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準駕不符違法行為
為進一步優化全區道路交通秩序,全面提升道路交通環境。近期,密云公安交通支隊持續開展電動摩托車違法專項整治行動。行動中,民警查獲一名男子駕駛電動摩托車,但車輛懸掛的卻是電動自行車號牌。民警隨即上前核查其駕駛證,發現該駕駛人持有的是C1小型客車駕駛證,涉嫌準駕不符等交通違法行為。目前,該電動摩托車已被依法扣留。
無證駕駛、準駕不符
不僅危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更是在挑戰法律的底線
密云交警帶你了解
電動摩托車駕乘的相關規定
及如何區分
電動摩托車與自行車的區別
請提醒所有駕駛人
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
問
如何區分電動摩托車和自行車呢?
電動摩托車屬于機動車,需登記懸掛機動車號牌,駕駛員需持D本或E本駕駛證,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或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將面臨行政拘留及罰款處罰。
首先,正規途徑購買新車時隨車的合格證上會有明確說明,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電動自行車產品合格證區別明顯。購買二手車時,需檢驗該車合格證、號牌、行駛本,從電池、功率等方面也能區分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自行車。現行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相關內容規定,電動自行車蓄電池組標稱電壓小于等于48伏,電動機額定功率小于等于400瓦;而電動摩托車電池常功率遠大于400瓦。
以上內容來自:平安密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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