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樺甸市人民法院依托訴前先行調解機制,成功調處一起因犬只損毀家禽引發的財產損害賠償糾紛,雙方當庭結清賠償款,多年鄰里重歸于好。
侯某與王某是多年老鄰居,侯某在家養雞補貼家用,一日王某飼養的犬只未拴繩、無人看管,闖入侯某院內咬死多只小雞。事后雙方就賠償事宜爭執不下,王某不愿賠付,侯某訴至法院。
承辦法官研判,該案涉案金額不高、案情簡單,若直接開庭審理,極易激化鄰里矛盾。征得雙方同意后,法院啟動訴前調解。調解現場,雙方各執一詞、情緒對立。法官結合《民法典》飼養動物侵權相關規定,向王某釋明飼養人看管義務與法定賠償責任,又單獨勸導雙方珍惜多年鄰里情分,勸說彼此換位思考。
經過法官情理兼顧、耐心疏導,王某主動承認看管疏漏,當場付清全部賠償款項。侯某也選擇諒解,雙方握手言和,當場簽訂調解協議。
據了解,樺甸法院持續深化訴前調解工作,聚焦小額鄰里糾紛,以低成本、柔性化司法方式化解民間瑣事矛盾,用心守護轄區和諧鄰里關系。
吉報江城發布
吉林日報全媒體記者 馮薈羽
責編 張添奧
二審 丁美佳
終審 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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