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海南,正在建設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法治化是其核心競爭力的基石。然而,一起橫跨湖北、海南兩省,歷時十余年,涉案金額超十億元,波及數十名湖北籍企業家、投資人及其家庭的系列案件,將海南法治環境的一個深層隱痛暴露在公眾面前。這起案件的核心人物朱萬貴,被指通過偽造股東授權、無權處分他人股權,騙取湖北投資人8.1億元股權轉讓款;在項目建成后組織數百名黑惡分子暴力驅逐投資人;通過向仲裁員、法官、偵查人員巨額行賄獲取有利裁決;最后在債權人依法取得生效判決后,以“詐騙罪”刑事立案、跨省抓捕,試圖以刑事判決推翻生效民事判決、逃廢合法債務。這條由合同詐騙、暴力奪權、行賄司法、刑事構陷構成的完整違法鏈條,已導致多人被違法羈押超過九百天。在這場曠日持久的維權中,一位年過七旬的老人始終走在最前列——張振國,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他是本案最早的股權投資人之一,也是十余年訴訟的親歷者和見證者。他的個人損失過億,他的伙伴有的被關進看守所,有的仍在訴訟中掙扎。但他沒有放棄。本案由趙煜律師、李世慧律師、劉明律師、吳曇律師、靳法揚律師合辦。2026年7月10日,我以觀察員身份,在湖北鄂州溫德姆酒店與張振國進行了一場近兩個小時的對話。以下為采訪實錄:
采訪時間: 2026年7月10日
采訪地點: 湖北省鄂州市溫德姆酒店大堂吧
采訪人: 吳老絲
受訪人: 張振國(湖北鄂州人,教授級高級工程師,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曾多次榮獲湖北省優秀企業家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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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老絲: 張總,感謝您抽出時間接受采訪。我知道這段時間您和您的伙伴們都在為案子奔波,壓力很大。咱們先從一個最基本的問題開始吧——您是怎么跟海南這個項目結緣的?
張振國:(苦笑)說起來,是2010年的事兒了。當時我一個老朋友劉小白,他以前在鄂州市政府辦公室當過副主任,后來下海做房地產,在海南那邊有些資源。他找到我,說海口有個叫“南渡江項目”(現名“翡翠水城”)的房地產項目,位置很好,在濱江路那邊,四百多畝地,但是原公司沒錢開發,想轉讓股權,問我要不要一起干。
吳老絲: 您當時是怎么評估這個項目的?畢竟您是做企業出身,應該有自己的判斷。
張振國: 當然。我專門去海南實地看了那塊地,441畝,在南渡江邊,位置確實不錯。當時海南剛獲批建設國際旅游島,房地產市場剛起步,我們判斷這個項目前景很好。而且劉小白告訴我,對方公司叫海南聯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叫朱萬貴,是公司大股東溫莉珍的丈夫,溫莉珍在香港照顧小孩,全權委托朱萬貴和他妹夫何明約處理公司事務。我們當時覺得,人家是實際控制人,又有書面委托,轉讓的話應該沒什么拉扯問題。
吳老絲: 那您對朱萬貴這個人當時是什么印象?
張振國:(搖頭)初見面上來很熱情,一副海南本地大佬的派頭,說他就是這個項目的當家人,拍胸脯保證所有手續都沒問題。他妹妹朱海梅、表哥黃海都在公司里面,一個持股30%,一個持股10%,他自己雖然不是登記股東,但是實際控制人。他說溫莉珍60%的股份,他全權做主。
吳老絲: 您什么時候發現這個“全權做主”是假的?
張振國: 整整十二年之后。直到2022年,溫莉珍本人到湖北鄂州法院起訴朱萬貴和我們幾個湖北的股權受讓方,我們才知道真相。朱萬貴和溫莉珍1991年就離婚了,2010年朱萬貴與我們簽股權轉讓協議的時候兩人根本不是夫妻關系。溫莉珍說她對股權轉讓完全不知情,說2011年5月朱萬貴還偽造她的簽名、造虛假材料把60%的股份變更到自己名下,她發現后朱萬貴就哄騙她,說要把股份轉到兒子朱敏名下再復婚,讓她別聲張。溫莉珍說她被蒙了十幾年,直到2020年公司財務黃海臨死前她去看望黃海,黃海良心發現告訴她,她才知道股權早被賣了八個多億。
吳老絲: 這確實太離譜了。那當時簽協議的時候,您看到溫莉珍的授權委托書了嗎?
張振國: 我沒看到。但劉小白說朱萬貴給他看了一份上面有“溫莉珍”簽名授權何明約的《授權委托書》,以及一份聯華公司蓋章出具的《授權委托書證明書》,證明溫莉珍授權何明約代表溫莉珍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何明約是朱萬貴妹夫、股東朱海梅的丈夫,所以我們就相信了。工商信息也顯示,溫麗珍確實是聯華公司持股60%的大股東、法定代表人。我們哪里想得到,簽名是偽造的,授權是假的,從頭到尾就是個騙局。
吳老絲: 當時簽的協議內容是什么?
張振國: 2010年4月26日簽的《股權轉讓協議》,轉讓方是何明約代表溫莉珍、朱海梅、黃海,受讓方是劉小白、湯小兵、王剛。湯小兵是我外甥,實際受讓人是我。協議約定股權轉讓總價10.5億,另外還要付2.5億給聯華公司和之前合作方星河公司的解約補償款,總共13個億。協議簽了之后,我們就開始按照朱萬貴的指定賬戶打款。
吳老絲: 你們打了多少錢?
張振國: 到2012年底的時候,我們已經付了8.1個億。朱萬貴2014年3月自己制作和簽字確認的《收到投資款明細表》上,他承認收到7.938億但朱萬貴虛構5600元利息進行扣減,確認7.38億元,加上他拿走門面差額2000萬元,實際朱萬貴收到的是8.1個億。
吳老絲: 錢打了,股權變更了嗎?
張振國:(搖頭)一直沒變。我們每次問,朱萬貴都有理由:稅費問題、手續問題、股東之間有分歧。但實際上,他一開始就沒想過給我們過戶——他在股權轉讓協議中設置股權過戶稅費由我們受讓人承擔的條款陷阱,以稅費未付為由拒絕過戶;收了我們的錢,公司公章、財務章、銀行U盾始終捏在他自己手里。劉小白雖然被任命為總經理、項目經理,但財務上一分錢支出沒有朱萬貴簽字都動不了。我們自己聘的財務人員李凱就是個擺設,實際財務控制在朱萬貴的人王淵和黃海手里。
吳老絲: 我聽說朱萬貴還把這同一份股權賣給了別人?
張振國:(憤慨)對!2010年4月26日剛跟我們簽完,4月28日他繼續以溫莉珍的名義跟海南同捷投資公司簽了另一份股權轉讓協議。一股多賣,這不是合同詐騙是什么?
吳老絲: 那你們怎么還繼續開發項目呢?既然股權沒過戶,你們為什么還往里投錢?
張振國: 我們之間是簽訂了合同的,也一直依約履行付款義務,以為股權遲早會過戶。而且朱萬貴做戲做得很足——劉小白被正式任命為聯華公司總經理、翡翠水城項目經理。我們拿到的授權文件都是正規的,有聯華公司蓋章、有股東會決議,誰能想到背后全是坑呢?就這樣,劉小白以公司名義對外融資,我們自己也以債權投資方式往里投錢,硬是把16.9萬平方米的一期項目建起來了,房子都開始賣了。
吳老絲: 項目建成了,結果呢?
張振國:(沉默幾秒)2015年1月4日,我這輩子都忘不了那一天。朱萬貴叫了他豢養的打手孫某,外號“阿四”,糾集了兩百多號社會閑散人員,沖到我們工地,把我們的人全部趕出去,強行霸占了辦公樓和項目現場。孫某這個人據說是演豐鎮的涉惡人員,以前被公安機關打擊過,據說身上還有槍傷,朱萬貴把他當打手養著,后來送他股份、送他商鋪、送他豪車別墅,就是為了讓他辦事。后來孫某安排11個馬仔長期駐守項目,我們就再也進不去了。
吳老絲: 之后就開始了漫長的仲裁?
張振國:對。我們沒法子了。我們股權款已經付到合同總標的額的80%了,朱萬貴還是以股權轉讓協議約定受讓人承擔轉讓人的稅款問題拒不過戶,也不配合我們提起的核稅工作。2014年11月就向海南仲裁委申請仲裁,要求朱萬貴履約過戶。結果仲裁剛立案不久,朱萬貴于2015年1月4日另案申請仲裁請求解除《股權轉讓協議》,同日,我們就從項目被孫某趕出來了,他們霸占我們管理建設的工程項目價值約20億元。仲裁期間,海南仲裁委員會首席仲裁員葛榮平多次勸我們退出。海南仲裁委員會主任施文把我和另一股權受讓人嚴樹青及黃亞林律師叫到仲裁委辦公室,向我們施壓,并稱:“朱萬貴在海南省勢力非常強大,你們是外地人斗不過朱家的,他把你們趕出去了,你們同意解除合同退出走人,仲裁委裁決將投資款退還給你們。”沒辦法,我們只能同意解除合同,改申請返還股權轉讓款。海南仲裁委2015年出了裁決,認定我們沒有違約,裁決朱萬貴那邊返還我9100萬、返還嚴樹青3480萬,以及五年期存款利息。
吳老絲: 那這個錢拿回來了嗎?
張振國:(苦笑)一分沒拿到。因為朱萬貴轉頭又申請了仲裁,說我們逾期付款要承擔違約金。同一個仲裁委,之前剛裁決我們沒違約,轉頭就裁決我們違約,判我們賠1.29億。另外朱萬貴搞了一個訴劉小白4253萬的虛假訴訟案,連帶我和嚴樹青,兩邊一抵消,我們不但拿不回錢,還倒欠他三百多萬。這是不是荒唐?后來才知道,是庭長王慶偉收了朱萬貴的賄賂。
吳老絲: 同一個仲裁委,同一個事實,怎么能作出完全相反的裁決?
張振國: 后來我們才知道,朱萬貴花錢了。他向海南仲裁委副秘書長劉彥勛行賄100萬,請劉彥勛提供幫助并作出有利于朱敏一方的裁決。這件事是在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劉彥勛的刑事判決書里寫得清清楚楚的。朱萬貴還向海南省高級法院副院長張家慧行賄90萬,向民一庭副庭長王慶偉行賄35萬。張家慧和王慶偉都被判刑了,受賄的事實都認了。就公開的判決顯示,朱萬貴已經花了225萬買通司法人員,換來了對我們不利的裁決和判決。
吳老絲: 他行賄的證據確實充分嗎?
張振國:(斬釘截鐵)確鑿無疑。劉彥勛受賄案的判決書(2020)瓊01刑初189號白紙黑字寫了:劉彥勛收受朱萬貴100萬,承諾在仲裁中提供法律建議和仲裁思路、以仲裁委副秘書長和班子成員的身份幫忙協調仲裁庭,讓仲裁庭關照朱敏等申請人、在其擔任首裁期間及時審批同意朱敏一方的請求,否決對方張振國等人的請求并制定有利于朱敏一方的裁決結果。劉彥勛作為首席仲裁員草擬了偏袒朱萬貴方的裁決文稿,認定我們要賠4.08億損失,因為另一個仲裁員王曉平堅決反對、拒絕簽字,最后沒通過。但是朱萬貴在行賄100萬元后還是搞到了1.29億的違約金裁決。張家慧受賄案判決書(2020)瓊96刑初34號、王慶偉受賄案判決書(2021)瓊01刑初23號,都清清楚楚寫著朱萬貴行賄的事實。
吳老絲: 這些都是公開的判決書內容?
張振國: 全部是公開的、生效的刑事判決書。我就不明白了——受賄的人抓了、判了,行賄的人為什么什么事都沒有?劉彥勛判了,張家慧判了,王慶偉判了,2025年5月劉凌霄也被查了,朱萬貴呢?他還逍遙法外。
吳老絲: 劉凌霄是誰?
張振國: 海南省公安廳經偵總隊三支隊三級警長。他是嚴澤勝案的主辦民警。嚴澤勝是我們的一個湖北老鄉,他借給聯華公司2100萬,2019年在鄂州中院起訴,一審、二審都贏了,聯華公司向湖北高院申訴、向最高院申訴,全都被駁回。2023年4月,聯華公司跟嚴澤勝簽了執行和解協議,答應分期還錢。結果呢?簽完協議沒多久,朱萬貴就去海南報案了,說嚴澤勝詐騙。
吳老絲: 這是什么時候的事?
張振國: 2023年10月。海南省公安廳10月7號就出了指定管轄決定書,指定瓊海市公安局辦這個案子。注意,10月7號的時候,聯華公司還沒正式報案呢。10月9號瓊海市公安局才出了受案登記表,10月10號辦案民警才上門給聯華公司做筆錄,是劉凌霄親自做的筆錄。這不是典型的“先定案、后找材料”嗎?
吳老絲: 這程序確實有問題。然后呢?
張振國: 10月20號,嚴澤勝接到當地派出所電話,告知他被海南公安網上追逃,要他到派出所報到。嚴澤勝到派出所后,等來的是海南省公安廳和瓊海市公安局的經偵辦案人員,把嚴澤勝直接跨省押到海南去了。一個在湖北法院贏了官司、最高法院都駁回對方申訴的人,一夜之間變成了詐騙犯。他到現在已經被關了九百多天,案子還在海口市中級法院審著呢。
吳老絲: 嚴澤勝的民事案子實體上有問題嗎?
張振國: 實體上沒有任何問題。2100萬是真金白銀借給聯華公司的,有銀行流水,有劉小白代表聯華公司出具的借據,錢進了聯華公司賬戶,用于翡翠水城建設。嚴澤勝當年去聯華公司討債找朱萬貴、找劉小白,住最差的旅館、買最便宜的機票,很慘,這個事情我們當時都看到過,都知道。三級法院都認定債權合法有效,這要是詐騙,全中國就沒有合法借貸了。而且辦案民警劉凌霄被查實收受了朱萬貴的賄賂,這是省紀委通報的。一個收了報案人錢財的警察辦的案子,程序能合法嗎?證據能干凈嗎?可海南省公安廳居然出了個書面說明,說劉凌霄雖然受賄但取證合法有效。這不是給違法行為背書嗎?
吳老絲: 我聽說你們還收到過空白的拘留證,這是怎么回事?
張振國: 你問到這件事了。2025年3月25日下午,嚴樹青在浙江東陽出差,突然接到海南省公安廳洪警官的電話,要求他第二天必須趕到海口接受調查。嚴樹青說自己腰傷復發正在看中醫,能不能推遲兩天,對方根本不聽。更離譜的是,掛了電話就發來一張圖片——一張空白的瓊海市公安局拘留證,上面沒有任何人的名字、沒有任何罪名,完全是空白的。洪警官說,第二天不到,就要通緝他。
吳老絲: 空白拘留證?沒有名字沒有罪名,這也能叫拘留證?
張振國: 是啊!拘留證上連犯罪嫌疑人的名字、涉嫌罪名、簽發日期、編號都是空白的。我做了幾十年企業,也算見識過不少事,但這種事聽都沒聽過。一個沒有任何信息的空白拘留證,就敢發給一個普通公民當威脅工具,這比拿著空頭支票抓人還可怕——因為你想填誰的名字就填誰,想安什么罪名就安什么罪名。嚴樹青當時六十六歲了,本來就有腰傷,被這個嚇得半夜買機票從浙江飛到海口,三天沒睡好覺。
吳老絲: 他們這么費勁把嚴樹青叫到海南,要問什么?
張振國: 問的是嚴樹青借給聯華公司的一筆140萬元的借款。那筆錢是他個人借給聯華公司的,聯華公司也收到了錢、用于項目建設,后來也在湖北法院打了官司,判決都生效了,執行也完成了,和嚴澤勝、湯慶軍的情況一模一樣。海南公安廳的人反復逼他承認:第一,這筆錢是劉小白事后補的借條;第二,案子是劉小白教唆他起訴的;第三,律師行賄了法官。嚴樹青始終堅持實事求是地回答,警官就拍著桌子威脅他,說他不配合就要拘留他。期間還拿著手銬在他面前晃,說要拘留張振國。
吳老絲: 類似的事不只發生在嚴樹青一個人身上?
張振國: 對,同一次調查中,我也是被他們用同樣的辦法叫過去的。洪警官打電話通知我限期到海南公安廳接受調查,我如實說明當時正在外地出差,已經買好了回程票,請求寬限一兩天,對方完全不接受,也是發來空白的拘留證照片,威脅說第二天不到就到鄂州來抓人。我沒辦法,連夜趕回,飛到海口。到了之后,他們反復問我290萬和1000萬借款的事,非要我承認那是股權投資款、是重復起訴。我說不是,他們就用拘留來威脅,還問我家人聯系方式,說“要走程序了”。另一個警官在旁邊“開導”我:“你承認是劉小白或律師讓你起訴的就沒事了,推到別人身上就不追究你。”我始終堅持實事求是,不誣陷任何人。直到下午四點多,可能是因為空白拘留證被發到了網上引發關注,他們才讓我走,但臨走時一再強調要我做工作把網上的信息撤了。
吳老絲: 空白拘留證這件事后來怎么處理的?
張振國: 沒有處理。我們的律師在網上曝光之后,海南經偵通過證人傳話給律師,要求刪除截圖,理由是“怕被壞人利用”。我當時就覺得很諷刺——開出空白拘留證的人不覺得自己是壞人,反而怕別人利用這張證。這不是正好說明他們自己也知道這東西見不得光嗎?后來吳教授您知道后,跟我的律師聯系,打抱不平,拔刀相助,給海南公安廳打電話核實這件事,讓媒體曝光。記得當時您霸氣地跟辦案民警說,你們可以帶著空白拘留證到北京找您,填上名字拘留您。現代快報、搜狐、新京報多家媒體曝光了海南公安的行為。但直到今天,這件事沒有任何人給過我們一個解釋。那個開空白拘留證的警官姓甚名誰,是哪個部門審批的,憑什么在沒有犯罪嫌疑人和罪名的情況下就把公章蓋上去——我們全都不知道。我們只知道,如果那天我們沒有律師、沒有吳老師您在外面撐腰,可能現在就不是坐在這里接受采訪了。
吳老絲: 除了嚴澤勝,還有別人也被這樣對待了嗎?
張振國: 有。湯慶軍,是我外甥,也借了錢給聯華公司,也是劉小白以總經理身份借的,也是經湖北法院判決勝訴的。2025年1月21日,他也被瓊海市公安局以詐騙罪刑拘了,現在人還在瓊海看守所里關著。如出一轍。
吳老絲: 我注意到,朱萬貴除了行賄仲裁員和法官,好像還通過其他方式影響司法?
張振國: 他的關系網不是一般的深。他的代理律師肖某,是海南省紀委常委符某的老婆。2023年,鄂州市鄂城區法院把溫莉珍那個案子移送給鄂州公安后,本來朱萬貴應該被立案調查了。結果肖某親自跑到鄂州來“活動”,一邊說要跟我們和解,一邊到處串聯。最后鄂州這邊竟然不了了之了,沒有下文。一個湖北發生的犯罪、湖北法院移送的線索,因為海南一個官員的老婆來活動,居然就立不了案了,這你能信?
吳老絲: 您是說,肖某利用她丈夫符某的身份在干預立案?
張振國: 我們有理由這么懷疑。否則沒法解釋,聽說,劉凌霄到鄂州來調查嚴澤勝的案件也說紀委督辦的案件。
吳老絲: 那你們向哪些部門反映過這些問題?
張振國: 什么渠道都走過了。向海南省公安廳舉報朱萬貴合同詐騙——沒用。向海南省掃黑辦舉報他豢養黑惡勢力——沒用。向海南省紀委監委舉報他行賄——也沒用。
吳老絲: 你們還找過哪些部門?
張振國: 我們向海南省公安廳反映過,石沉大海。向最高檢、公安部也寄過材料。但說實話,我們都是普通商人,不是官場中人,我們的聲音很難傳到真正能解決問題的人耳朵里。
吳老絲: 張總,我還有一個問題想請教您——你們做投資的,商業風險你們應該能理解,但像現在這種情況,您覺得這到底是商業風險還是別的什么?
張振國:(正色)這不可能是商業風險。商業風險是市場波動、是政策變化、是項目本身的問題。我們這個是什么?是欺詐簽約、是偽造授權、是收了錢不過戶、是強迫交易暴力驅逐投資人、是行賄仲裁員法官、是刑事構陷勝訴債權人。這不是商業風險,這是犯罪,這是有組織、有預謀的犯罪,是一個長期盤踞在海南的犯罪團伙利用暴力、金錢和權力編織的一張網。我們這些外地人,進去了就出不來。
吳老絲: 您投入了多少錢?
張振國: 我個人9100萬股權轉讓款,加上我其他投入,加起來過億了。嚴樹青三千多萬,劉小白就更不用說了,他投入的錢、融資的錢、再加上他個人承擔的項目債務,數億都不止。還有嚴澤勝、湯慶軍、夏雙池、熊國慶這些債權人,好幾千萬。我們這一群人,被朱萬貴一個人坑了十幾個億。
吳老絲: 您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是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按理說您是有一定社會地位的,您的維權尚且如此艱難,普通商人遇到這種事怎么辦?
張振國:(長嘆一口氣)我今年七十一了。我這一輩子,國家給了我很多榮譽,給了我很多認可,我是正高職高級工程師,國務院特殊津貼獲得者,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我也被多次評為湖北省優秀企業家,我本可以安度晚年。但我現在深陷官司十余年,股值被凍結,聲譽受損,有冤無處申。我這個有國務院津貼的人維權都這么難,普通商人呢?可能早就放棄了,認栽了。這就是為什么我一定要把這件事說出來——不是為了我一個人,是為了以后不會再有第二個、第三個像我們這樣的湖北商人,被這樣騙、這樣欺負。
吳老絲: 您對最終的結果有什么期望?
張振國: 第一,嚴澤勝、湯慶軍必須無罪釋放,他們本來就是合法的債權人,不應該坐牢。第二,朱萬貴必須被繩之以法,他合同詐騙8.1億、行賄至少225萬、組織黑惡勢力暴力驅趕、誣告陷害,這些罪行每一條都該追究。第三,希望海南的司法環境能真正改善,不能讓外地投資者去了被坑、被打了、被騙了,連個說理的地方都沒有。海南在建設自貿港,沒有公正的法治環境,自貿港就是空談。
吳老絲: 最后一個問題——如果重新來過,您還會去海南投資嗎?
張振國:(沉默良久)我不會了。但我這么說不是因為我懦弱,而是因為我在用我的親身經歷告訴所有人:現在的海南,對不了解當地情況的外地投資者來說,風險太大了。有些人的勢力太深,公檢法里都有人,你進去就是羊入虎口。我希望海南的法治環境能變好,這樣我們這些受害者的遭遇才有意義,后來的投資者才能真正安心。
吳老絲: 張總,感謝您接受采訪。我相信公道自在人心,正義雖然會遲到,但終將到來。
張振國: 謝謝。我也相信法律,相信國家,相信正義。我們會一直維權下去,絕不放棄。
采訪后記:
整個采訪持續了將近兩個小時。張振國先生雖然年過七旬,但思路清晰、表達嚴謹,每一個日期、每一個金額、每一個關鍵事實都記得清清楚楚。他在講述過程中始終保持著克制,即使在談到被暴力驅逐、被行賄者反噬時,語氣也沒有失控,但那種壓抑的憤怒和深深的無奈,讓人動容。
在采訪結束后,張振國先生補充說:“我們現在還在繼續維權,繼續信訪,不僅為了我們自己,也為了那些被關在看守所里的兄弟們。吳老師,我希望您能把我們的遭遇真實地寫出來、講出來,讓更多人看到,讓中央看到。我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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