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5月2日凌晨1時左右,雙流縣公安局接到太平鄉派出所的報告:太平鄉村民李增田家突發火災,消防隊正在奮力撲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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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年代的消防車
當雙流縣公安局刑偵科的技術人員趕到現場的時候,大火已經被撲滅,消防隊方面告知他們李增田家一家七口除了李增田的父親李某亭當時在看魚塘不在家、李增田12歲的大女兒李某華逃生外,包括李增田、李妻肖某芬、李增田的母親邵某清、二女兒、小女兒等五人全部葬身火海,連家里養的一條狗都沒能幸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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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的公安民警所穿的是如圖所示的83式警服
李增田家是一座土墻草頂的獨門小院,東、南、西三方的房屋組成馬蹄形建筑,連接北面的一堵高墻,合圍成一個狹小的天井,唯一的進出通道,是北墻正中的雙扇大門。即便土墻已經被燒塌,但雙扇大門的門栓依然緊緊地插著,至少可以證明發生火災的時候沒有人從正門進出現場。
勘察發現在靠院墻的柴房西壁的頂端有個人為打開的直徑30厘米孔洞并留有從里向外的攀援擦痕,從其垂直地面的泥屑和掉落后檐的兩塊土磚分析,極大可能是當晚慌亂中從室內推坯形成,打洞的意圖不明,是用火不慎還是人為縱火需要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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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誰》中出現的83式警服
消防隊的火調專家測試院內建筑火勢蔓延的進程,觀察四周林盤火舌卷襲的痕跡,結合當時的風向、氣流判斷:處于西南方向的廚房最后著火,全院燒光不會超過10分鐘;檢驗現場的電源沒有發現短路現象;漚肥的灰堆沒有新的燒燃痕跡;再結合當天沒有雷擊閃電等外因,因此基本排除了意外失火或者天災引火的可能性,而傾向于人為縱火。
經過仔細判定,起火點總共有兩處,都在低矮房檐的里層,火勢由里向外燃燒,完全排除了從外拋擲火種的可能。在現場上先后發現燒壞的一只手表和一個座鐘,指針都停在0時25分,從而確定了起火的時間。
現場發現了六具尸體,具體分布如下:
堂屋右側一間臥室內被燒毀的床上躺著一具被燒得高度碳化的小女孩尸體,沒有明顯掙扎跡象,系在睡夢中被燒死,經核實身份系李增田六歲的次女李某。
西廂臥室的門邊仰躺著一具老嫗部分被燒焦的尸體,身穿外衣但未扣紐扣,判斷是著火后被驚醒但沒能逃生成功倒在這里窒息身亡,經核實身份是李增田的母親邵某清。
東南角泥墻結構的糧倉內有兩個僅穿內褲的中年男女的尸體緊緊相擁在一起(法醫把他們掰開費了老鼻子勁),女尸腋下還有一個嬰兒的尸體,三人身上均沒有明顯過火痕跡,法醫檢查均系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經核實身份男尸系李增田二女兒李某的干爹葉萬良、女尸正是李增田的妻子肖某芬、嬰兒是只有半歲、還未起名的小女兒。從相鄰臥室內凌亂的被褥和床頭上留下的衣物看,他們是在起火后逃離臥室,慌亂中躲進糧倉后遇難的。
以上五人的生前處境和臨死狀態顯示,他們都與起火無關。
而在堂屋里躺臥著的第六具尸體——一具被燒焦的成年男尸出現了涉嫌縱火的諸端跡象。法醫檢查發現這具男尸衣著完整,鞋襪齊備,緊扎的腰帶上掛著一串鑰匙,證明此人當晚并未就寢。他所處的位置正好位于其中一處起火點,這里正對院門,按照正常人求生的本能他本可以很方便的逃離火場逃生,但是火災發生時他既不撲火也不逃生,行為可疑。
另外,技術人員還在他的身下發現了一只保存完好的氣體打火機,機內氣體充足,火石擦痕新鮮,顯系主人隨身使用之物,但是否屬于這具男尸的,尚待核實。經辨認,男尸的身份就是房主李增田。
僥幸逃生的李增田長女李某華說:“那天晚上,我在奶奶床上正睡得懵懵懂懂,突然被爸爸搖醒拉到門外,看見到處是火。爸爸叫我小聲點不要喊,接著把我帶到堆柴那間屋子,站在板凳上使勁掀土磚,打了一個洞,把我抱起往外塞時我問他:奶奶、媽媽和妹妹怎么辦?他說你別管他們,快跑。我掉在地上,煙嗆得氣都出不來,就鉆進田埂上的青草堆,此后我沒看到屋里頭有人跑出來。”
李某華反復提到:李增田在幫她逃生時反復叮囑她“小聲點,不要喊”。
李增田之父李某亭說:“4月30日下午,葉萬良來了,吃晚飯時大家都沒開腔。擱下飯碗,我就去守魚塘。出門的時候增田跟在后面,我問他去干啥子?他說到坡下去看電視。半夜三更就聽見大家在吼,我才從魚塘邊趕回來……結果這個家就剩我和大孫女了。”
在提到兒子李增田時,李某亭痛心疾首地說:“這個娃娃咋個這么想不通啊?”提到兒媳婦肖某芬和干親家葉萬良時,李某亭不愿多說,但憤懣之情溢于言表,甚至對那個半歲的小孫女都嫌棄至極,欲言又止的樣子。
經李某亭辨認,李增田身下的那只打過火的氣體打火機就是李增田的心愛之物,從不離身的。
坡下那戶人家的主人向警方證實:“4月30日21時,李增田來我家看電視劇《坎坷》,我們都在進進出出忙家務,就他一個人坐在那里看,三集《坎坷》演完他才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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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電視劇《坎坷》海報
經核實:4月30日成都電視臺播放《坎坷》第37、38、39集,開播的時候是21時26分,放完的時候是23時40分,按照兩家人的距離測算,李增田到家的時候應該是23時50分。
根據現場勘察和調查走訪,警方得出如下結論:這場火災是人為縱火,起火于23時50分以后,成災在0時25分之前,起火點位于豬圈和堂屋兩處矮檐,作案者就是沒有逃離現場而葬身火海的李增田,點火物就是那只氣體打火機。其縱火目的并非劫財掠物,也不是掩蓋罪行。根據已出現的諸端跡象推度,其縱火動機可能是加害特定的一兩個對象,而自己沒有逃離現場,乃是出于同歸于盡的本意。
隨即,警方圍繞著李增田縱火的動機開展深入調查。
李增田一家基本情況如下:
李增田的父親李某亭文盲出身,又沒有手藝只知道在土地里刨食,為人老實巴交,并沒有仇家。
李增田的母親邵某清素來體弱多病、無力持家,所以李增田的童年和少年家境十分困難,還因為小兒麻痹癥治療不及時造成左腳跛腳,讀了三年小學(初小)就輟學務農,成年后雖然學會了理發手藝,但當時“割資本主義尾巴”的大環境不允許他以此謀生,所以只能務農為生,生活極為貧困。
1973年經親友介紹,李增田迎娶了性格開朗溫和的射洪縣深山區的肖某芬,肖某芬嫁過來后因為踏實肯干且能說會道,很快贏得眾人的稱贊并在1974年被選為婦女隊長,同時還把李家打理得井井有條。1975年,肖某芬為李增田生下了大女兒李某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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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給女社員作思想工作的婦女隊長
1979年,東山地區逐步推行生產體制改革,李某亭承包了生產隊的魚塘,一年收益超過往年一家種地收益的總和,使得李家的經濟狀況大有改觀。正因為此,李增田夫婦也放下鋤頭走出村子另謀營生:李增田憑借理發手藝走鄉串鎮替人理發,當起了街頭理發師,每月有五六十元進項。肖某芬往來于城市、鄉鎮經營日用百貨,一年收入也非常可觀。至此,李家算是脫貧奔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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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頭理發師
1980年,肖某芬為李增田生下了二女兒李某后,李增田響應“計劃生育”的號召做了絕育手術。
到此為止,一切都很正常。但是警方在李某亭提到肖某芬和葉萬良時憤懣之情溢于言表的表現很自然的就懷疑這兩人之間的關系。李某亭一開始不肯說,但在再三追問之下還是說出了實情,果不其然肖某芬和葉萬良兩人確有奸情,難怪在火場中肖某芬和葉萬良的尸體死死的抱在一起,合著這兩個才是“真感情”。哎等等,既然李增田在肖某芬生下二女兒后就做了結扎,那么小女兒又是誰的種?
詢問李某亭和走訪村民群眾后得知,肖某芬在1983年初冬帶回一個叫葉萬良的男人,聲稱是做生意的時候認識的,她在外面做生意的時候多虧葉萬良的關照。李某亭和李增田父子見肖某芬公然將在外交往的異性帶回家中一開始很不適應,但架不住葉萬良嘴甜,兩支香煙和幾句家常就打消了李氏父子的戒心,很快就和李氏父子混成了家人。此后,葉萬良就成了李家的常客。不久肖某芬讓二女兒李某認葉萬良為干爹,于是葉萬良以“干親家”為名儼然成了李家的正式成員。
但實際上肖某芬早就和葉萬良勾搭成奸,連二女兒李某都是她和葉萬良所生,讓不知情的李增田“喜當爹”,為了能長久廝守,肖某芬想出了讓二女兒認葉萬良為干爹為幌子,讓葉萬良以此公然登堂入室,久而久之從偷偷摸摸變得堂而皇之,從暗中眉來眼去到公開打情罵俏,直至不避人耳目,同宿一室,以至于整個村都知道李家兒媳婦和這個“干親家”關系不正常。
據李增田的大女兒李某華說:葉萬良對家人都很好,見活就干,逢人便笑。每次遠出歸來,都要給一家老小送上一份禮物,甚至不惜花費把全家人帶到成都游玩。父親李增田雖然對母親和葉萬良勾勾搭搭非常不滿,但是卻選擇忍氣吞聲視而不見,甚至還對葉萬良送給他的禮物照單全收,對葉萬良邀請外出同游也一概來者不拒。
李某亭表示:肖某芬雖然和葉萬良勾搭已經是板上釘釘,但她依然履行著當家兒媳的義務,家里家外離不開這個兒媳。肖某芬既忙于經商致富,又盡心操持家務,進項支出,一清二楚。春秋兩季,添衣置被如故。老伴有病,湯藥侍奉如初。即便對待李增田,明面上亦無半點嫌棄之舉,該有的夫妻生活依然還是有的。所以他對肖某芬的紅杏出墻既不敢怒,更不敢言,只能眼睜睜接受既成事實。
半年后,李增田和肖某芬因為葉萬良爆發了第一次爭吵,李增田要求肖某芬和葉萬良斷絕來往,遭到肖某芬的斷然拒絕,肖某芬還威脅說:“如果你忍不了我們就離!”
結果在李某亭夫婦的百般勸阻下,李增田選擇了退卻認慫。
李某亭的一個老友向警方反映:某天他和李某亭在鎮上喝酒,李某亭喝高了,對他唉聲嘆氣地說:“人家的兒玩兩大小,我的媳婦玩兩個兒(意思是人家的兒子玩大老婆小老婆,他家的兒媳玩大老公小老公)”。老友對李家的情況心知肚明,知道李某亭無力改變現狀,只好勸他:“現在只要有酒喝,有錢用就行了,其他事情都要看淡點,操那么多心干啥喲!”
1986年冬,肖某芬生下了第三個女兒,而在1980年已經做了絕育手術的李增田肯定不是這個孩子的親爹,孩子肯定是葉萬良的。由于這個孩子屬于超生(當時許多地方的農村默認第一胎是女兒的話可以生第二胎,第二胎不管男女不準再生第三胎),不明就里的計生辦上門收繳超生罰款,李增田突然爆發,對著計生辦人員怒稱:“違反政策的又不是我,你們去找孩子親爹去呀”,但又在父母的苦勸下忍著屈辱交了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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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年代計劃生育的宣傳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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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張計生辦開具的超生罰單
此后,李增田停下了本有可觀收入的理發營生。隨后整整半年在村落里難露身影,在家中也似乎成了透明人。
李某華回憶說:1987年5月1日下午,外出多日的葉萬良回來了,隨后李增田的舉止就多有反常,先是對烤制竹夾的李某亭叮囑要把火撲滅,不要燒了房子。晚飯的飯桌上她看到父親不斷偷偷地看看這個,盯盯那個,目光讓她心中發毛。
警方還特意去了解了《坎坷》第37、38、39集的內容:路易斯嚴厲指責妻子行為不軌,提出離婚。艾斯特耍潑放刁,大吵大鬧……艾斯特為了拴住丈夫,欺騙公婆,再次玩弄陰謀,與介人其家的迭戈茍合懷孕,造成已與路易斯同居的假象……路易斯得知自己唯一鐘情的瑪麗亞娜意欲與建筑商的兒子訂婚,不禁妒火中燒。當對方如約上門與瑪麗亞娜幽會時,他更是惱羞成怒,猛撲上去將對方打倒在地……
至此,警方初步還原了李增田的作案經過:長達四年的“綠帽子”的屈辱使得李增田心中充滿對肖某芬和葉萬良的仇恨,心中一直有報復的想法。葉萬良在5月1日的到來促成了李增田當晚作案的念頭,外出看電視為的是拖延時間,等待對方熟睡后下手,而《坎坷》中那幾個與其自身遭遇有所偶合的場景讓他感同身受,堅定了動手的決心,回家后看到肖某芬和葉萬良光著上身只穿短褲相擁而睡,讓他最后的理智喪失,用打火機點燃了豬圈和堂屋兩處矮檐引發了火災,但在最后時刻一絲良心未泯,將自己的親骨肉大女兒李某華送出鬼門關,而自己自知放火的罪孽深重,絕無寬宥可能,因此選擇放棄逃生、一并自焚。
案情公布后,眾人議論紛紛。一部分人認為李增田向親人下毒手,實屬喪盡天良;另一部分人則認為是肖某芬和葉萬良欺人太甚,把李增田這樣的老實人逼上了絕路。但不管怎么樣,這都是一場本該避免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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