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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7 月 4 日,杭甬高速浙江寧波段。 09時46 分許,交警開展視頻巡查時,發現一輛重型貨車停在應急車道,后方未擺放任何警告標志,司機還在車旁走來走去。過了片刻,司機上車發動車輛向后倒車,經過兩分鐘倒了約百米后停在了小曹娥出口導流線上,過了幾分鐘后才右轉進入匝道駛離。整個過程歷時近 10 分鐘,后方車輛紛紛經過,十分危險。
駕駛人告訴交警,稱車輛發生故障,自認為停在應急車道很危險,就“往后倒一點點”,絲毫沒想到要報警處理。
交警對其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并依法對其在高速上倒車的違法行為予以罰款,駕駛證一次記 12 分。
交 警 提 醒
駕車在高速上發生交通事故或車輛故障,應立即“車靠邊 人撤離 即報警”,以防發生二次事故,切不可在高速上隨意停留修車,更不可擅自在高速上倒車!
來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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