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中國發展門戶網訊 7月9日,推進特殊教育立法學術研討會在北京師范大學舉行。會議以“推進特殊教育立法,完善殘疾人教育法治保障”為主題,匯聚教育學、法學以及殘疾人事業領域專家學者,圍繞新時代特殊教育立法的必要性、制度體系構建、立法路徑及法治保障等議題研討,為加快我國特殊教育立法進程、健全殘疾人教育法治保障體系凝聚共識、建言獻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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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上午,推進特殊教育立法學術研討會在北京師范大學召開,圖為會議現場。
此次研討會由北京師范大學教育學部主辦,北京師范大學教育學部特殊教育學院及融合教育研究中心、中國教育政策研究院、北京師范大學教育立法研究基地聯合承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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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北京師范大學中國教育政策研究院院長、教育立法研究中心主任朱旭東發言。
北京師范大學中國教育政策研究院院長、教育立法研究中心主任朱旭東表示,特殊教育立法兼具國家戰略性與文明性,應立足教育強國建設與中華民族現代文明的高度加以認識。當前融合教育已廣泛落地基層,但面臨師資短缺、專業支持不足、經費保障薄弱等突出問題,立法迫在眉睫。北師大作為國家教育立法的重要智庫,將充分發揮教育部立法研究基地與中國教育政策研究院的平臺優勢,持續深化研究,為特殊教育立法提供堅實的學理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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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中國教育學會副會長李天順發言。
中國教育學會副會長李天順認為,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奮力邁向教育強國的時代背景下,本次研討會研判立法路徑,既回應了民生關切,又具鮮明的戰略前瞻性。他闡述了立法的必要性與可行性,指出現行《殘疾人教育條例》等法規存在層級低、碎片化、剛性不足等問題,難以承載高質量發展需求。他建議抓住教育法典編纂契機,構建覆蓋全生命周期的法律體系,重點破解政府權責、經費投入、師資建設等關鍵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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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民進中央參政議政部副部長林海發言。
民進中央參政議政部副部長林海表示,各界專家圍繞“推進特殊教育立法”這一重大主題深入研討,對于完善殘疾人教育法治保障意義重大。民進中央參政議政部將與中國殘聯、北京師范大學等機構協同聯動,助力特殊教育立法早日納入國家立法規劃,推動構建系統完備的教育法治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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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教育就業部副主任崔瑞芳發言。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教育就業部副主任崔瑞芳表示,中國殘聯堅守將殘疾人教育作為分內責任的初心使命,持續推進殘疾人教育立法工作,促進殘疾人教育體系更加健全、優質普惠、保障有力、便捷可及。近年來,中國殘聯積極推動相關部門統一共識,將相關內容寫入《殘疾人保障和發展“十五五”規劃》,通過全國兩會提交有關議案和重點提案,設立重點課題開展殘疾人教育立法前期研究等。她建議下一步凝聚多方合力,積極推動殘疾人教育法納入立法規劃,開展專項研究,為形成立法文本夯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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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湛中樂發言。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湛中樂從法理層面論證了立法的緊迫性,強調特殊教育法治化水平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真實體現。他主張構建四大核心制度體系:確立統一權威的基本制度,明確法律位階;構建權責清晰的政府協同治理制度;建立覆蓋全學段、全生命周期的保障體系,確立融合教育主渠道地位;健全督導問責與權利救濟閉環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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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黎建飛發言。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黎建飛指出,立法需破解三大問題:一是定位清晰,理順新法與《殘疾人教育條例》的關系,論證“特殊教育法”名稱的合理性和規范性,與《教育法》體系銜接,彰顯人的尊嚴與發展需求;二是立項精準,充分闡釋立法的緊迫性與必要性,推動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計劃;三是推進有力,明確牽頭部門與工作專班,組織編寫立法草案的“專家建議稿”等,以實際成果加快立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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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教授薛克鵬發言。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教授薛克鵬聚焦立法的必要性與技術規范,強調立法應以精準數據為基礎,明確“特殊需要人群”的規模與范圍;系統評估現有法律資源,證明新法的不可替代性;注重立法技術,避免出臺缺乏約束力的“睡眠法”。他主張法律應以權利為核心,精確界定主體與權利體系,強化政府責任與剛性約束,完善法律責任與救濟機制,確保法律“管用、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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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趙小紅發言。
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趙小紅剖析了現行特殊教育法律體系的五大短板:層級低(《殘疾人教育條例》為行政法規)、體系散(規則分散于多部法律)、兩頭薄(學前、高中及以后階段條款稀少)、銜接弱(不同法律對入學條件、安置要求規定不一)以及下位法抵觸(部分地方法規降低了上位法要求)。她建議通過國家層面立法,構建統一、協調、權威的特殊教育法律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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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副研究員馮雅靜發言。
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副研究員馮雅靜圍繞師資與經費兩大關鍵領域提出實操建議。師資方面,建議立法明確特殊教育教師范圍,探索資格認證單列,統一編制標準,將融合教育通識課程納入師范生必修內容,完善特殊教育津貼與職稱評審單列制度。經費方面,建議建立生均經費動態調整機制,覆蓋學前至高中階段,并設立融合教育專項經費,兼顧區域差異,設置保底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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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國家盲文手語中心主任顧定倩發言。
國家盲文手語中心主任顧定倩強調,立法應首先厘清名稱界定、對象范圍等基礎問題。他建議采取專門立法和相關修法并進策略,在修訂《教師法》等相關法律時,同步融入特殊教育及殘疾人權益保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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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北京師范大學特殊教育學院教授王雁發言。
北京師范大學特殊教育學院教授王雁指出,我國特殊教育已進入從“有學上”到“上好學”的高質量發展新階段,但法治供給不足、剛性偏弱、現有法律體系約束力不足等問題依然存在。她強調立法需具前瞻性,回應孤獨癥等群體需求,借鑒國際經驗,整合地方立法實踐,吸納多元主體參與,確保法律兼具法理嚴謹性與實踐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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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北京師范大學教育學部融合教育研究中心主任賀薈中教授發言。
北京師范大學教育學部融合教育研究中心主任賀薈中教授作總結發言。她表示,國外特殊教育立法經驗表明,特殊教育立法應強化全過程權利保障、明確主體責任與資源配置、建立動態改進機制。“北師大團隊將持續深化研究,協同各方力量,推動特殊教育立法加快落地,切實保障特殊需要兒童的受教育權,筑牢教育強國的民生根基,”她說。
在交流研討環節,與會專家圍繞法律名稱選擇、立法對象界定、制度框架設計、融合教育實施機制、特殊教育支持服務體系建設、法律責任和權利救濟等重點問題展開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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