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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內地男外雇在路氹
為一名內地女子提供有償旅拍服務
被治安警當場截獲
雙雙被捕
女子因涉嫌“不合規范的雇用”
被移交檢察院
男子則因違反“聘用外地雇員法”
被通報勞工局
這起案件
讓澳門旅拍的合法性問題
再次浮出水面
當局擬將景點有償旅拍
納入規管項目
僅限澳門居民申請從業資格
申請登記資格僅限澳門居民,且不設專業技術門檻
《特定業務及活動的規管制度》昨(6)日起公開咨詢,文本建議將現行程序較繁復的準照或預先通知制度,簡化為登記制度,并新增“在旅游景點為他人提供有償拍攝服務”為規管項目。法務局代局長吳子健表示,此舉旨在填補現時法律空白,在滿足旅客旅拍需求的同時,確保公共秩序與安全;申請登記資格僅限澳門居民,且不設專業技術門檻。
吳子健表示,現行法律制度下,并無專門條文規管景點有償拍攝服務,導致任何人士包括非本地居民均可于公共景點自由開展此類商業活動。隨著訪澳旅客對旅拍服務需求日益增加,為填補管理空白,特區政府建議將此類活動納入登記制度,以平衡旅游服務需求與公共秩序。登記制度不設任何專業技術門檻,例如年資或經驗證明,純粹以場所管理為導向,確保服務在規范下有序提供。
活動地點、名額和時間都將設限
管理要求上,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周偉迎補充,澳門作為旅游城市,坊間對旅拍市場有一定需求。然而,規管旅拍服務或與現行的“小販法”有抵觸,故創設條件跟進旅拍服務。建議適用范圍為拍攝服務提供商與顧客即場達成協議,并進行有償拍攝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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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為維護公共秩序及確保公共地方的合理使用,建議對登記的活動地點、名額及進行活動的期間設定限制,例如登記以先到先得的方式選定擬進行活動的地點,并僅可在特定期間內進行有關活動,期間結束后再重新開展相關登記程序,以確保服務提供商的流動性及公平參與的機會。初步納入規管的景點主要為人流密集的旅游熱點,如大三巴、議事亭前地等。
編輯:Thea、kiki
來源:澳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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