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針對跨國商業代孕網絡的司法行動仍在持續。
泰國刑事法院就震驚當地社會的跨境商業代孕案第二宗案件,7月2日作出判決。法院認定,4名婦產科醫生與4名代孕中介罪名成立,分別判處4年6個月至15年不等有期徒刑;另有2名被告因證據不足獲判無罪。
值得關注的是,這是繼幕后金主趙冉及其犯罪集團成員被判最高50年監禁之后,泰國司法機關再次對整個代孕產業鏈中的醫療人員和中介網絡祭出重刑,也意味著這起橫跨中泰、老撾、柬埔寨等多國的商業代孕案件,已經從資金鏈追查延伸至醫療執行環節。
泰國法院在判決書中措辭嚴厲指出,被告明知商業代孕及買賣卵子違反法律和醫學倫理,卻仍刻意前往境外實施手術,以逃避泰國法律監管,把人體當作牟利工具,嚴重損害兒童權益,因此必須依法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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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謀醫生獲刑15年,4名醫生全部被判有罪
此次宣判涉及10名被告,包括4名婦產科醫生及6名中介人員。
法院最終裁定8人有罪。
其中,被認定為醫療團隊核心人物的陸軍上校、婦產科醫生莊寧(?.?.??.??????? ????????)被判處15年有期徒刑。
另外3名婦產科醫生分別獲刑13年6個月、13年及10年6個月。
4名中介則分別被判13年6個月、10年6個月、7年6個月及4年6個月。
法院表示,雖然部分被告在偵查過程中積極配合調查,因此依法減刑四分之一,但考慮到案件社會危害極大,最終仍決定判處重刑。
中資操盤,形成完整跨國代孕產業鏈
案件可追溯至2020年。
當年,泰國警方反人口販運部門搗毀一個跨國商業代孕集團。調查發現,該網絡長期由中國籍商人趙冉(Ran Zhao)提供資金支持,形成了一條高度專業化、跨境運作的代孕產業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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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調查顯示,集團通過中介在泰國招募女性。
部分女性出售卵子,另一部分則擔任代孕母親,每人可獲得約40萬至45萬泰銖報酬。
為了規避泰國法律,醫生和中介不會在泰國實施胚胎植入,而是將代孕女性送往老撾或柬埔寨完成植入手術。
隨后,這些女性返回泰國,在私人醫院接受產檢,并集中居住在趙冉集團安排的住所內休養。
臨近生產時,再前往中國分娩,整個流程形成完整閉環。
調查還發現,警方曾追查到超過70筆跨國資金往來,涉及多個國家和地區,進一步證實該組織具有明顯的跨國犯罪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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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醫生不是救人,而是在鉆法律漏洞
此次判決中,法院對涉案醫生進行了十分嚴厲的批評。
法院指出,4名婦產科醫生都具有專業資格,非常清楚商業代孕及卵子交易違反《兒童保護法》和《輔助生殖技術法》,也嚴重違背醫學倫理。
然而,他們并沒有停止違法行為,而是故意把手術地點轉移至國外,利用不同國家法律差異規避監管。
法院認為,這種行為說明他們并非無意違法,而是主動尋找法律漏洞。
判決書中寫道,這些醫生“把人體視為商業獲利工具”,完全背離醫學職業道德,因此應從重處罰。
法院首次強調:真正受害者是孩子
相比以往案件,本次判決還有一個值得注意的變化。
法院不僅關注非法代孕本身,更把焦點放到了通過商業代孕出生的孩子身上。
法院認為,中介和犯罪集團為了商業利益,讓孩子一出生便脫離親生家庭成長,未來可能長期承受身份認同、親緣關系以及心理創傷等問題。
判決認為,這不僅侵犯了兒童權益,也增加了國家未來在社會福利、身份管理及兒童保護方面的公共成本。
這一觀點,與近年來國際社會越來越重視商業代孕中兒童權益保護的趨勢高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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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后金主早已被判刑最高150年
此次宣判,是趙冉案的第二階段。
此前,趙冉及另外3名主要成員已經認罪。
法院認定,他們組織實施55宗商業代孕、36宗非法買賣及進出口胚胎、卵子案件,同時構成跨國有組織犯罪。
原審累計刑期高達150年!
由于認罪,依法減刑至75年;根據泰國法律,實際執行刑期最高不得超過50年,因此最終均判處50年監禁。
此外,包括趙冉妻子及多名關聯人員在內的另一批被告,則因參與跨國犯罪組織等罪名分別獲刑4年,其中部分人在羈押期間已服刑期滿獲釋。
整個案件經過數年審理,基本完成了從幕后金主、資金網絡,到醫生、中介、執行團隊的全鏈條司法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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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嬰兒工廠”事件開始,泰國徹底改變代孕政策
事實上,泰國曾一度是亞洲商業代孕的重要目的地。
由于醫療水平較高、費用相對歐美低廉,大量外國人赴泰尋求代孕服務,逐漸催生出龐大的灰色產業。
真正改變這一局面的,是2014年震驚國際社會的“Baby Gammy”事件,曝光了日本光通信公司富二代重田光時 (Mitsutoki Shigeta),大量委托代理孕母瘋狂大批量生育子女(媒體常稱為“嬰兒工廠”事件),他的“目標100~1000名子女”!在2010至2014年期間頻繁出入泰國高達60多次,被抓時曼谷豪宅內住著多名代母和9名嬰兒,轟動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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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事件與同年的“澳洲夫妻遺棄唐氏癥代孕嬰兒事件”疊加,連續多起丑聞引發國際輿論關注,也在泰國引發了巨大的公序良俗與道德爭議。這直接促使泰國官方重拳出手,于2015年正式立法明文禁止外國人前往泰國進行商業代孕,徹底關閉了跨國“借宮生子”的大門。
2015年,泰國《兒童保護法:醫療輔助生殖技術法》正式實施。
法律明確規定,商業代孕全面禁止;合法代孕僅限具有合法婚姻關系、存在醫學需要的夫妻,且代孕母親必須是夫妻一方的近親,并且本人曾生育過子女。
與此同時,所有開展輔助生殖技術的醫療機構必須取得許可,醫生必須具備專業資質,并接受倫理委員會監督。
目前,全泰國僅有63家醫療機構獲準開展相關輔助生殖服務,違規者最高可面臨10年監禁及高額罰款。
“殺雞儆猴”背后,是泰國向跨國黑產釋放強烈信號
分析人士認為,這兩次重判釋放出的信號十分明確。
泰國未來打擊的對象,不再只是代孕母親或普通中介,而是整個跨國產業鏈,包括資本、醫生、醫院、金融賬戶以及國際中介網絡。
近年來,泰國持續加強打擊人口販運、電信詐騙、非法換匯、網絡賭博及跨國犯罪組織。此次代孕案同樣被納入跨國有組織犯罪框架進行偵辦,顯示執法思路已發生明顯變化。
法院在判決中留下的一句話,也成為本案最具代表性的總結:
“人體不是商品,生命不能成為牟利工具。任何試圖借助跨境操作逃避法律的人,都必須承擔相應后果。”
隨著趙冉犯罪集團及醫療執行團隊相繼被判重刑,這起持續多年、涉及多個國家的跨國商業代孕案,也成為泰國近年來打擊非法輔助生殖產業最具標志性的司法案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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