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兩輛、三輛……7月10日,武漢市公安局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分局交通管理大隊五組漢警快騎隊員黃聰在路面掃街巡查時,敏銳發現,路邊接連停放著三輛機動車,竟都不約而同地“遮遮掩掩”——號牌被故意遮擋。這一幕立即引了他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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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駕駛員為了逃避違停電子眼,真是費盡了心思,但這是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黃聰迅速將情況上報,并固定現場證據。接到指令后,民警杜盛瑤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處置。
面對民警的詢問,起初,三名駕駛員均試圖以“不知情”“不知道不可以這樣”等理由搪塞,企圖蒙混過關。然而,他們的這些“小聰明”在民警杜盛瑤面前顯得蒼白無力。
“你以為把號牌遮住就萬事大吉了?我們不僅有電子眼,還有人眼巡查!”杜盛瑤一方面對三名駕駛員進行嚴厲的批評教育,指出故意遮擋號牌不僅是嚴重擾亂道路交通秩序的違法行為,更暴露出駕駛員法律意識的淡薄;另一方面,他向三人展示了由快騎隊員前期固定下來的清晰證據。
在鐵證面前,三名駕駛員終于放棄狡辯,承認了自己為圖方便違停,又怕被電子警察抓拍,從而故意遮擋號牌的違法事實。有的用口罩擋,有的用紙板遮,手法各異,但目的相同——都是為了逃避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駕駛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將面臨罰款200元、駕駛證記9分的嚴厲處罰。民警杜盛瑤依法對這三名駕駛員開出了罰單。
“記9分,罰款200元,這個代價太大了!以后再也不敢心存僥幸了。”其中一名駕駛員在接過處罰決定書后后悔不已。
交警在此鄭重提示廣大駕駛員:號牌是車輛的“身份證”,故意遮擋、污損號牌是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請廣大駕駛員務必自覺遵守交通法規,規范停車,文明行車。切莫為了貪圖一時之便,而付出“記9分罰款200元”的慘痛代價,這種“小聰明”最終只會“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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