、把“科長”叫成“處長”,體制內單位還有一種常見的“自我拔高層級規格”的做法,那就是隨意設立“辦公廳”。
在中央層面,此前曾有規定要求,只有正部級以上機關單位才能設立“辦公廳”,副部級及以下機關單位都只能設立“辦公室”或“綜合司”;在地方層面,這個標準通常會適當放寬,副省級城市的領導機關也會設立“辦公廳”,但正廳局級以下的機關單位一般都應叫“辦公室”。
然而,歷史上很多副部級央企在總部層面都設有“辦公廳”,而不是“辦公室”。(延伸閱讀:《一個困擾了很多網友的問題:國家鐵路集團究竟是不是一家“正部級央企”?》)
對此,國資委曾在2019年專門下發了一份《關于中央企業開展“總部機關化”問題專項整改工作的通知》,整改任務之一就是“調整具有行政色彩的機構名稱和職務職級稱謂”。
在那之后,絕大多數央企總部都取消了“辦公廳”的設置,改稱“綜合部”,綜合部往往還同時加掛黨委辦公室、董事會辦公室的牌子。可是時至今日,卻仍有個別副部級央企和金融機構在集團總部層面繼續保留著“辦公廳”的稱謂。
地方上的情況亦是類似。雖說絕大多數地級省會城市的領導機關都是設立“辦公室”、而不叫“辦公廳”,但至今卻仍有個別地級省會城市的領導機關仍然我行我素地稱作“辦公廳”。
在這方面,這些個別地級省會城市就應該向長沙市學習了。
長沙市委和市政府過去設置的也是“辦公廳”,但現在已經正式改稱為了“辦公室”,這就是一種有錯必糾、知錯必改的表現,是值得肯定和贊許的行為。下一步,就看長沙市能否把這種正確做法推廣到各個市直部門的內設機構身上了。
我們再往遠了說,把“科”叫成“處”、把“辦公室”叫成“辦公廳”,這種把權力崇拜、體制崇拜明白寫在臉上的做法,其實并不止存在于體制內單位,在體制外組織中也比比皆是。
比如,我國《公司法》只規定了公司應當設立董事會,可有很多民營企業卻非要把“董事會”叫成“董事局”,似乎“局”總是比“會”要聽起來氣派一點;還有《公司法》里規定的董事長一職,也硬要用“董事局主席”來替代;至于總經理這種稱謂,也自然不如“總裁”叫起來顯得更霸氣。
仿佛脫離了“局”的氣勢道場、失去了“主席”和“總裁”的權杖加持,這些公司高管們就指揮不動千軍萬馬了。
于是乎,很多民營企業里各種“總”遍地走,公司層面的叫總裁、聯席總裁、常務副總裁、高級副總裁、副總裁、總裁助理,部門層面的叫總經理、聯席總經理、常務副總經理、高級副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團隊層面的叫總監、聯席總監、常務副總監、高級副總監、副總監、總監助理,實在一個下屬都領導不了的那也總會有各級總師、副總師、首席、副首席的頭銜等著你。一個公司里從上到下除了新入職實習生和保潔阿姨之外,幾乎人人都是“領導”。
在這方面,當年的皮帶哥和他所率領的大集團就是登峰造極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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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光是企業,就連各種以務虛聯誼為主的協會、學會、商會,它們的頭頭腦腦也不愿自稱“會長”、“副會長”,而是要叫“主席”、“副主席”,并把這種稱謂明白無誤寫進了組織的章程之中,似乎這樣一來就能讓自己變得更加權威、更加受人敬重了。
更讓人愕然的是,這種官僚主義氣息其實早就不局限于大人的世界中了。在各類大中小學校的學生和孩子們中間,這種現象有時候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比如在2018年,曾有某南方985高校下發了一份《XX大學學生會2018-2019學年度干部任命公告》,將學生會下面的各個部門按照秘書機構、組成部門、辦事機構三個大類,洋洋灑灑列舉了大約200個學生干部崗位,其中有的崗位還特別注明了“正部長級”、“副部長級”的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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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發酵后,以至于中紀委官網都轉載了一篇“銳評”,說這件事“可不是哈哈一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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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獨有偶,某小學里一個不過四五十名小學生的班級,曾以紅頭文件的方式對班干部進行任命,并在任命通知中有模有樣地使用了“任職干部”、“任職公示”、“擬任職”、“擬提拔”、“擬提名”、“經研究”這些頗有正式感的詞匯,甚至還別出心裁地發明了“正班級”、“副班級”、“班委”、“班委書記”、“班委副書記”、“班委常委”、“常務副班長”這些野望谷小時候讀書時聞所未聞的官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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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甚者,還會在“班級”下面增設“組級”,并區分了“正組級”與“副組級”,就連管門、管窗、管燈、管電、管桌子、管凳子、管黑板、管水房的也都要人人授予一個職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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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看來,想要把“彭副處長”的抬頭改回到她本應叫的“彭副科長”,還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辦到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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