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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19號凌晨,新加坡義順11道那片組屋區,警察接報上去查,在6樓一套三居室里翻出三條人命。
兩個陪讀媽媽,一個17歲的姑娘,沒了。
還有一個14歲的小姑娘,渾身是血躺地上,送去醫院搶回來的。
這事當年在新加坡華人圈炸過一陣。死者都是中國籍,陪讀過來的。中國大使館后來也進場幫家屬跑后事。
王志健,42歲,天津人,原來在天津港務局當個小主管。
他在法庭上自己說,2004年在天津認識張夢,倆人搞到一起。張夢那時候還沒離,帶個女兒叫馮建宇。
后來王志健跟原配離了,2005年提前退休,拿了40萬補償金。
張夢42歲,也是天津人,以前干航運的。2007年底跟前夫正式離掉,帶著女兒馮建宇來新加坡做陪讀,姑娘進了德賢中學。
楊婕,36歲,沈陽人,兩婚兩離那種,帶14歲女兒李美霖過來陪讀,姑娘在德景中學。她為了攤房租,從張夢那兒轉租了一間,就這么住一塊了。
王志健是2008年初拿旅游簽過來的,跟張夢擠一塊。旅游簽不能打工,他又不好往外跑,基本就困在那套出租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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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多月,天天窩著。跟張夢為錢、為瑣事吵過好幾次。他自己說被罵、被刁難,但死人沒法對質,法庭也沒全信他那套。
2008年年中他回過一趟天津,國內也沒工作也沒家了,三個月不到又被張夢叫回來。9月9號第二次落地新加坡。
9月18號晚上,又為開銷吵。
吵完張夢回房睡了。
王志健從廚房拎了把鋸齒刀,進她房里,下手。
張夢當場沒的。
17歲的馮建宇聽見動靜過來瞧,也被他弄死。
然后他換了把切肉刀,踹進楊婕母女那間。楊婕躲的時候從廚房窗戶栽下去,當場沒了。李美霖身上被捅了41刀,活下來的那個。
法庭后來認定的細節挺瘆人——他前后用了四把不同的刀,分兩個階段干的,完了還沖了澡換衣服,準備跑。
說他不清醒?不像。
他還狡,說楊婕是自己跳的。但法醫在楊婕指甲縫里檢出他的皮屑DNA,窗臺晾衣桿上有血有抓痕。法官沒信他。
案子拖了三年才開審。2011年11月22號,新加坡高等法院第一次開庭。
辯方找了精神科專家,說他長期適應障礙,情緒上頭的時候自控力差,想往輕里判。
檢方不認。取刀、進房、換刀、清理、準備跑,哪一步不像清醒人干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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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30號一審下來——張夢母女那兩塊算誤殺,楊婕母女這塊算謀殺,絞刑。
兩邊都上訴。王志健那邊想全壓成誤殺,檢方覺得張夢母女那塊也該是謀殺。
2014年11月28號,上訴法院終審判。
把一審的誤殺也給翻了。理由三條:適應障礙在新加坡法律里不算能減責的重性精神病;他從房里走到廚房挑刀再進臥室,中間夠他想清楚的了;后面換刀清場準備跑,更說明腦子清楚。
三起全定謀殺,絞刑維持。
2014年底,樟宜監獄,執行。
活下來的李美霖,那時候才14歲。
41刀。右眼沒保住,摘了裝義眼。右耳聽力廢了。身上疤一輩子消不掉。
出事前她是班里成績靠前的那種姑娘。媽一走,親爸在國內沒錢接她去,就靠媽剩的那點積蓄加當地華人捐的,硬在新加坡把書念完。
說真的,她跟這事有半毛錢關系嗎?
就因為媽租了張夢的房,就攤上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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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翻卷宗看到她傷情那頁,心里挺堵的。一個初中生,做錯了啥。
這事發生在新加坡,按新加坡法律判的,但擱在海外中國人這兒,有些東西還是值得嘮兩句。
陪讀媽媽這個群體,2005年光新加坡就有6800個中國來的。語言不通,身份落差,第一年還不能合法打工,錢緊,壓力堆著,又沒個出口疏解。
不是說壓力大就能去殺人,是說這種悶罐子環境,人在里頭待久了容易擰。
王志健那條路是自己選的,誰也沒逼他拎刀。但他要是早點兒覺得"這關系不對勁,我撤",或者張夢那邊早點兒覺得"這人狀態不對,我報警或者找使館",會不會是另一個走向?不好說。
但有一點挺清楚的——親密關系里一旦開始踩尊嚴的線,沒完沒了的貶、控、耗,那就是在攢事的。甭管是夫妻是情侶是陪讀搭伙,不對勁就得喊停,別硬撐,別覺得"再忍忍就過去了"。
人在國外遇到坎兒,其實可以找使館的。外交部那個12308,24小時有人。國內要是家里鬧成這樣,12338、12356也能打。這些號碼很多人背不下來,但真到那一步,比自己硬扛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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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健這人,從頭到尾都是個擰巴的樣本。退休金40萬拿著,天津工作扔了,跟著一女人跑到人生地不熟的地方,簽證打黑工都不行,困在組屋里窩了倆月,越想越歪。他要是不來新加坡,要是回了天津重新找活兒,是不是還能有個樣子?沒人知道了。
他用刀回答了委屈,三條命加一個殘了的姑娘,自己上了絞刑架。
這賬怎么算都虧到姥姥家。
李美霖后來怎么樣了,公開報道不多。只知道她留新加坡把書念完了。
那年她14,現在應該快32了。
希望她過得還行吧。
對此,你們有什么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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