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30日,一條由廣東公安發布的警方通報,在各大短視頻平臺掀起軒然大波。
盤踞在內娛輿論圈多年、坐擁千萬粉絲矩陣的MCN犯罪團伙被警方一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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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賬號“野生炸姐”全網封禁,12名團伙骨干成員全部落網。
這場橫跨全國8省2市、出動百余名警力的抓捕行動,歷時數月偵查取證。
徹底揭開了長期依附娛樂圈生存、靠著造謠抹黑明星、輿情敲詐牟利的黑色產業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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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網友只看到營銷號被抓、大快人心的表層新聞。
卻不知道這條灰色產業鏈如何一步步蠶食娛樂圈生態、裹挾網絡輿論、挑撥大眾對立。
就連平臺算法、維權困境、法律漏洞,都在無形中滋養著這條黑色產業野蠻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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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炸姐”案件不是個例,它只是千萬個娛樂營銷號亂象的縮影。
透過這件事,我們可以看清整個內娛輿論場長久以來的頑疾與困局。
“野生炸姐”賬號擁有194萬微博粉絲,單條內容總互動量最高突破1.61億,在娛樂八卦圈層屬于頭部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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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普通網友一直以為,它只是一個單純分享明星八卦、娛樂吃瓜的自媒體賬號。
可隨著警方完整案情曝光,大家才恍然大悟:
這個千萬級賬號,從一開始就不是做內容的自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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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一套以MCN公司為外殼、分工明確、流程成熟的輿論敲詐工具。
整個團伙12個人分工明確,有人負責運營賬號矩陣、有人雇傭專職寫手編造黑料、有人利用AI批量生成內容、還有專人負責對接劇組和藝人經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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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談所謂的“護劇服務”與刪帖交易。
這套黑色商業模式有著固定的閉環流程,一共分為四步:
炮制負面黑料?全網擴散造勢?等待受害方主動妥協?索要費用牟利,循環往復收割錢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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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捕捉熱點時機。
每當影視劇、綜藝節目官宣宣發、熱播上線階段,就是這個團伙收割盈利的黃金窗口期。
劇組正在上線新劇,需要維持口碑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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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出現大規模負面輿論,就會影響劇集播放量、廣告投資方的合作意向,片方壓力極大,這也是營銷號精準拿捏的軟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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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賬號矩陣批量投放。
團伙手握二十余個大大小小的娛樂賬號,除了“野生炸姐”,還有“叫我姨太好了”等粉絲近900萬的大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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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助AI系統一鍵操控全部賬號,同一時間在全平臺批量發布抹黑內容。
平臺算法本身偏愛情緒化、爭議性內容,負面話題的點擊率、評論量、完播率遠高于正向內容。
算法會不斷給這類黑稿加碼流量推薦,謠言在短短一兩天之內發酵成全網熱議話題,登上熱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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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面輿論徹底擴散開來,藝人、影視劇口碑一落千丈,投資方、制片方被迫陷入被動局面 。
第三步,等待經紀方主動接洽。
負面輿論發酵之后,劇組、藝人團隊為了止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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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主動聯系MCN機構,協商下架抹黑帖子、平息輿論風波。
團伙工作人員就會順勢拋出“護劇服務”的概念,直白表明:
只要每年繳納服務費,劇集宣發期該機構就不會發布該藝人、該影視劇的負面爆料,已經發布的黑帖可以單獨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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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明碼標價敲詐斂財。
警方查實,該團伙單條帖子刪帖費用定價在2000?3000元不等,長期打包的護劇服務價格更高。
經審計,僅這幾年通過輿情敲詐、有償刪帖,該團伙涉案非法獲利金額就超過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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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一個劇組妥協交錢,就會讓團伙更加肆無忌憚,繼續把這套模式復制到其他藝人、其他熱播劇集上。
迪麗熱巴、孫儷、楊超越、張凌赫、田曦薇等數十位當紅藝人,都曾深受這個團伙的抹黑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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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經紀公司在此之前就已經對該賬號發起名譽權起訴。
可此前僅僅停留在民事維權層面,很難從根源上斬斷整個團伙的黑色運營鏈條,直到這次刑事立案,才實現徹底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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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炸姐”被警方刑事打擊,讓一眾網友直呼解氣。
可大家不禁反思:為什么這類造謠敲詐的營銷號層出不窮,就算不斷被封禁、被起訴,依舊源源不斷冒出新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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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其本質,是行業、平臺、法律層面長期存在三大漏洞,給黑色產業提供了生存土壤。
第一,平臺流量算法的漏洞,助長負面謠言傳播。
大多數平臺的推薦邏輯,是以點擊率、評論量、轉發量、完播率作為流量推送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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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于溫和正向的娛樂內容,明星緋聞、人品黑料、矛盾爭吵天然更容易勾起大眾的獵奇心理。
負面帖子評論爭吵越多、大家站隊互撕越激烈,算法就會判定這條內容熱度更高,持續不斷加大流量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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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謠言已經傳遍全網,辟謠內容卻無人看見,出現“辟謠跑不過造謠”的現實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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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營銷號就算帖子被舉報下架,依靠前期的流量分成,就已經賺得盆滿缽滿。
就算原賬號被封禁,運營者可以重新注冊小號,換個名字繼續發布黑稿,東山再起,打擊難度極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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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藝人維權成本太高,民事追責耗時耗力。
普通網友以為明星維權十分簡單,可現實里藝人想要起訴造謠博主,要經歷完整漫長的流程。
經紀團隊需要公證全網上萬條侵權內容、對造謠帖子做區塊鏈存證、調取賬號實名信息、收集對方捏造虛假信息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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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流程走下來,少則半年,多則一兩年。
即便最后名譽權官司勝訴,大多結果只是博主刪除帖子、發布道歉聲明,賠償幾千到一兩萬元精神損失費。
對比營銷號造謠敲詐獲得的收益,違法成本極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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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導致很多經紀公司面對小型營銷號的抹黑,會選擇妥協花錢刪帖,比起漫長的打官司,花錢擺平輿論的成本更低。
久而久之,“花錢刪帖”變成行業潛規則,營銷號更加篤定可以靠著這套模式牟利,惡性循環就此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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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互聯網法院曾經統計過,藝人名譽權官司勝訴率高達91.2%,可即便勝訴,也很難對造謠者形成強有力的震懾效果。
第三,早期法律界定模糊,敲詐行為難以定性。
在此之前,很多自媒體造謠抹黑只被歸為民事侵權范疇,達不到刑事犯罪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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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當營銷號明確主動索要錢財、有償刪帖、進行輿情勒索,警方才能以敲詐勒索罪、非法經營罪立案偵查。
很多營銷號十分狡猾,不會直白開口要錢,只會隱晦暗示,規避刑事紅線,游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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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近些年,國家網信辦、公安部網安局加大網絡整治力度,明確將MCN機構有組織造謠、AI批量造謠、有償刪帖納入刑事打擊范圍,一大批營銷號團伙才被接連打掉。
這次野生炸姐案件直接刑事立案,抓人判刑,就是治理網絡亂象的重要轉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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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部分短視頻、自媒體寫手的逐利心理,也在助推亂象蔓延。
哪怕明知道內容是杜撰的,依舊選擇發布蹭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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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數小號跟風擴散謠言,形成龐大的傳播網絡,進一步放大輿論傷害。
娛樂八卦之所以能夠滋生出敲詐產業鏈,根源上還有大眾的心理需求。
閑暇之余,普通人喜歡刷明星八卦、看藝人的私生活矛盾,用來打發碎片化時間,這本身無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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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獵奇心理一旦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吃瓜就會演變成網暴的導火索。
營銷號抓住大眾愛看熱鬧、愛站隊評判明星人品的心理,刻意放大明星的負面瑣事,挑起網友對立爭吵。
一部分網友在評論區肆意謾罵攻擊藝人,被營銷號牽著情緒走,自己淪為輿論斗爭的棋子,等風波褪去,最后只剩藝人承受網暴傷害。
同時我們也要客觀看待,不能把所有娛樂博主全部一棍子打死。
并不是所有娛樂號都是造謠敲詐團伙,很多正規娛樂自媒體,只客觀解讀明星作品、綜藝內容,輸出理性觀點。
真正要整治的,是披著吃瓜外衣、捏造虛假信息、以牟利為目的的惡意營銷號。
這次野生炸姐團伙落網,也給整個自媒體行業敲響警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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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網安局近幾年持續開展清朗行動,重點打擊MCN抱團造謠、輿情敲詐、有償刪帖、網暴等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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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N機構、自媒體博主再也不能游走在灰色地帶,靠著編造謠言收割流量。
一旦觸碰法律紅線,就會被刑事追責,留下案底,付出沉重代價。
可僅僅依靠警方打擊遠遠不夠,想要根治內娛輿論頑疾,還需要三方共同發力。
平臺優化算法機制,降低情緒化負面內容的流量權重,給辟謠內容流量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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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法律法規,抬高造謠敲詐的違法成本;
自媒體堅守內容底線,拒絕編造虛假黑料;
網友理性吃瓜,不被煽動對立,不盲目跟風網暴藝人。
只有多方形成合力,才能凈化網絡輿論環境,杜絕這類黑色產業死灰復燃。
野生炸姐案件只是網絡整治的開端,未來還會有更多違規營銷號被清查取締。
那么在你看來,想要徹底杜絕營銷號造謠敲詐的亂象,最應該從哪個環節下手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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