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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個少年,同一種違法
竟被智能交管系統(tǒng)兩次“精準鎖定”!
16歲少年
先是偷開共享汽車
又趁朋友熟睡開走租來的車
7月7日清晨5時35分許,在柳州市柳北區(qū)白沙路凱旋大道路口的智能交管系統(tǒng)突然預警:車牌號為桂B(yǎng)CX***的小轎車駕駛人存在異常。
監(jiān)控中心值班人員立即鎖定該車行駛軌跡,經(jīng)后臺數(shù)據(jù)比對,發(fā)現(xiàn)這名駕駛人并非“初犯”:6月20日6時46分許,柳北區(qū)雅儒路第四醫(yī)院路段的智能交管系統(tǒng)曾抓拍過一輛桂B(yǎng)D56***新能源車,其駕駛人與本次為同一人。系統(tǒng)自動確認,兩次無證駕駛的駕駛人均為未成年人石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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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明情況后,辦案民警于7月7日下午電話通知石某及其法定監(jiān)護人前往柳北大隊接受詢問。面對民警,年僅16周歲、尚為在校學生的石某詳細交代了違法經(jīng)過:7月7日所駕白色小轎車為朋友租來的車輛,他發(fā)現(xiàn)車鑰匙放在抽屜中,便趁朋友熟睡擅自拿走鑰匙開車上路;6月20日則駕駛的是一輛共享小型新能源汽車。兩次駕駛均未取得駕駛證,石某對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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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問結束后,民警對石某及其父親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石某深刻認識到錯誤,當場表示絕不再犯;監(jiān)護人也對自身監(jiān)管缺失深表自責,承諾今后嚴格履行監(jiān)護責任。石某將為其兩次無證駕駛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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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交管部門提示
年滿18周歲且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方可駕駛準駕車型上路。未成年人身心發(fā)育尚未成熟,缺乏安全駕駛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無證駕駛極易引發(fā)嚴重交通事故,害人害己。
當前正值暑假,孩子居家時間增多,廣大家長務必切實履行監(jiān)護職責,加強日常教育管理,切勿將車輛交由未成年人駕駛,更不得默許、縱容其無證駕車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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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廖旭峰 鐘春
值班編輯:賓鵬偉
內容來源:柳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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