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7月6日,安徽大學人事處網站發布了一份《安徽大學2026年擬錄用人員名單公示》,27名擬錄用人員中,有一位來自中國人民大學比較文學與世界文學專業的博士研究生惠某某,擬錄用安徽大學文學院教學科研崗。
這本來只是一份普通的公示。如果不是有人發現——此惠某某,正是那個被核心期刊《戲劇藝術》認定存在學術不端行為并撤稿的惠某某。
一邊是被權威期刊錘死的“逐字翻譯”抄襲,一邊是211高校的教職錄用。這兩件事,怎么會發生在同一個人身上?
一、先說清楚:這到底是不是“冤枉”?
有人可能會說:學術不端的認定是不是搞錯了?是不是小題大做?
不是。來看看《戲劇藝術》的撤稿聲明是怎么寫的——
“經專業學術不端檢測、原文溯源比對及第三方專家獨立鑒定,確認該論文主體內容、論證框架及關鍵觀點表述系對Andrew Tolle碩士學位論文Charlotte Perkins Gilman: Naturalist Playwright的逐字翻譯,且未在文中進行任何形式的引用標注,構成學術不端行為。”
注意關鍵詞:逐字翻譯。不是“借鑒”,不是“參考”,不是“引用不規范”,而是把別人的碩士論文從頭到尾翻譯了一遍,然后署上自己的名字發表。
更關鍵的是下面這句:“核查期間,涉事作者惠某某承認了學術失范事實,表達了誠懇歉意。”
她自己都承認了。
這不是什么“疑似”“涉嫌”“有待核實”——這是已經定性的學術不端。
二、一個已經定性學術不端的人,怎么走到了公示這一步?
安大的這份公示是7月6日發布的。而《戲劇藝術》的撤稿聲明,今年6月份就已經發布,并被媒體廣泛報道。
也就是說,期刊撤稿在前,媒體曝光在前,網絡發酵在前——然后,安徽大學把惠某某放進了擬錄用名單。
安大在公示前到底知不知道?
如果知道,那問題更嚴重——明知學術不端還錄用,這是對學術誠信的公開蔑視。難道在安大的用人標準里,“逐字翻譯”抄襲不算什么大事?
如果不知道,那問題同樣嚴重——“經個人申請、用人單位考核、職能部門復審等程序”,一套完整的招聘流程走下來,竟然連一個多月前就被媒體廣泛報道的撤稿事件都沒查出來?招聘審查是形同虛設嗎?
安大工作人員對此的回應是:公示期間接受反饋,公示期結束后啟動核查。
今天是7月12日,公示期的最后一天。換句話說,如果沒有媒體曝光和公眾舉報,惠某某可能已經悄悄走完了公示流程——等到“啟動核查”的時候,人已經入職了。
三、比錄用更嚴重的問題:她的博士學位還算數嗎?
很多人可能忽略了一個更根本的問題。
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學位法》第三十七條明確規定:學位申請人在攻讀學位過程中,學位論文或者實踐成果被認定為存在代寫、剽竊、偽造等學術不端行為的,經學位評定委員會決議,學位授予單位不授予學位或者撤銷學位。
惠某某的這篇涉事論文,發表于2025年第2期——正是她在中國人民大學攻讀博士期間。
那么問題來了:
中國人民大學的學位評定委員會,是否知道自己的博士生被核心期刊認定為學術不端?是否已經啟動學位撤銷程序?如果還沒有,那《學位法》的規定算什么?
如果博士學位最終被撤銷,那安徽大學錄用的是一個沒有博士學位的人來擔任“教學科研崗”——這又算什么?
四、這不是一個人的事
有人說,一個年輕人犯了一次錯誤,難道就不能給她改過的機會嗎?
這不是“給不給機會”的問題。
這是一個公平問題。當前博士就業市場競爭有多激烈,每一個正在讀博或剛畢業的人都深有體會。無數博士生熬更守夜做原創研究,一篇論文改十幾遍,查重查得提心吊膽——然后他們要和一個被期刊錘死的抄襲者同臺競爭同一個崗位。這對那些老老實實做學問的人公平嗎?
這是一個制度問題。一個已經被認定為學術不端的人,竟然能一路通過“用人單位考核、職能部門復審”走到公示環節。招聘審查的漏洞有多大?如果沒人曝光,她是不是就順利入職了?
這是一個價值觀問題。高校是培養人的地方,是學術道德的守護者。“教學科研崗”意味著什么?意味著要站上講臺,要指導學生,要傳遞學術規范。一個自己都抄襲的人,怎么教學生“不能抄襲”?
安徽大學歷史上曾通報過多起論文抄襲事件,涉事學生被撤銷學位,導師被追責。說明安大知道學術不端的嚴重性。那為什么到了招聘環節,標準就變了?
今天是公示期的最后一天。
安徽大學說“公示期結束后啟動核查”。但核查什么?事實已經清楚——期刊認定了,本人承認了,媒體報道了。需要核查的不是“有沒有抄襲”,而是“要不要錄用”。
學術不端“零容忍”,不能只是期刊的聲明、媒體的呼吁、學生的口號。
它應該體現在每一個高校的招聘審核里,體現在每一個學位評定委員會的決議里,體現在每一個學術決策的程序里。
否則,“零容忍”就只是一句漂亮話。
你覺得安大應該錄用惠某某嗎?評論區聊聊。
本文基于澎湃新聞、上游新聞等多家媒體的公開報道撰寫,事實部分均有出處可查。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