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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黑龍江全域全季文旅熱度持續攀升,誠信經營、優質服務的市場氛圍廣受好評。為進一步規范市場秩序,保障游客與涉旅從業者雙向權益,旅行社、導游、景區、民宿、旅拍、餐飲、出租客運、旅游包車、汽車租賃、研學實踐教育十大核心涉旅領域相關協會修訂完善了十大涉旅行業誠信自律公約,清晰劃定了誠信經營、安全服務的行為底線與違約懲戒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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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由AI生成
這份公約既是行業共識,更是共同承諾:既為游客安心出游筑牢屏障,也為合規經營的從業者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現面向全省涉旅行業發出倡議:請各經營主體、從業人員主動對照公約要求,嚴守自律準則,共同擦亮“北國好風光,美在黑龍江”金字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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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文附完整公約內容
歡迎查閱踐行、互相監督
黑龍江省十大涉旅行業
誠信自律公約匯編(2026年版)
黑龍江省旅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編
2026年6月
目錄
1.黑龍江省旅行社行業誠信自律公約
2.黑龍江省導游行業誠信自律公約
3.黑龍江省旅游景區行業誠信自律公約
4.黑龍江省旅游民宿行業誠信自律公約
5.黑龍江省旅拍攝影行業誠信自律公約
6.黑龍江省餐飲行業誠信自律公約
7.黑龍江省出租汽車行業誠信自律公約
8.黑龍江省旅游包車客運行業誠信自律公約
9.黑龍江省汽車租賃行業誠信自律公約
10.黑龍江省研學實踐教育行業誠信自律公約
PART 01
黑龍江省旅行社行業誠信自律公約
為充分發揮行業自律在維護市場秩序中的積極作用,建立“公平、規范、健康、有序”的旅游市場環境,切實保護旅游者和旅行社企業合法權益,提升旅游服務質量,樹立文明旅游新風,促進旅游業高質量發展,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行業標準,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公約。
第一章 誠信經營
第一條愛國愛黨,守法經營。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嚴格履行企業法定義務,自覺遵守旅游法律法規,依法依規開展經營活動,自覺維護游客合法權益。
第二條誠信立企,固本強基。堅持誠信經營,積極參與旅行社行業信用體系建設,按要求及時、準確報送信息,以誠信為本筑牢企業發展根基。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在顯著位置公示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投訴電話及行業自律承諾。
第三條信守合約,品質服務。嚴格履行合同約定,提供符合合同約定和國家標準的優質旅游產品和服務。妥善回應游客合理訴求,主動擔當、快速響應,自覺踐行龍江“寵客”服務理念,樹立龍江旅游良好形象。
第四條規范定價,明碼標價。對旅游產品和服務明碼標價,保障游客知情權。抵制零團費負團費等“不合理低價游”,不強迫游客購買套票、聯票,不指定具體購物場所,不通過安排購物或另行付費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杜絕商業賄賂。
第五條關愛員工,保障權益。依法保障從業人員合法權益,與導游簽訂勞動合同,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加強導游職業培訓,支持導游提升專業素養和服務水平。營造尊重、關愛導游的良好行業氛圍,共同維護導游隊伍穩定和行業形象。
第二章 行業自律
第六條服從監管,積極配合。自覺接受主管部門、行業協會的監督管理及社會監督,積極配合主管部門工作,如實提供相關材料和信息。對存在的問題主動整改、及時糾正。
第七條規范經營,嚴守底線。全面使用2026年版團隊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積極推行電子合同,規范合同簽訂流程。嚴格落實“一團一報”制度,登錄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及時、準確上傳旅游團隊信息。
第八條平臺運營,規范合法。在線上旅游平臺真實、準確發布旅游產品信息,不發布虛假廣告和違法產品信息,不夸大宣傳、虛假承諾。建立完善線上產品內部審核機制,對已發布產品定期自查,發現違規內容立即刪除,共同維護清朗網絡旅游市場環境。
第三章 違約懲戒
第九條協同共治,弘揚正氣。旅行社應在平等、互助、共贏的基礎上加強合作交流,不詆毀同業企業,不損害其合法權益。對違反本公約、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成員單位,行業協會將視情節給予行業內通報、公開曝光、取消會員資格等處理,并向相關政府部門提出處置建議。
第四章 安全監管
第十條安全為本,防患未然。制定完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妥善處理各類突發情況。嚴格落實旅游客運包車“五不租”、觀光游船“三不租”制度,向合格的供應商訂購產品和服務,旅行途中提醒游客規范使用安全帶。嚴格把控團隊用餐標準和食品安全,確保游客人身和財產安全。
本公約自全省旅行社行業公開承諾發布之日起正式施行,由黑龍江省旅行社協會負責解釋與組織實施。
黑龍江省旅行社協會
2026年6月
PART 02
黑龍江省導游行業誠信自律公約
為規范黑龍江省導游從業人員的執業行為,提升導游服務質量,樹立導游誠信形象,維護旅游市場秩序,保障旅游者合法權益,推動導游行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黑龍江省導游行業實際,特制定本公約。
第一章 誠信經營
第一條導游要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規定,自覺抵制“不合理低價游”、強制消費、強推套票、無證經營、虛假宣傳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市場秩序和公平競爭。嚴禁以“政府補貼”“零團費”“回饋客戶”等名義配合旅行社進行不實宣傳,嚴禁承諾“全程無購物”“無隱性消費”等與實際行程不符內容。
第二條導游要持證上崗,積極配合新版電子導游證換發工作。講解過程中要自覺維護國家利益和民族尊嚴,規范使用導游詞,尊重歷史文化、風俗傳統,嚴禁語言粗俗,摻雜封建迷信和低級庸俗等內容,嚴禁篡改歪曲歷史,誤導旅游者。嚴格按照A級以上旅游景區規范導游詞開展講解,提升旅游的文化內涵。
第三條導游要堅持“旅游者至上,服務至上”的原則,及時滿足旅游者合理需求,提供熱情周到服務。要自覺遵守導游職業道德,堅守誠實守信道德底線,杜絕欺騙誤導旅游者、強制購物、索要小費等行為。嚴禁未經雙方協商一致或旅游者要求,擅自指定具體購物場所或安排另行付費項目;嚴禁以辱罵、威脅、車外等待等手段強迫或變相強迫旅游者購物,嚴禁在車上向游客兜售物品。
第四條導游要熱愛龍江,通過服務宣傳龍江品牌,講好龍江故事。要遵守職業道德,維護職業形象,規范導游文明用語和服務行為,不斷提升自身綜合素養和服務能力,熟悉旅游路線和景點,按照旅游合同提供導游服務,講解自然和人文資源知識、風俗習慣、宗教禁忌、法律法規和注意事項。配合旅行社規范簽訂并嚴格執行2026年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約定的行程安排。
第二章 行業自律
第五條導游要關注旅游者的體驗和感受,及時回應旅游者反饋和建議。積極參與行業創新,關注旅游市場新趨勢、新需求,不斷創新服務方式和方法,提高旅游者滿意度。
第六條導游須著裝整潔得體,言行文明禮貌,展現黑龍江省導游良好的職業形象和精神風貌,爭做“誠信文明示范者”。嚴禁以個人名義在景區周邊兜售套票或物品。
第七條導游要尊重旅游者的人格尊嚴、宗教信仰、民族風俗和生活習慣。嚴格落實行前教育制度,主動向旅游者告知解釋文明行為規范和不文明行為可能產生的后果,引導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及時勸阻旅游者違反法律法規、社會公德、文明禮儀規范的行為;配合相關部門規范景區套票銷售流程,堅決抵制商業賄賂及購物店、景區景點回扣行為。
第八條導游要自覺接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和社會各界監督,配合文旅、公安、市場監管、交通運輸等部門的聯合執法檢查,不得阻撓、對抗執法檢查。
第九條導游要參加旅游主管部門、旅游行業組織和旅行社開展的政策法規、安全生產、突發事件應對和文明服務等相關培訓。
第十條嚴禁導游以任何形式欺騙或誤導旅游者,臨時私自更改行程安排,或者未經旅游者同意擅自增減景點、縮短游覽時間等行為。嚴禁配合旅行社“層層轉包”,不得將游客擅自轉交無資質人員接待。
第十一條嚴禁導游與旅游景區、購物店等經營者串聯,采取強制消費、收受回扣、索要小費或其他形式損害旅游者利益。不得參與“以購養游”經營,自覺維護公平市場環境。
第十二條嚴禁導游不遵守旅游安全規定,忽視旅游者安全,或者在緊急情況下未能采取有效措施保護旅游者安全。配合交通運輸部門檢查,堅決拒絕乘坐無資質車輛,發現非法營運車輛及時舉報。
第十三條嚴禁導游以任何理由或形式對旅游者進行辱罵、侮辱或攻擊,以任何形式虛假宣傳或誤導消費者、泄露旅游者隱私信息,損害旅游者合法權益。
第三章 違約懲戒
第十四條建立行業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制度,對嚴重違反誠信自律公約的導游列入行業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協會不予注冊確認導游信息并公開曝光,鼓勵會員之間相互監督。
第十五條完善旅游者投訴機制。建立健全旅游者投訴渠道和處理機制,對導游的不誠信行為及時受理和查處,保障旅游者合法權益。配合12345便民服務熱線及文旅部門建立的案件銷號臺賬制度,對查證屬實的違規行為主動配合整改。
第十六條加強社會監督和輿論引導。通過媒體和社交平臺等渠道,加強社會監督,對誠信經營的導游正面宣傳,對不誠信行為曝光批評。
第四章 安全監管
第十七條導游要在出行前提前了解旅游目的地的天氣、交通、治安等安全情況,聯合檢查旅游車輛安全,確保車輛性能良好,駕駛員資質合格,并向旅游者進行告知。重點加強對旅游包車的安全核驗,杜絕“黑車”“改裝車”上路。
第十八條導游要引導旅游者遵守景區規定,合理安排行程,對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事項,向旅游者作出真實說明和明確警示,及時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必要措施。冰雪旅游季重點提示低溫防凍、路面防滑等安全事項。
第十九條導游要向旅游者進行安全教育和提醒,包括交通安全、規范使用安全帶、防盜防騙、防火防災等緊急情況下的自救互救等內容。提醒游客乘坐出租車時索取票據,遇出租車拒載、不打表、繞路等行為妥善留存證據并舉報。
第二十條導游遇到突發事件或緊急情況時,要立即向旅行社和旅游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其他相關部門報告,積極救助或者協助救助受困旅游者,根據旅行社、旅游主管部門及有關機構的要求,采取調整或者中止行程、停止帶團前往風險區域、撤離風險區域等避險措施。發生涉旅投訴或糾紛時,主動配合“訴轉案”工作,如實提供團隊檔案及合同資料,不得拒絕提供或以檔案丟失為由對抗調查。
黑龍江省導游協會
2026年6月
PART 03
黑龍江省旅游景區行業誠信自律公約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黑龍江省景區行業的經營行為,提高景區服務質量,樹立誠信經營形象,保障游客合法權益,促進景區行業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黑龍江省旅游景區協會章程》,特制定本公約。
第二條本公約適用于黑龍江省內所有從事旅游景區經營活動的單位及其從業人員。
第三條黑龍江省旅游景區協會(以下簡稱“本協會”)作為本公約的倡議者、發起者和組織實施者,負責公約的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和修訂完善等工作。
第四條本公約以“誠信經營、優質服務、規范管理、行業自律”為基本原則,倡導旅游景區行業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履行社會責任,為游客提供安全、舒適、文明的旅游環境。
第二章 誠信經營
第五條景區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旅游業規章制度,依法經營,不得從事任何違法違規活動。景區不得與受行政處罰旅行社開展票務、團隊合作。
第六條景區應公開、透明地發布旅游信息,不得發布虛假廣告或誤導性信息,保障游客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第七條景區應嚴格執行價格政策,明碼標價,不得擅自漲價或亂收費,確保游客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第八條景區應建立健全游客投訴處理機制,及時、公正、合理地處理游客投訴,維護游客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優質服務
第九條景區應提供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旅游服務,包括游覽、交通、餐飲、住宿、購物、娛樂等,確保游客的滿意度。
第十條景區應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改,確保游客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第十一條景區應加強員工培訓,提高員工的服務意識和服務水平,為游客提供熱情、周到、專業的服務。
第十二條景區應推廣文明旅游理念,引導游客文明游覽,保護環境,愛護公共設施,共同營造和諧的旅游氛圍。
第十三條景區應豐富優質旅游產品供給,推動景區傳統業態轉型升級,培育發展新業態、新模式、新場景,加強景區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發展。深入挖掘地方特色及文化底蘊,創新開發特色餐飲、文創商品、主題住宿、文化體驗等產品,增強游客參與度和體驗感。
第四章 規范管理
第十四條景區應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明確崗位職責和工作流程,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進行。
第十五條景區應嚴格落實旅游安全主體責任,在開業前開展安全風險評估工作,加大景區安全隱患排查,做好安全提示,建立健全景區安全應急預案,做好景區安全監測、預警工作。當游客數量可能達到最大承載量時,要果斷采取疏導、分流等措施,避免發生游客滯留、踩踏等問題。嚴格執行景區森林防火、汛期安全、食品衛生安全等規定與措施,及時對設施設備進行檢查維護保養,確保安全運行。建立健全安全應急處理機制,一旦發生旅游意外事故,應及時妥善處理事故,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六條景區應全面加強票務管理,嚴格落實門票價格政策,明碼標價,線上線下同步公示所有游玩項目、單項價格及套票組合;規范套票銷售渠道與流程,嚴禁以回扣、返點、傭金等方式拉攏導游或旅行社工作人員代售套票,嚴禁導游個人私自牟利。同時,應積極配合主管部門運用實名預約、人臉識別、防搶票等技術手段,有效防范和打擊“黃牛”倒票行為,切實保障游客公平購票權。
第十七條景區應遵守市場競爭規則,不得采用不正當競爭手段,如虛假宣傳、惡意壓價等,擾亂市場秩序。
第十八條景區應積極參與行業交流和合作,共同推動景區行業的健康發展。
第五章 行業自律
第十九條景區應自覺遵守本公約的各項規定,加強自我約束和自我監督,共同維護行業良好形象。
第二十條景區應積極參與本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支持本協會工作,共同推動行業自律和健康發展。
第二十一條本協會將建立景區信用體系,對景區的誠信經營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對違反本公約的行為進行公示和懲戒。
第二十二條自覺接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和社會各界的監督,自覺接受省旅游景區協會和相關機構的監督和調解。積極舉報旅游違法、違規行為,在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主動向上級請求幫助,尋求合法解決途徑,積極化解矛盾。
第二十三條景區應主動配合全省旅游市場秩序糾治專項工作,針對票務管理、導游執業、合同簽訂等重點環節,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建立整改工作臺賬,實行問題清單、責任清單、整改清單“三單”管理,對賬銷號,確保各項整治任務落地見效。相關臺賬記錄將作為行業自律和信用評價的重要依據。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公約自發布之日起生效,由本協會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二十五條本公約的修訂和完善應報請黑龍江省文化和旅游廳備案。
第二十六條本公約的解釋權歸本協會所有。
黑龍江省旅游景區協會
2026年6月
PART 04
黑龍江省旅游民宿行業誠信自律公約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精神,促進黑龍江旅游民宿提檔升級,推動旅游民宿行業高質量發展,進一步優化我省旅游住宿市場環境,弘揚誠信精神,保障安全管理,維護行業形象,承擔社會責任。根據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黑龍江省旅游業協同發展決議以及本行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公約。
第一章 誠信經營
第一條旅游民宿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積極推進本行業的職業道德規范建設。依法依規經營,誠信服務。
第二條旅游民宿要嚴格按照《黑龍江省市場監管局規范酒店民宿價格行為提醒告誡書》及有關法律規定合理制定價格標準,不得價外加價、虛假優惠、誤導性價格標示,不得在電商平臺等渠道預定房間訂單生效的情況下單方面毀約,不得以隱瞞或欺詐、虛假誘導等方式強制或變相強制消費,嚴格落實明碼標價和收費公示制度,價格公示要真實準確、標識醒目。嚴禁利用旅游旺季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市場價格。針對冰雪季、節假日及亞冬會后續賽事旅游高峰,實行價格備案與動態監測。
第三條旅游民宿要認真執行國家標準規范,積極應用“碼上誠信”,參與守信激勵場景活動。加強員工培訓,對客人禮貌熱情、親切友好,微笑服務、主動服務,儀容儀表、言談舉止符合相關規范,提供有溫度、個性化服務,提升服務品質。鼓勵提供“冰雪管家”服務,包括但不限于保暖用品借用、冰雪路線建議、緊急醫療協助等。
第四條旅游民宿要支持協會工作,積極參與行業公益活動,履行社會責任,為旅游民宿行業可持續發展貢獻力量,共同推動行業自律和旅游業健康發展,實現互利共贏。
第五條旅游民宿要遵守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恪守服務承諾,提供質優價美的產品和服務,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依托“消費維權服務站”等渠道,及時妥善處理投訴。推廣“先行賠付”機制,小額消費糾紛由平臺先行墊付。
第二章 行業自律
第六條旅游民宿不得從事任何違法違規活動,設施設備、服務項目和運營管理要符合國家現行的安全、消防、衛生、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和標準規定要求,嚴格執行《冰雪旅游民宿衛生規范》(DB23/T 3961—2025)等黑龍江省地方標準。
第七條旅游民宿不得違規使用“三無”產品、添加劑等,不出售腐爛、變質、過期食品。主動接受“凈網清廚”行動監督,配合旅游景區食品全鏈條監管。
第八條旅游民宿不得泄露、出售或非法提供入住旅客信息給他人使用。倡導游客健康綠色文明上網,嚴格落實信息登記責任,安裝治安信息系統,如實上傳,依法保密入住人員個人信息。
第九條旅游民宿不得詆毀、排擠同行,不搞惡性競爭,積極參與東北三省一區常態化聯系和會商機制,共同推進區域協作。加強學習交流,溝通市場信息,掌握市場行情,共同協調和應對市場競爭,共同維護行業整體形象與利益。
第十條旅游民宿不得浪費餐飲食材,自覺將制止餐飲浪費納入餐飲生產、加工、經營、服務全過程,從源頭減少餐廚垃圾。踐行垃圾分類,規范廢棄物處置和回收利用。
第三章 違約懲戒
第十一條旅游民宿惡意取消消費者訂單或漲價,未按原訂單執行損害消費者權益,除在行業、社會公開進行曝光外,還將納入信用體系,實施聯合懲戒。同時取消其參與“黑龍江必住民宿”“龍江雪季推薦”等官方評選資格一年。
第十二條節假日哄抬價格牟取暴利擾亂市場者,行業內企業將對該旅游民宿企業進行聯合抵制,并依據《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由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第十三條違約旅游民宿企業將納入行業失信黑名單,并依據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機制,在行業準入、項目審批、獲得信貸、發票領用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取消相關部門的獎勵及推優評先等資格。
第四章 安全監管
第十四條旅游民宿要嚴格執行各部門監管制度,完善各種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項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積極參與市場監管部門組織的應急演練,提升應急能力。為員工和到店客人購買意外險等保險,強化安全保障。
第十五條旅游民宿要嚴格執行國家食品安全標準,主動配合“你點我檢”進旅游景區等食品安全監管活動,保證食品衛生安全和從業人員職業健康安全。
第十六條旅游民宿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執行“三管三必須”要求,加強安全檢查,定期維護保養設備設施,消除安全隱患,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發生。深挖“食住行游購娛學”全鏈條安全隱患。
第十七條旅游民宿要自覺接受行業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和社會各界的監督。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對本行業的監督與批評,建立健全游客信息反饋和投訴機制。支持“文旅體驗(安全)官”開展監督工作。
第十八條從事旅游民宿住宿的企業要自覺遵守本公約,共同推進行業自律,積極創造行業良好發展環境。
第十九條本公約自發布之日起生效,解釋權歸本協會所有。
黑龍江省旅游協會民宿分會
2026年6月
PART 05
黑龍江省旅拍攝影行業誠信自律公約
為規范黑龍江省旅拍攝影行業的市場經營秩序,提升旅拍攝影服務質量,加強行業自律,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章,特制定本公約。
第一章 誠信經營
第一條旅拍攝影服務業經營者要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懸掛營業執照及資質證明,明示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以及相關管理制度、顧客服務與投訴電話等。
第二條旅拍攝影服務業經營者要提供透明公正的服務,不得虛假宣傳,維護健康的市場秩序,確保經營活動合法合規。
第三條旅拍攝影服務業經營者要在提供攝影服務前明確告知消費者最終效果和需要消費者配合的有關事項,尊重消費者的選擇。
第四條旅拍攝影服務業經營者要與消費者簽訂《服務合同》,寫明服務項目、產品規格、收費標準、影像資料保管的違約責任和處理方法等內容,并向消費者提供有效的服務憑證。
第五條旅拍攝影服務過程中如增加裝飾、拍照場景、妝容修飾等其他另外收費項目的,必須在店內醒目位置和服務合同上明確。
第六條旅拍攝影服務業經營者和從業人員要妥善保管消費者影像資料,保護消費者信息。
第七條旅拍攝影服務業經營者要對提供的服飾、道具等設施與設備定期清洗消毒、維修保養。提倡使用低碳環保材料。
第八條旅拍攝影服務業經營者要尊重拍攝地文化習俗與宗教信仰,避免拍攝敏感或禁忌內容。
第二章 行業自律
第九條本協會成員要遵守知識產權,尊重原創,杜絕盜用、抄襲等侵權行為。
第十條嚴格執行各項收費政策及公示制度,支持旅拍攝影服務業經營者引導顧客理性消費。不虛假夸大宣傳、不哄抬價格、不欺詐消費者、不泄露客戶隱私信息、不誤導消費、嚴格按照合同執行。
第十一條禁止超過承諾時限向消費者交付底片和第一次精修照片的違約責任,必須在承諾時限當中寫明商家違約責任,返修時重新計算承諾時限。
第十二條嚴禁以反復糾纏、尾隨、追逐、攔阻等滋擾方式向游客介紹旅拍及相關服務的行為。
第十三條嚴禁旅拍經營者、從業人員等行為人,拒不配合執法部門工作人員勸阻、調查,阻礙現場執法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行為。
第十四條嚴禁破壞自然環境與歷史遺跡的行為。
第十五條各旅拍企業要遵守市場競爭規則,不得采用不正當競爭手段惡意壓價,不得存在隱性消費、欺詐消費者等行為,擾亂旅拍市場秩序。
第十六條未經消費者書面許可,禁止擅自使用消費者的影像資料。
第三章 違約懲戒
第十七條針對欺詐、誘導消費者的行為,經市場監管部門查實后,消費者有權要求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賠償。
第十八條建立行業內違諾名單,并公開曝光。實施行業聯合抵制。
第十九條行業內將加強對違約行為的監管,有效遏制違約行為的發生,促進行業的可持續發展。
第四章 安全監管
第二十條旅拍攝影服務業經營場所要符合消防安全、生產安全等相關規定。自覺接受行業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十一條確保旅拍所有參與者在服務過程中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二十二條遵守所有相關的法律法規,如廣告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確保拍攝活動的合法性和合規性。
第二十三條制定緊急情況下的應對策略和預案,如遇到突發事件時的疏散和救援措施。
第二十四條本公約自發布之日起生效,解釋權歸黑龍江省旅拍攝影專業委員會所有。
黑龍江省旅拍攝影專業委員會
2026年6月
PART 06
黑龍江省餐飲行業誠信自律公約
為規范黑龍江省餐飲行業經營行為,弘揚誠信經營、文明服務的行業風尚,進一步優化提升餐飲行業服務水平,提高餐飲業綜合實力和市場競爭力,營造誠信、文明、規范的餐飲服務環境,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章,結合黑龍江省餐飲行業實際,特制定本公約。
第一章 誠信經營
第一條恪守誠信之道。以誠實守信為基本準則,樹立誠信行業形象,把誠信服務意識貫穿到服務賓客全過程。
第二條保障食品安全。從源頭采購到儲存和加工制作過程,嚴控溫度和衛生條件,嚴禁使用過期變質、不合格食材,嚴禁違規添加各類有害物質,從源頭保障餐桌食品安全。
第三條提升服務水平。秉承“顧客至上、質量第一”的服務宗旨,創新經營服務模式,精準對接消費者個性化、多元化消費需求。常態化開展從業人員服務禮儀、專業技能培訓,堅持熱情周到、規范文明服務,全力打造舒適安全、特色鮮明的消費場景,充分展現龍江餐飲文化底蘊與行業風貌。
第四條真實誠信宣傳。門店線下宣傳、線上平臺推廣、菜品介紹、營銷促銷活動等所有宣傳內容,做到真實、準確、合規。
第二章 行業自律
第五條杜絕違法經營。堅持依法經營,踐行行業規范和職業道德,杜絕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無證無照、非法從業行為。
第六條嚴禁擾亂市場。不做虛假廣告和誤導性宣傳,合理定價,明碼標價,堅決杜絕節假日、旅游旺季、冰雪季、賽事活動期間哄抬物價、隨意漲價、變相加價等等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
第七條反對食品浪費。積極宣揚節約風尚,在顯著位置展示“光盤行動”“節約糧食”等提示信息,嚴格落實禁塑、限塑各項政策要求,推行節約用餐、杜絕餐飲浪費,引導消費者綠色消費、理性消費。
第三章 違約懲戒
第八條強化行業自律。全省餐飲行業經營主體自覺遵守本公約,主動對標行業標準,常態化自查自糾經營、服務、衛生、價格等各類問題,主動整改不規范行為,持續提升經營服務質量。
第九條發揮標桿引領。行業龍頭企業、示范商戶主動踐行公約要求,發揮示范帶頭作用,引領全行業提質升級、規范發展。對違反本公約規定、拒不整改、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經營主體,行業協會可依法依規采取公示曝光、暫停會員資格、不予吸納入會等自律懲戒措施。
第四章 安全監管
第十條強化安全管理。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制定和完善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定期學習安全生產知識,全面防范經營安全風險,切實保障消費者人身、財產安全。
第十一條自覺接受監督。全體餐飲經營主體自覺接受行業主管部門監管、社會輿論監督及廣大消費者監督,主動整改群眾反饋問題,持續提升消費者獲得感、滿意度。
第十二條本公約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行業發展需求適時修訂完善,全體行業經營主體持續自覺遵守、共同維護。
第十三條本公約自全省餐飲行業公開承諾發布之日起正式施行,由黑龍江省餐飲行業協會負責解釋與組織實施。本公約自發布之日起生效,解釋權歸本協會所有。
黑龍江省餐飲烹飪行業協會
2026年6月
PART 07
黑龍江省出租汽車行業誠信自律公約
為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促進我省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樹立出租汽車行業的良好形象,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出租汽車行業實際,制定本公約。
第一章 誠信經營
第一條本公約所指出租汽車,包括巡游出租汽車(以下簡稱巡游車)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以下簡稱網約車)。
第二條出租汽車企業要嚴格遵守國家出租汽車行業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堅決貫徹執行管理部門制定的各項行業政策,嚴格規范經營行為,合法誠信經營,糾正和抵制行業不正之風,自覺維護行業形象。
第三條出租汽車企業要嚴格履行行業準入要求,提供服務的車輛要符合營運資質要求,提供服務的駕駛員要符合從業資格要求;確保線上線下車輛、駕駛員一致,嚴禁向未取得合法資質的主體或人員派單。
第四條出租汽車企業要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倡導建立應急保障和愛心服務車隊,積極參與行業文明創建和公益活動;發生自然災害或重大事故時,服從政府安排做好應急保障服務。
第五條出租汽車企業要加強服務意識和職業技能培訓,不斷提高從業人員的業務技術和綜合素質,為乘客提供安全、及時、方便、舒適、優質的客運服務。
第六條出租汽車企業要在車內或平臺APP公開企業經營許可信息,明確服務項目和質量承諾,杜絕在服務協議中存在誤導性、強制性、欺詐性消費條款,更好地滿足社會公眾多樣化出行需求。
第七條出租汽車駕駛員運營服務要符合《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出租汽車運營服務規范》(GB/T 22485-2021)要求:
(一)做好運營前例行檢查,保持車輛設施、設備完好,車容整潔,備齊發票、備足零錢;
(二)衣著整潔,語言文明,主動問候,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帶;
(三)根據乘客意愿升降車窗玻璃及使用空調、音響、視頻等服務設備;
(四)乘客攜帶行李時,主動幫助乘客取放行李;
(五)主動協助老、幼、病、殘、孕等乘客上下車;
(六)不得在車內吸煙,忌食有異味的食物;
(七)隨車攜帶道路運輸證、從業資格證,并按規定擺放、粘貼有關證件和標志;
(八)按照乘客指定的目的地選擇合理路線行駛,不得拒載、議價、途中甩客、故意繞道行駛;
(九)在機場、火車站、汽車客運站、港口、公共交通樞紐等客流集散地載客時應當文明排隊,服從調度,不得違反規定在非指定區域攬客;
(十)未經乘客同意不得搭載其他乘客;
(十一)按規定使用計程計價設備,執行收費標準并主動出具有效車費票據;
(十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文明禮讓行車。
第八條出租汽車企業要建立服務監督投訴處理制度,向社會公布監督投訴電話,及時妥善處理乘客和駕駛員的咨詢投訴。對于涉嫌存在毆打乘客、毒駕、酒駕等惡性行為的駕駛員,要立即停止其經營活動并開展調查,并將調查處理結果及時對外公布。
第二章 行業自律
第九條出租汽車企業不得非法營運、掛靠經營、非法轉讓經營權、惡意競爭,擾亂市場;嚴禁欺客宰客、惡意加價、變相收費、拒載、繞路;嚴禁聘用無證駕駛、酒后駕駛、疲勞駕駛、使用報廢車輛、超期未檢驗車輛。
第十條出租汽車經營應依法實行明碼標價。出租汽車企業應依據成本核算合理確定運價,不得實施價格欺詐。倡導企業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定價,共同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環境,抵制惡性競爭行為。
第十一條網約車平臺公司應建立健全訂單分配算法和運價動態調整機制,保障駕駛員知情權和申訴權。平臺應合理設定抽成比例上限或會員費標準,并在APP顯著位置向社會公示。調整運價或計費規則應依法履行告知義務,并向社會公示,保障消費者和駕駛員合法權益。
第十二條出租汽車企業不得組織、煽動、參與非法聚集、停運罷運事件。如發生涉穩輿情要向行業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報告,并及時組織人員處置,切實維護行業穩定。
第三章 違約懲戒
第十三條對于違反本公約相關規定的出租汽車企業,行業協會將在相關媒體通報批評,并將逐步建立行業誠信經營黑名單制度并定期公布,同時督促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報請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納入信用考核記錄;多次嚴重違反本公約的,建議行業主管部門按照國家規定,依法依規處理。
第十四條駕駛員發生以下違規行為之一,且被認定有責的,出租汽車企業應報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行業協會。協會將相關情況記入行業誠信檔案,在會員范圍內通報,并抄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納入信用管理:
(一)經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決認定構成犯罪,且與營運安全、誠信經營相關的;
(二)在崗期間實施暴力、侵財、涉性、擾亂公共秩序等治安違法行為,被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罰且造成惡劣影響的;
(三)運營期間違反交通法規,實施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駕駛行為(包括但不限于酒駕、毒駕、追逐競駛、故意破壞動態監控設備、私自將運營車輛交予無資格證人員駕駛等),被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公安交管部門依法處理的;
(四)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或政府主管部門明令禁止的行為。
前款規定中,依法應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吊銷從業資格證或撤銷許可的,由主管部門按法定程序辦理。行業協會不以自律名義替代行政處罰。
第四章 安全監管
第十五條出租汽車企業要自覺接受行業管理部門的管理、監督、檢查和指導,規范經營行為,杜絕超范圍經營;未經許可不得開展網約車經營服務。
第十六條出租汽車企業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完善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統一車輛技術管理、人員聘用管理、車輛調度、動態監控,按國家規定購買車輛、人員保險。
第十七條全省范圍內出租汽車企業和從業人員要自覺遵守本公約。出租汽車企業之間要相互監督。如發現違反本公約規定的經營行為,可及時向行業協會反映情況。
第十八條本公約自發布之日起生效,解釋權歸本協會所有。
黑龍江省道路運輸協會
2026年6月
PART 08
黑龍江省旅游包車客運行業誠信自律公約
為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促進我省旅游包車行業健康發展,樹立旅游包車行業良好形象,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旅游包車行業實際,制定本公約。
第一章 誠信經營
第一條經營主體要嚴格遵守國家旅游包車行業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貫徹執行管理部門制定的各項政策,嚴格規范經營行為,合法誠信經營,糾正和抵制行業不正之風,自覺維護行業形象。
第二條經營主體要加強服務意識和職業技能培訓,不斷提高從業人員的業務技術和綜合素質,為乘客提供安全、及時、方便、舒適、優質的客運服務。
第三條駕駛員要不斷提高服務能力和水平,提升個人文明素質,按照《黑龍江省旅游包車客運服務規范》相關服務要求和服務流程,熱情周到地為游客提供安全、正點、舒適安心的服務。
(一)出車前,駕駛員應熟悉行車路線和行車計劃和車容車貌、設施設備檢查,確保路況計劃清晰,設施設備完好,車容車貌整潔。
(二)接到任務后,駕駛員應核準用車單位、活動日程、聯系人等重要信息,配合導游、領隊安排行車路線。
(三)駕駛員應按約定時間提前到達用車地點,就近停靠,打開空調,調節溫度;應主動幫助“老、弱、病、殘、幼、孕”以及攜帶大件行李物品的乘客。
(四)在行車過程中,駕駛員應規范使用車內空調、音視頻等服務設施,保證文明駕駛,杜絕行車中吸煙、吃零食、接打電話、隨意攀談、隨地吐痰、向車外扔廢棄物等不文明行為。
(五)到達中途目的地,駕駛員應規范停靠車輛,提醒乘客攜帶貴重物品;乘客離車后,檢查門窗,看管車內物品;時間充裕時,應按規定實施車輛途中檢查并清潔車內衛生。
(六)等候乘客期間,駕駛員不應在車內躺臥或有其他不文明姿勢;不應翻動乘客物品;不應用喇叭催促乘客;不得擅自離崗影響乘客上車或發生物品丟失等現象。
(七)接待任務結束,駕駛員應提醒乘客注意下車安全,攜帶好隨身物品,并主動協助乘客提取行李。
(八)駕駛員不應干預導游正常安排的計劃行程;嚴禁索要小費或隨意增加收費;杜絕與導游串通甩客、倒客、欺客、宰客,嚴禁以各種借口強行安排乘客計劃外購物、參觀、住宿、用餐等強制消費活動。
(九)駕駛員應使用普通話交流服務;鼓勵駕駛員用外語為國外乘客提供交流服務。
(十)發生乘客批評或被乘客誤解時,駕駛員應虛心聽取意見、耐心解釋。
第四條旅游包車駕駛員在提供服務過程中,要強化安全意識,提高安全技能,消除安全隱患,妥善處置突發事件。
(一)駕駛員應熟悉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行車理念和先人后物的應急處置原則。
(二)出車前,駕駛員應做好生理、心理狀況自我檢查,做好車輛安全技術狀況檢查,確保路況清晰、身心健康、設備完好、車貌整潔。
(三)發車前,駕駛員要做好安全告知和安全承諾,做到“五不兩確保”。
(四)駕駛員在發車前應開展安全帶例檢,確認全員規范佩戴后,方可發車,并督促提醒乘客全程系好安全帶。
(五)駕駛員駕駛過程中不開“斗氣車”、不追逐競駛、不強超強會,確保安全駕駛。
(六)收車前,駕駛員應仔細查看車內和行李艙有無遺失物品。如發現遺失物品,應主動聯系及時歸還;如無法歸還的,應按規定上繳,并做好相關記錄。
第五條經營主體要使用具有合法手續的客運車輛,鼓勵使用新能源車輛和適老化無障礙交通運輸設備。旅游包車車輛要符合JT/T1094《營運客車安全技術條件》、GB37900《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和方法》規定標準,設施設備要齊全、技術狀況良好,能夠滿足乘客旅游出行需要。
(一)旅游包車車輛運營標志齊全、清晰有效、正確擺放;車身整潔完好,無破損、變形,車門、窗開啟靈活;車廂內地板、踏步、座椅、扶手、照明設施完整、安全可靠。
(二)旅游包車車輛車廂內整潔衛生,無浮土、無雜物、無異味;腳墊、窗簾、頭墊、靠墊、座套平整清潔,更換及時。
(三)旅游包車車輛座椅安全帶完好;車輛配備手持安檢設備、安全錘、滅火器、故障車警告標志等安全應急設備;車輛安全出口、應急門、頂窗等應急逃生裝置有效,開啟順暢。
(四)備件箱工具、備胎、備件齊全,擺放規范有序;行李艙符合GB13094《客車結構安全要求》、JT/T1094《營運客車安全技術條件》規定,載運物品和載運管理符合JT/T 1134《客運班車行李艙載貨運輸規范》。
(五)車身內外廣告張貼噴涂符合國家規定,不覆蓋車輛運營標志,不得妨礙行車安全視線。
第六條經營主體要嚴格把好駕駛員準入關。駕駛員要具有駕駛相應車型職業資格,證件合法有效,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身體條件符合相關規定,三年內無重大行車違章記錄。
第七條經營主體要加強駕駛員的崗前培訓和安全教育培訓,落實《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行車操作規范》,確保駕駛安全。
第八條旅游包車企業要足額配備動態監控人員,規范動態監控裝置使用,及時提醒糾正駕駛員違法違規駕駛行為。
第二章 行業自律
第九條經營主體要杜絕旅游包車掛靠經營,堅決防止“以包代管”“掛而不管”;杜絕依托網絡平臺違規開展班線運營;杜絕車輛報停期間私自招攬客運業務。
第十條經營主體應依法明碼標價,如實公示旅游包車服務收費項目和標準;不得實施價格欺詐、價外加價、虛假宣傳等欺騙性交易行為;不得以低于成本傾銷等方式排擠競爭對手。
第十一條經營主體不得組織、煽動、參與非法聚集、停運罷運事件,如發生糾紛,要妥善協商解決。對發生的涉穩輿情要及時向行業協會、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報告,并及時組織人員處置。
第十二條客運服務網絡平臺不得濫用大數據分析等技術手段侵害乘客和經營主體的合法權益,嚴禁違法使用、泄露或出售乘客個人信息。
第三章 違約懲戒
第十三條被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其執法機構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或由相關經營主體、乘客等舉報違反本公約并查實的行為,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記入當年信用記錄。
第十四條經營主體違反本公約規定的,黑龍江省道路運輸協會將在行業內相關媒體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提請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處理。
第十五條駕駛員發生以下違規行為之一,且被認定有責的,經營主體應報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行業協會。協會將相關情況記入行業誠信檔案,在會員范圍內通報,并抄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納入信用管理:
(一)經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決認定構成犯罪,且與營運安全、誠信經營相關的;
(二)在崗期間實施暴力、侵財、涉性、擾亂公共秩序等治安違法行為,被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罰,且造成惡劣影響的;
(三)運營期間違反交通法規,實施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駕駛行為(包括但不限于酒駕、毒駕、追逐競駛、故意破壞動態監控設備、私自將運營車輛交予無資格證人員駕駛等),被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公安交管部門依法處理的;
(四)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或政府主管部門明令禁止的行為。
前款規定中,依法應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吊銷從業資格證或撤銷許可的,按法定程序辦理。行業協會不以自律名義替代行政處罰。
第四章 安全監管
第十六條經營主體要自覺接受行業管理部門的管理、監督、檢查和指導,規范經營行為,杜絕超范圍經營;自覺維護行業秩序、形象和聲譽,促進行業健康穩定發展。
第十七條經營主體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完善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統一車輛技術管理、人員聘用管理、車輛調度、動態監控,規范簽訂包車合同,按規定購買車輛和人員保險。
第十八條經營主體要自覺遵守本公約,經營主體之間要相互監督。如發現違反本公約規定的經營行為,可向黑龍江省道路運輸協會及時反映情況。
第十九條經營主體要建立服務監督投訴處理制度,向社會公布監督投訴電話,及時妥善處理乘客和駕駛員的咨詢投訴,維護乘客和從業人員合法權益。
第二十條本公約自發布之日起生效,解釋權歸本協會所有。
黑龍江省道路運輸協會
2026年6月
PART 09
黑龍江省汽車租賃行業誠信自律公約
為規范黑龍江省汽車租賃行業市場秩序,維護行業公平,提升旅游服務質量,促進行業健康發展,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黑龍江省小微型客車租賃管理實施細則》及《黑龍江省小微型客車租賃經營服務標準》,制定本公約。
第一章 誠信經營
第一條汽車租賃企業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貫徹落實各項行業政策,規范經營行為,提高服務質量,主動接受監管,合法誠信經營,自覺維護行業秩序、行業形象和聲譽,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第二條汽車租賃企業間可通過加強團結,共同制定和執行行業規范,加強自律和監管,防止不正當競爭和違規行為的發生,維護行業的良好形象和聲譽。
第三條汽車租賃企業要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車輛和服務設施,優先使用新能源、清潔能源等節能環保車輛,并按國家法律法規及合同約定購買相應保險。
第四條汽車租賃企業要建立健全經營管理制度和服務規程,包括租賃車輛預訂、租賃車輛、從業人員安全管理等制度以及咨詢與接待服務、租賃車輛交付服務、承租期間服務、故障或交通事故救援服務。
第五條汽車租賃企業要辦理登記和備案手續,具備接待承租人、受理咨詢業務、核驗承租人身份、簽訂合同等的場所或線上服務能力,并配置相應的服務人員。
第六條汽車租賃企業要告知承租人相關責任和義務。要通過網絡、門店、電話等方式接受租車預訂,并向承租人明示或告知服務項目、租賃流程、租金標準等相關信息。
第七條汽車租賃經營者要對承租人身份查驗及核實情況進行登記。必要時可要求承租人提供擔保人及擔保書,并對擔保人身份進行核實,擔保人要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第八條汽車租賃企業要與承租人簽訂書面汽車租賃合同,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按合同約定提供車輛,并保證車輛技術狀況良好,車內設施設備功能齊全正常,外觀內飾完好整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出現故障或者發生事故時,租賃經營者要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救援、換車服務。
第九條汽車租賃企業要提供規范的服務,服務人員要經過崗前培訓,掌握與崗位相適應的業務知識,服務流程要規范、文明。
第二章 行業自律
第十條汽車租賃企業不得低價惡性競爭,高價任意宰客,堅決抵制“0元”租車等惡意價格行為,堅守市場公平秩序。
第十一條汽車租賃企業不得隨車提供駕駛勞務。
第十二條汽車租賃企業不得擅自使用已備案小微型客車用于道路運輸經營。
第十三條汽車租賃企業不得擅自使用安全技術性能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車輛。
第十四條汽車租賃企業不得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三章 違約懲戒
第十五條加強行業自律。共同遵守公約,自覺維護行業形象,不給行業抹黑。對于違反公約且拒不改正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企業,協會將視情況采取向社會公布名單、拒絕入會申請、暫停會員資格等措施。
第十六條汽車租賃企業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或者出租汽車經營許可,隨車提供駕駛勞務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中關于從事非法營運的規定進行處罰。
第四章 安全監管
第十七條汽車租賃企業要建立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對承租人、實際駕駛人信息的采集、處理和使用要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第十八條汽車租賃企業要按照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第十九條汽車租賃企業要制定消防、交通事故救援等相關應急預案,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夠迅速有效地應對。建立救援服務體系。
第二十條汽車租賃企業有義務向協會通報與行業有關的情況和信息,參加協會組織的各項行業活動,并自覺接受行業協會和主管部門的監管。
第二十一條本公約自發布之日起生效,解釋權歸本協會所有。
黑龍江省汽車租賃行業協會
2026年6月
PART 10
黑龍江省研學實踐教育行業誠信自律公約
為規范黑龍江省研學實踐教育行業管理,保障研學實踐活動參與者、研學實踐教育基地營地、研學旅行服務商及相關研學從業者合法權益,促進黑龍江省研學實踐教育行業誠信自律,健康發展,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結合實際,特制定本公約。
第一章 誠信經營
第一條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研學實踐教育基地、營地和研學旅行服務商必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研學行業規章制度,依法依規經營,誠信服務,遵守市場競爭規則,尊重同業內其他研學實踐教育基地、營地和研學旅行服務商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嚴格規范經營管理。研學實踐教育基地、營地和研學旅行服務商應設有專業研學服務管理團隊,配備專業師資,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使用規范的研學服務文本合同,明確研學線路、課程、價格、服務標準等事項。
第三條注重研學品質。研學實踐教育基地、營地和研學旅行服務商應定期組織從業人員參加行業培訓和研學培訓,加強交流合作,不斷優化研學實踐教育課程和線路質量,確保研學活動符合教育性、實踐性原則。
第四條強化安全管理。研學實踐教育基地、營地和研學旅行服務商應配齊配足專職或者兼職的安全管理人員,切實加強飲食安全、行車安全、活動安全管理,要有完善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開展應急救援和疏散演練。
第五條積極開展公益活動。研學實踐教育基地、營地和研學旅行服務商應支持協會工作,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擔當社會責任,積極參與公益研學活動,落實貧困學生費用減免承諾,為研學實踐教育行業可持續發展貢獻力量。
第六條加強信用建設。省研學實踐教育協會,研學實踐教育基地、營地、研學旅行服務商應建立健全投訴處理制度,明確投訴處理的程序和時限,公開投訴電話、郵箱,并確定專職人員處理相關事宜,建立投訴信息檔案和回訪制度。省研學實踐教育協會加強對研學投訴問題的處理力度,對各基地、營地以及研學旅行服務商出現的投訴問題,跟蹤督辦解決,并采取措施懲處,以維護研學實踐教育行業的信用建設。
第七條規范收費公示。所有研學服務的收費項目、標準、明細要全面公開,杜絕隱形收費、重復收費,保障費用透明可查。
第八條堅持自愿原則。各類研學機構、服務商和學校嚴禁以各類名義變相強制學生參與研學活動,充分尊重學生及家長自主選擇權利。
第二章 行業自律
第九條研學實踐教育基地、營地和研學旅行服務商不得為了追求利益,違反教育性、實踐性、安全性和公益性等基本原則開展研學活動。
第十條研學實踐教育基地、營地和研學旅行服務商不得從事任何違法違規活動,不得假借研學名義非法組織宗教、迷信活動,組織反黨、反社會主義活動。
第十一條研學實踐教育基地、營地和研學旅行服務商不得發布虛假宣傳廣告,不得誘導或誤導學生和家長,不得擅自變更行程、降低服務標準。
第十二條研學實踐教育基地、營地和研學旅行服務商不得詆毀、排擠競爭對手,不得串通漲價,不得擾亂研學市場秩序。
第十三條研學實踐教育基地、營地和研學旅行服務商不得接受未進入研學實踐教育基地營地、研學旅行服務企業(機構)名錄的單位(機構)開展中小學生研學業務,不得以出租出借方式開展中小學生研學業務。
第十四條研學實踐教育基地、營地和研學旅行服務商不得泄露學生和家長個人信息。
第十五條嚴禁研學業務轉包分包。各類研學機構、服務商不得將承接的研學活動層層轉包、分包給無資質機構或個人。
第十六條保護未成年人權益。嚴禁出現體罰、言語冒犯、危險誘導等任何侵害學生身心健康的行為。
第三章 違約懲戒
研學實踐教育基地、營地和研學旅行服務商如果違反承諾條款、觸及禁止條款,協會將采取如下懲戒措施:
第十七條違諾企業名單和違諾行為將在黑龍江省研學實踐教育協會官方平臺向全行業、全社會進行公開曝光。
第十八條全行業將對被公開曝光的失信企業進行聯合抵制。
第十九條獲得相關部門的獎勵或有推優評先等事宜,需要協會進行推薦的,協會將不予以推薦。
第二十條協會在行業資格申報系統內將失信企業予以通報公示,并將相關情況上報教育、文旅等相關主管部門,在資質申報、政府采購、政策扶持等方面予以一票否決。
第二十一條建立失信企業檔案。各類研學機構、服務商的違規行為統一記入行業信用檔案,作為后續準入、評審的重要依據。
第二十二條實施分級整改。根據各類研學機構、服務商違規情節輕重,責令限期整改、約談負責人,拒不整改者加重懲戒。
第四章 安全監管
研學實踐教育基地、營地和研學旅行服務商應牢牢把握安全底線與監管紅線,共同維護良好的行業秩序。
第二十三條參與研學的工作人員應在研學活動過程中及時提醒中小學生以及其他研學活動參與者注意安全,不得擅自離隊,不得購買路邊小吃等問題食品。
第二十四條嚴格把控研學團隊用餐標準和食品安全,不在衛生條件不合格的餐廳或食堂就餐。
第二十五條應與具有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資質、向公安交警部門和交通運輸部門報備,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企業簽訂包車合同。
第二十六條研學實踐教育基地、營地和研學旅行服務商應自覺接受教育行政管理部門監督、檢查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十七條落實全員保險。各類研學必須為所有參與師生、工作人員足額購買研學專項保險,做到全程保障無遺漏。
第二十八條定期安全自查。各類研學基地、營地和研學服務商要常態化開展場地、設施、線路安全隱患排查,隱患未消除不得開展活動,以確保研學全程安全。
黑龍江省研學實踐教育協會
2026年6月
—end—
AUTHOR
編輯丨沈瑩瑩
一審丨邸佳俊二審丨宋雪婷 三審丨魏 強
丨聲明:圖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果分享內容侵犯您的版權或者所標來源非第一原創,請及時聯系小編,我們會第一時間做出處理。
??給黑河文旅局官微加星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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