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寓火災,一人死亡,這兩名消控室值班員會被判刑嗎?
2026年2月,某公寓起火,0.5㎡小火造成一人死亡。消防控制室某、某二人無上崗證,中控主機收到煙感報警后,僅作消音處理、未現場查看,后來發現火情,全程拖延1個多小時119才收到報警。
調查組建議:將兩人移交公安。
很多物業、消控從業人員都在問:
去現場救火了,沒報警而已,真要坐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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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觀點認為:應該嚴格判刑。
該觀點認為,消防控制室操作規程有明確規定,收到火警信號,先核實;確認火情后,第一時間撥打119報警,同步啟動聯動設施、啟動救援疏散。
兩人無證上崗、只消音、不核實、晚查看、晚報警,火災死亡后果與過失行為之間存在直接因果關系,符合重大責任事故罪立案標準。
另一種觀點是:善法不該責眾。
該觀點認為,物業聘用無證人員才是最大責任,如果這兩個值班員被判刑,那么物業經理、背后老板更得判刑。再者說,有公開報道表明,巡查暗訪發現,全國消控室值班是普遍性老大難問題,無人值班、無證上崗、人手不足普遍存在,這種情況下偏偏把值班員推出去問責,不合適。
怎樣才對?大家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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