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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閔先生,花了8萬購買的私家車位,被一輛車牌為本地的紅色思域,非法霸占了6天。
紅色思域的女車主,不僅態度強硬,且全程堅決不露面,僅靠中間人傳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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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引來了輿論的瘋狂發酵。
車主的身份,被指“后臺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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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絡的力量下,被扒出疑是長沙體育局的一位女職工。
事后,大批網友瘋狂致電體育局舉報。
隨著輿論的失控,事情終于迎來了最新進展。
這個進展,有3個明顯的信息增量。
▲ 女車主身份被實錘
7月9日,體育局發出了官方通報。
通報表示,接到群眾對于“本局工作人員占用他人車位”的集體投訴。
這句話,是對女車主的身份進行了實錘。
涉事女子,確實為該局一名在任的女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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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局已聯合公安和屬地街道,對此開展全面調查。
后續會根據調查結果,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并且,將處置結果,第一時間進行全網公示。
▲ 5項霸王調解條款流出
閔先生的車位,是在6月30日下午4點左右,被這名女職工霸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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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間,物業就挪車的事,與女職工進行了多次聯系和協商。
不是地址假,就是留的電話是空號。
好不容易聯系上了,還謊稱說出差了。
結果在地庫被閔先生偶然碰見,謊言被戳穿后,就是死活不同意挪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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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警方,也因此前后出警了兩次。
直到7月8日,社區,公安和涉事女子單位領導,多方共同參與了調解。
調解時間,從當天下午4點,到次日凌晨2:30,整整11個多小時。
這聽起來,真是恐怖啊。
11個多小時,恐怕可以搞定三個上億的合同了。
期間,涉事女職工攜帶了自己的家屬到場。
調解過程中,她看似愿意道歉,卻附加了5條苛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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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被連續霸占車位6天以上的業主閔先生,通通給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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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閔先生看來,每一條,都是顯失公平的霸王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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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那個因為圍擋對方車輛,竟然被對方要求道歉的條款,他更是覺得可笑。
可以看出,女職工本位主義思維,確實有些嚴重。
而對于別人的合法產權意識,卻相對薄弱。
調解,徹底崩盤。
▲ 輿論持續升級,公眾要求從嚴追責
這5個被閔先生全部拒絕的霸王條款,迅速惹來了全網熱議。
“留假號碼,謊稱出差,兩次報警反咬一口,這一套操作下來誰受得了?支持閔先生告到底,絕對不能妥協。”
“寧愿花500塊錢也不愿好好說句對不起,調解還搞出五條霸王條款,這面子和優越感,呵呵,也太離譜了。”
“我也被人占過車位,守規矩的人耗時間精力維權,犯錯的人反倒處處設限制,換我我也一條都不答應。”
“明明是她侵占別人產權車位在先,調解反倒要求受害者道歉,抹除所有證據,完全顛倒黑白,必須等體育局給出處分結果。”
“道歉還藏著掖著,各種約束受害業主,身為公職人員毫無規則意識,千萬別輕易和解,堅持要一個公正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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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職工提出的這5個霸王條款,無疑讓原本就不滿的公眾情緒,更憤怒了。
得知對方公職身份后,網友更是不能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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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別人的東西,可以拿身份去強占。
霸占完了還覺得理所應當,不露面,不道歉。
無視產權規則,調解顛倒黑白。
動用各方公共資源,花了長達十幾個小時調解,卻依然優越感爆棚。
強行給自己冠冕和蓋章,自我賦予各種“我天大地大,你們都得給我讓出條道”的特權。
套用那句話,不知道是不是梁靜茹給的勇氣。
這樣的人,如果是普通人,都會被人在背后戳脊梁骨,更何況,她還是這樣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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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是公眾情緒零容忍的地方。
得知對方的公職身份后,大量市民致電體育局投訴,要求必須從嚴追責。
網友除了質疑女職工存在特權心態,還倒逼單位出面介入,嚴格核查其作風問題。
截止到今日發稿前,雙方僵持8天后,經過民事調解,這輛涉事的紅色思域已經挪走。
但因為調解時女職工提出的5條苛刻霸王條款,雙方至今未達成和解。
而體育局,已經聯合當地公安和街道,對此事進入了全面調查。
調查內容,大概分兩部分。
一是車位侵權民事糾紛事實,二是涉事工作人員日常作風,以及紀律問題。
現在,全網都在坐等官方經調查后的處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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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惹得輿論滿天飛的同時,也讓我覺得很遺憾。
遺憾的是,浪費了這么多人力和時間以及公共資源,最終卻敵不過5個苛刻條款。
而女職工提出這5個苛刻條款的背后,究竟是什么心理底層在作祟呢?
一,對價值感不足的人來說,面子永遠大于對錯,需要靠他人態度來填補自身的脆弱
女職工迫于壓力和輿論,在調解過程中,當面向閔先生道歉。
但她緊跟著提出,閔先生也需要因為圍擋車輛的事,跟她道歉。
看上去是女職工沒有產權意識,實則是她的自我價值感,全靠別人的態度在支撐著。
她不覺得自己道歉是為霸占車位的錯誤擔責,反而認為是當眾低了頭,丟了面子。
正因為如此,她才非要業主反過來給自己道歉,以此找回所謂的體面。
從這一點看,她既沒有自我負責的能力,也不敢接納那個犯了錯的自己。
更不愿意相信,那個為了承擔而做出道歉的自己,依然有價值。
說到底,這5個霸王條款,不過是她內心自卑與脆弱的掩飾罷了。
二,認錯,不能抵消過錯,道歉,也無權剝奪別人原不原諒的權利
閔先生對于女職工的當面道歉,為什么不買單?
除了后面附加的一大串有失公平的條件,更是因為他覺得,掌控在自己手上那個“要不要原諒對方”的權利,被生生剝奪了。
你一句道歉,就可以買斷我不原諒你的權利?
我,不同意!
一句出于權衡,并非發自肺腑的道歉,就把被霸占車位的這8日以來,他所有的委屈,憤怒,無奈,和這么多天來在這件事上投入的全部心力,精力和時間,以及各種損失,輕而易舉一筆勾銷了。
換了你,你干嗎?
你會接受這樣的道歉嗎?
道歉,是你份內的事。
我接不接受,要不要原諒你,是我權利范圍內的事。
認錯,只能代表你在這件事上所持的態度,但不能抵消過錯,不能當什么事兒都沒發生,更不能借此定下霸王條款。
道歉與和解,是兩回事。
對方想用道歉來限制閔先生,所以他才堅決拒絕所有不合理條款。
三,民事糾紛疊加公職身份,不能簡單按鄰里矛盾私了
跳出心理分析的層面,來談一談這件糾紛本身。
普通市民車位糾紛,調解以雙方協商和解為主。
但涉事人員為機關工作人員,一言一行,都代表了單位形象。
女職工這種違背公德,處事蠻橫的行為,已經觸及作風底線。
民事侵權和公職人員紀律,這是兩碼事。
不能混淆邊界,不能大事化小,更不能單純賠錢了事。
這也是為什么網友要集中投訴,并且要求嚴肅處理的原因。
值得說明的是,這名女職工的行為,僅屬于個體處事問題,并不能以此代表所有公職人員的處事作風。
絕大多數公職人員都恪守公德,嚴于律己,還希望大家理性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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