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互聯網時代的企業社會責任——文化傳承、產品責任與安全隱私的深層重構研究1.0
王連升 著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in the New Internet Era -- Research on the Deep Reconstruction of Cultural Heritage, Product Responsibility and Security Privacy 1.0
Written by Wang Liansheng
導論:互聯網5.0時代的企業社會責任命題
一、時代背景:從消費互聯網到“數智互聯網”
互聯網自1969年誕生以來,已走過半個多世紀的歷程。中國自1994年全功能接入互聯網以來,在三十年間經歷了從PC互聯網到移動互聯網的深刻變革。1994年至2005年,是PC互聯網時代,IPv4成為主要基礎協議,Web界面為主要的人機接口,門戶網站是最具代表性的形式,信息單向傳遞。2005年至2015年,隨著3G的出現,互聯網進入PC與移動互聯網融合的時代,智能手機帶來了圖形用戶界面,APP成為常用應用。2015年后,隨著4G全面普及,互聯網正式進入移動互聯網時代,自媒體、微信、抖音等平臺崛起,使互聯網更加去中心化,用戶不僅能夠創作內容,還能參與平臺業務。
展望未來十年(2025年至2035年),中國工程院院士鄔賀銓將其定義為“數智(新質)互聯網”階段。這一階段的核心特征是基礎協議采用IPv6+,人機接口以自然語言為主,不再依賴于點擊APP的形式,互聯網將回歸以用戶為中心,平臺將轉變為智能平臺,用戶能夠利用AI創作并擁有自己的作品。
新質互聯網階段將實現四大重構。一是終端形態向新重構。大模型的下沉和智能體的落地將改變終端設備,AI技術嵌入終端和邊緣計算設備,重新定義手機、PC、眼鏡、AR等可穿戴設備以及工業模組,形成新的AI終端時代。二是網絡設施向智重構。基礎設施的AI賦能將首先體現在5G-A和6G的推動上,網絡協議繼續向IPv6+發展。三是產業應用向智重構。車聯網、衛星領域、工業互聯網等多個領域實現智能化轉型。四是數字治理向善重構。互聯網治理既要防范風險,也要促進創新,對AI的監管既要鼓勵創新,又要注重安全性和倫理規范。
互聯網世界將不完全由人類參與,許多對話將由機器人進行,人類與機器人將共存。主要的業務將集中在基于大模型和智能體的應用上。鄔賀銓指出,“AI已經成為當今創新的關鍵動能,AI for Internet將是互聯網發展史上的重大機遇,未來10年將是AI重塑互聯網時代”。
在這一技術變革的浪潮中,互聯網企業的社會角色與責任邊界正在被根本性地重塑。
二、研究問題與核心命題
本書的核心命題是:在互聯網5.0時代,互聯網企業的社會責任應從三個維度進行系統性重構。
第一,文化符號與國家文化傳承責任。 互聯網平臺已成為文化傳播的主陣地。在AI、AR/VR、大模型等技術深度介入文化生產與傳播的背景下,企業有義務運用數字技術激活傳統文化、塑造文化符號、推動中華文化海外傳播。文化傳承是在現代化進程中常常被忽視但意義深遠的社會責任領域。
第二,高質量產品的責任。 互聯網企業應當推動產品與服務真正意義上的高質量、高水準、高附加值、可溯源、信息透明。在電商平臺、直播平臺成為商品流通核心渠道的今天,產品質量安全關乎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切身利益。
第三,國家安全與隱私保護責任。 在數據成為核心生產要素的背景下,企業須同時承擔國家信息安全、個人隱私與倫理保護的復合責任。以《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為核心的法律框架不斷健全,對企業提出了更高的合規要求。
三、研究方法與篇章結構
本書采用“理論建構+案例剖析+政策分析”的混合研究方法。理論層面融合利益相關者理論、制度理論與社會技術系統理論;實踐層面聚焦國內外互聯網企業的典型社會責任實踐;政策層面系統梳理中國數據安全與個人信息保護的法律框架演進。
全書分為導論、上篇(理論框架)、中篇(三大責任維度剖析)、下篇(實踐路徑與制度建構)及附錄,共十章。
上篇:理論框架——互聯網5.0與企業社會責任的范式轉換
第一章 互聯網代際演進與社會責任的歷史邏輯
1.1 互聯網1.0-2.0時代:信息傳播與內容審核責任
互聯網1.0時代(1994-2005),企業社會責任主要圍繞信息傳播的真實性、合法性展開。門戶網站作為信息集散地,承擔著內容審核與把關人的角色。互聯網2.0時代(2005-2015),社交網絡崛起,用戶生成內容成為主流,企業責任擴展到平臺內容治理、用戶行為規范、虛假信息防控等維度。
1.2 互聯網3.0-4.0時代:平臺治理與數據責任
移動互聯網時代(2015-2025),平臺經濟成為主導形態。互聯網企業的社會責任大幅擴展:平臺治理責任(反壟斷、公平競爭)、數據隱私責任(用戶信息保護)、算法責任(推薦算法的透明度與公平性)、社會責任(數字鴻溝、未成年人保護)等成為核心議題。
1.3 互聯網5.0時代:社會責任的范式轉換
進入數智互聯網時代,企業社會責任的內涵發生了根本性轉變。傳統企業社會責任(CSR)遵循一條清晰路徑:企業在市場活動中獲取經濟利潤,再通過捐款、助學、扶貧等方式將部分利潤回饋社會。這種模式下,商業運營與社會責任在組織邊界和業務邊界上都相互分離。
然而,進入平臺經濟時代,數字平臺企業的核心資產不再是廠房與設備,而是算法、算力與數據。當這些能力越來越與產業發展、個體賦能、文化繁榮相結合的時候,企業社會責任的形態正在發生根本性轉變。互聯網企業正在嘗試將技術作為助力社會責任目標實現的重要途徑。社會責任不再是一種“附加項”,而是內嵌于企業核心技術與商業模式之中的“必選項”。
第二章 互聯網5.0的技術特征與社會責任新內涵
2.1 AI與大模型:責任的新疆域
AI大模型的廣泛應用帶來了全新的社會責任議題。大模型可能“讀”過很多書,但如果沒有實踐經驗,它就難以形成深刻的理解。大模型的價值不在于它的“大而全”,而在于它如何作為“大腦”輔助我們的工作。隨著智能體在具身智能上的落地,互聯網將進入“Internet of Agents”時代。
AI帶來的責任挑戰包括:算法偏見與歧視、AI生成內容的真實性與版權問題、AI對就業結構的影響、AI在決策中的透明度與可解釋性等。
2.2 智能體與群體智能:自主決策系統的責任歸屬
當AI智能體具備自主決策能力時,責任歸屬成為核心難題。智能體在具身智能上的落地,群體智能最終將發展為通用人工智能。誰來為智能體的行為負責?如何在自主性與可控性之間取得平衡?這些問題對企業治理結構提出了全新挑戰。
2.3 虛實融合:虛擬空間的文化建構與倫理邊界
AR、VR、MR等技術的成熟使虛實融合成為現實。螞蟻集團的“文瀾重光”項目借助MR混合現實、AI智能體、數字人等技術,讓觀眾“走進”數字重建的文瀾閣,親手“翻閱”《四庫全書》數字版本。這種沉浸式體驗在打開文化傳承新可能的同時,也帶來了虛擬空間的文化真實性、知識產權、用戶身心健康等新議題。
2.4 數據要素化:數據作為生產資料的權屬與責任
數據已成為核心生產要素。網絡5.0作為面向2030年演進的未來網絡架構,將基于現有IP網絡協議基礎,通過打造新型IP網絡體系,協同管理、控制和數據面,聯通分散的計算、存儲及網絡等資源,構建一體化的ICT基礎設施。數據的權屬界定、安全保護、價值分配等成為企業不可回避的責任議題。
第三章 企業社會責任理論在互聯網5.0時代的拓展
3.1 利益相關者理論的數字化拓展
傳統的利益相關者理論主要關注股東、員工、客戶、社區等實體利益相關者。在互聯網5.0時代,利益相關者范疇擴展到了算法影響者、數據主體、AI系統使用者等新型主體。企業需要在更復雜的主體網絡中平衡多元利益。
3.2 ESG框架的互聯網化適配
ESG(環境、社會、治理)框架正在向互聯網行業深度滲透。2025年度獨立刊發ESG報告的61家樣本企業中,59%的企業開展了雙重重要性分析。互聯網企業的ESG實踐需要特別關注數據治理、AI倫理、數字包容等特色議題。
3.3 “制度治理—組織治理—技術治理”三維治理模式
本書提出互聯網5.0企業社會責任的三維治理框架:制度治理——政府主導的法規體系與標準建設;組織治理——企業內部的ESG治理架構與責任文化;技術治理——以技術手段實現合規與責任(如區塊鏈溯源、AI倫理審查、隱私計算)。三者相互支撐、協同發力,形成系統性的責任治理體系。
中篇:三大責任維度的深層剖析
第四章 文化符號與國家文化傳承責任
4.1 互聯網作為文化傳承的主陣地
互聯網平臺已成為文化生產、傳播與消費的核心場域。在互聯網5.0時代,AI、AR/VR、大模型等技術為文化傳承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可能性,同時也帶來了文化碎片化、文化失真、文化霸權等新風險。互聯網企業由此承擔起雙重責任:既要防止文化傳承在數字化進程中流失本質,又要主動運用技術手段激活傳統文化、塑造當代文化符號。
文化傳承的數字化轉型,核心在于技術的堅實支撐。互聯網企業正在將技術能力系統地應用于傳統文化的傳承中。
4.2 數字技術賦能文化遺產保護的實踐路徑
4.2.1 沉浸式體驗與文化遺產活化
螞蟻集團的“文瀾重光”書閣一體項目是數智技術賦能文化遺產的突破性實踐。戴上MR眼鏡,耳畔傳來潺潺水聲,烏鎮昭明書院的光影在眼前緩緩流轉,化為西湖畔的文瀾閣;數字人“紀曉嵐”向你招手,講述《四庫全書》從纂修到守護的百年歷程。在科技的賦能下,古籍不再靜置于深閣,而是可走近、可互動、可對話的鮮活文化體驗。
“螞蟻光鑒”的高精度文字識別能力為古籍數字化提供了技術支持;“鯨探”支持了“經、史、子、集”數字徽章互動玩法;借助螞蟻靈矽大模型應用平臺和xUI技術平臺,通過AI Agent實現多模態交互。2025年9月,“文瀾重光”從全球20多個國家的200多個案例中脫穎而出,入選《世界互聯網大會文化遺產數字化案例集(2025)》。已有超過200名螞蟻員工以志愿服務形式投入該項目,累計公益時超過4000小時。
三七互娛攜手《時光雜貨店》,以“AI重塑歷史場景,數字激活文化記憶”為創作理念,通過AI生成等技術對廣州十三行時期的城市景觀、商貿往來和中外文化交流場景進行數字化復原與藝術化呈現。在創作過程中,項目團隊運用AI輔助完成鏡頭設計、畫面優化和敘事表達等多個環節。創作團隊還前往廣州十三行博物館開展實地調研與采風取景,力求在創新表達與歷史考據之間實現平衡。
4.2.2 數字化傳播與大眾參與
美圖公司響應2025年政府工作報告中“發展新型文化業態、推進文化遺產保護利用”的號召,以“美圖中國傳統文化傳播工程”為核心載體,以數字化形式呈現中華民族深厚的文化底蘊與獨特的審美意趣。以“國潮紋樣”“中國潮色”“華服美學”三大IP為核心的“美圖中國傳統文化傳播工程”獲評文化賦能代表案例。美圖秀秀因此被授予“非遺傳播公益品牌”獎項。
騰訊近期發起的“數字文物全民守護行動”,5天內吸引近20多萬人參與,通過數字技術降低參與門檻,調動公眾的文化守護熱情。騰訊依托游戲引擎程序化生成技術,精準復原北京中軸線歷史場景,讓游客行走間“看見”元大都鐘鼓樓、明清天壇,打造古今交融的沉浸式體驗。騰訊還發布了全球首個甲骨文智能體“殷契行止”,協同多方共建全球最大的甲骨文數智平臺。
騰訊的“科技向善”實踐中,AI賦能教育普惠與未成年人全面守護工作已覆蓋全國30個省份、千余所鄉村學校,惠及數百萬青少年。在云南省文山州富寧縣,當地師生依托騰訊成長守護項目,將壯族古老非遺——坡芽歌書融入科創課堂,以圖形化編程、AI創作等數字化方式活化81個圖畫歌符。
字節跳動在2025年的社會責任報告中,將技術能力系統地應用于傳統文化的傳承中。其“技術外溢”早已超越了傳統慈善捐贈的范疇,自然轉化為助力文化傳承與繁榮的重要工具。
趣丸科技依托自研“天譜樂”多模態音樂生成大模型,以AI技術深耕公益、助力文化傳承。
4.2.3 數字技術與非遺保護
中國電信全面建成央企首個“全模態、全尺寸、全國產”的星辰大模型體系,覆蓋語義、語音、視覺、多模態四種核心能力,為文化傳承注入了安全可控的核心動能。
米哈游旗下游戲IP多次與各地文旅開展跨界聯動,通過數字技術拓展文化表現力,在創新融合中激發文旅產業發展潛能。
4.3 文化出海與國家軟實力構建
當前,以網游、網文、網劇為代表的文化出海“新三樣”,正成為傳播中國文化IP、促進文化交流的重要載體。文化產品出海正從內容輸出轉向以自建平臺為橋梁、以新興技術為骨架的新范式。
騰訊視頻WeTV業務覆蓋全球170余個國家及地區,下載量超3億,百余部自制內容發行至近200個國家和地區。騰訊推出的《三體》《折腰》等多部優質影視、國漫作品走紅海外,平臺依托AI翻譯技術適配多語種字幕,破除語言傳播壁壘。
《王者榮耀》中敦煌飛天、白鶴梁、金沙遺址等傳統文化符號,《斗羅大陸》《詭秘之主》等網文作品,都成為海外了解中國文化的窗口。
4.4 文化傳承責任的邊界與挑戰
文化傳承中的關鍵問題值得深思:如何在商業化與公益性之間取得平衡?如何防止文化符號的過度娛樂化與失真?AI生成內容對文化真實性的沖擊如何應對?數字化要回歸“用戶”,回歸“傳承”。互聯網企業在運用技術賦能文化傳承時,須始終堅守文化本真,避免將文化遺產簡單化為流量工具。
第五章 高質量產品的責任:透明度、可溯源性與社會信任
5.1 互聯網產品責任的時代轉型
互聯網5.0時代,產品責任已從傳統的“物理產品”擴展到“數字產品+物理產品”的復合形態。電商平臺、直播平臺、數字內容平臺等均成為產品流通的關鍵節點,企業須對平臺上流通的商品與服務承擔實質性的質量責任。
產品質量安全關乎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切身利益,也是電商平臺健康發展的生命線。企業ESG表現顯著提升了產品和服務的質量,“好”公司為避免“次品車”效應造成的“價值折價”,有動力進行更多信息披露。信息透明度不僅是法律要求,更是企業社會責任的核心維度。
5.2 可視化溯源體系:從“來源可查”到“信任可建”
5.2.1 區塊鏈溯源的技術突破
傳統溯源體系多依賴中心化平臺,存在數據易篡改、鏈路不完整等問題,且跨平臺、跨區域數據互通存在障礙。區塊鏈技術的不可篡改特性為解決這一難題提供了技術基礎。
京東構建了一套貫穿商品全生命周期的品質管控體系,對重點商品生產、流通、倉儲等關鍵環節信息進行記錄與上鏈,努力實現“來源可查、去向可追、責任可究”。京東還與中國物品編碼中心合作推進食品數字標簽應用,為消費者提供更豐富、便捷、動態的食品信息查詢服務。
“星火·鏈網”依托區塊鏈、分布式標識等先進技術構建產品質量認證體系,為每件商品賦予全球唯一標識,“就像給產品辦了一張無法偽造的'電子身份證'”。螞蟻數科的物證溯源基于區塊鏈技術,結合動態加密NFC芯片防偽技術,為實物商品提供覆蓋全渠道全生命周期的一站式溯源防偽服務。螞蟻區塊鏈技術被廣泛應用于天貓雙11,覆蓋全球1.5億件跨境商品,主要用于商品溯源和知識產權保護。
鴻蒙數字版權(HMDC)的“一物一證一權一鏈”體系將區塊鏈、數字憑證與版權追溯技術深度融合。系統自動為平臺上架商品生成數字版權憑證,消費者掃碼即可查看原料來源、檢測報告、物流軌跡等關鍵信息;監管機構可實時調取鏈上數據,對異常商品進行精準預警與快速處置。
5.2.2 “透明工廠”與消費者信任重構
燕之屋的“燕窩制品全鏈條智能溯源與透明化管控”,圍繞燕窩產品生產制造在線檢測監控、質量數據溯源與動態優化,以及客戶服務透明化三大維度開展數字化工程建設,聚焦燕窩全生命周期質量管控,構建“源頭賦碼-過程追蹤-終端驗真”的全鏈條可信追溯體系。
北大荒集團北安分公司全鏈路溯源體系賦能產品提質增效,產品已入駐全國近5200家商超終端門店,在電商直播間和線下品鑒會中,溯源透明化成為產品的核心賣點,產品綜合復購率達63%。
“中檢品控3.0”數字化服務平臺在企業的生產車間、冷庫等關鍵位置安裝傳感器和AI攝像頭,實現分鐘級實時監測。每個產品擁有專屬二維碼,掃碼后可查看該批次的產地來源、加工企業、檢測報告、冷鏈溫度等具體信息。
“求真溯源·鏈上農安”品牌農產品產供銷全鏈智慧追溯管理項目,運用AI行為分析識別違規施肥、種養等操作,物聯網設備實時監控車輛與倉庫溫濕度,多碼融合將區塊鏈哈希值、物流碼、銷售批次碼綁定為唯一溯源碼。
5.3 信息透明與消費者權益保護
數字經濟時代賦予互聯網平臺企業新的時代內涵,要求以信息技術為治理工具,創新對平臺企業社會責任的治理方式。可視化商品溯源體系、檢測與巡檢管控平臺等技術的應用,正在將“來源可查、去向可追、責任可究”從理念變為現實。
5.4 高質量產品的責任邊界
平臺對第三方商家產品的責任邊界如何界定?AI推薦算法對產品質量信息呈現的影響如何規制?跨境產品的溯源與質量責任如何落實?這些問題需要制度層面的持續探索。平臺企業應在技術與制度兩個層面協同發力,既為優質產品提供更好的展示與流通渠道,也通過技術手段強化對低質產品的識別與攔截。
第六章 國家安全與隱私保護:數據時代的雙重責任
6.1 數據安全的法律框架與企業合規責任
2025年度,我國以《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網絡安全法》為核心框架,持續推進數據合規立法體系建設,呈現頂層設計完善、部門協同強化、重點領域突破的顯著特征。法規與標準深度聯動,構建起覆蓋數據收集、存儲、使用、加工、傳輸、提供、公開全生命周期的合規治理體系。
6.1.1 《網絡安全法》修訂:八年來首次大修
2025年10月28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關于修改《網絡安全法》的決定,完成該法自2017年施行以來首次修訂。修改后的法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新修訂案的主要內容可以概括為“四個強化與一個銜接”。一是強化政治引領,新增黨對網絡安全工作的領導和總體國家安全觀的指導地位。堅持黨的領導和總體國家安全觀明確寫入法律,指明了網絡安全工作的根本遵循和戰略方向。二是強化對人工智能安全的前瞻性規制,新增條款鼓勵技術創新,同時構建風險監測與倫理規范框架。新修訂案第20條明確規定,“國家支持人工智能基礎理論研究和算法等關鍵技術研發”,“完善人工智能倫理規范,加強風險監測評估和安全監管”。三是強化法律責任與懲戒力度,將罰款上限大幅提升,最高可達1000萬。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罰款上限也大幅提高,將責任穿透到個人。四是強化網絡主權的域外管轄,擴大了對境外危害我國網絡安全行為的追責范圍。一個銜接是指與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進行體系上的協同。
新修訂案引入了精細化的“分級分類治理”模式,根據運營者的類型、數據處理活動的規模和風險等級以及違法行為造成的后果嚴重程度,配置差異化、梯度化的法律責任與罰則。新增第73條規定了從輕、減輕或不予處罰的情形,體現了寬嚴相濟原則。
6.1.2 《網絡數據安全管理條例》正式施行
《網絡數據安全管理條例》在連續三年寫入國務院立法工作計劃后,于2024年9月30日正式發布,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以《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和《個人信息保護法》三部重要法律作為上位法依據,對三部法律中規定的原則性規范和制度進行內容和流程方面的細化規定。
6.1.3 數據治理系列配套規定密集出臺
2025年是《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實施的第四年,國家在個人信息保護、重要數據方面規定了一系列配套規定。包括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人臉識別技術應用安全管理、個人信息合規審計、個人信息出境保護認證、網絡安全事件報告管理、人工智能標識管理等規定。國家數據局也集中出臺了一批關于數據要素和數據價值的文件。
6.1.4 監管執法全面趨嚴
2025年網絡安全與數據安全領域監管執法明顯趨嚴趨密。3月28日,中央網信辦、工信部、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布《關于開展2025年個人信息保護系列專項行動的公告》,四部委專項行動累計公開通報26批,累計通報1140款移動應用,下架340款移動應用。跨境數據流動監管成為熱點,上海公安機關首次對某跨國公司未履行個人信息保護義務案進行行政處罰。
6.2 國家信息安全:從被動防御到主動建構
網絡空間是整體性、系統性、跨越性的,涉及政治、經濟、文化、社會、軍事等多個領域,跨越物理與虛擬空間,跨越不同國家。網絡安全不應被視為一個孤立的技術或管理問題,而是應置于總體國家安全的框架之下。
新修訂的《網絡安全法》適時將人工智能安全治理納入其中,確立了人工智能發展與安全并重的指導原則。立法支持基礎理論和關鍵技術研發,意在鼓勵和引導產業界將安全內嵌于AI技術創新的全過程,而非事后補救。加強風險監測評估和安全監管,意味著將建立起針對AI產品和服務的全生命周期安全監管機制。
網絡運營者是網絡安全的第一責任人。網絡空間和數據流動天然具有跨國性,網絡安全威脅往往來自境外。
6.3 個人隱私與倫理保護:技術時代的價值堅守
6.3.1 個人信息保護的全鏈條規制
《個人信息保護法》明確要求處理個人信息達到一定數量的處理者應當指定個人信息保護負責人。最高人民法院積極回應數字經濟、人工智能發展帶來的新挑戰,依法審理涉及個人信息保護等新類型網絡侵權糾紛案件,判決超出合理且必要限度、過度收集消費者個人信息的網絡服務提供者承擔侵權責任。
北京互聯網法院審結的社交平臺“開盒掛人”案件,判定發布侵權內容的用戶及未盡到信息安全保障義務的平臺均須承擔侵權責任。《個人信息保護法》規定個人信息侵權責任適用過錯推定。
6.3.2 AI時代的隱私與倫理新挑戰
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快速發展給個人數據安全帶來了較大危險與挑戰。AI濫用引發算法歧視和虛假信息傳播等問題日益凸顯。入口爭奪、版權糾紛與倫理安全,構成了2025年AI摩擦的三個主要面向。當AI開始具備模擬人類操作的能力,用戶隱私與流量變現的既有根基被觸碰。
互聯網企業應秉持“算法向善”理念,建立AI生成合成內容標識體系防范造假風險,堅守優質信息陣地。中國信通院發布的《面向產業的算法治理研究(2025年)》提出構建“從合規驅動邁向信任驅動”的可信賴算法治理產業自律框架,圍繞公開透明、信息保護、公平公正、內容保障四大支柱,形成技術、規則、平臺三位一體的治理體系。
《人工智能服務未成年人倫理規范共識》從健康優先、內容保障、隱私守護、規則清晰、透明可信、協同共治、倫理先行等七個方面提出行業規范。
小米開發的“隱私水印”技術,為虛擬身份安全提供了創新解決方案。當用戶在元宇宙中出示身份證件時,系統會自動生成動態浮動水印,防止證件信息被截圖盜用。
6.3.3 數據治理的平衡之道
2025年,數據治理框架通過立法修訂細化、行政法規補充及典型案例落地,進一步強化對企業數據處理行為的剛性約束,形成“立法定調—條例細化—執法落地”的閉環。在強化保護的同時,國家層面持續優化完善數據出境監管體系,促進數據跨境高效便利和安全流動。
6.4 國家安全、隱私保護與企業發展的平衡
核心張力在于:數據主權與數據跨境流動的平衡、安全審查與創新效率的平衡、隱私保護與商業利用的平衡。互聯網企業需要在合規底線之上,積極探索“發展與安全并重”的創新路徑,將安全內嵌于產品設計和技術研發的全過程。
下篇:實踐路徑與制度建構
第七章 互聯網企業社會責任的評估體系
7.1 現有評估體系的演進
2025年,中國網絡社會組織聯合會聯合中國標準化研究院共同修訂了《互聯網平臺企業履行社會責任評估指標體系》(T/CFIS 0002—2021)團體標準。以修訂后團標指標體系為依據開展的年度評估,形成了《互聯網平臺企業履行社會責任評估報告2025》。這已是連續第4年開展評估。
7.2 互聯網5.0時代評估框架的建構
基于本書的理論分析,提出互聯網5.0時代企業社會責任的評估框架:
文化傳承維度:文化遺產數字化覆蓋率、文化出海影響力(海外用戶覆蓋量、文化產品出口額)、文化符號創新能力(原創文化IP數量)、非遺數字化保護項目數、公眾文化參與度。
產品責任維度:商品溯源覆蓋率(區塊鏈溯源商品占比)、信息透明度指數(商品信息披露完整度)、消費者投訴解決率(投訴響應時間與解決率)、產品質量抽檢合格率、可溯源商品復購率。
安全隱私維度:數據安全合規率(通過等保、ISO27001等認證比例)、個人信息保護審計通過率、AI倫理審查覆蓋率(AI產品上線前倫理審查比例)、數據泄露事件發生率與響應時間、用戶隱私投訴率。
7.3 評估的實施與運用
評估應堅持“以評促建”的原則,將評估結果與企業信用評級、行業準入、政策支持等掛鉤,形成正向激勵機制。同時,評估指標應保持動態更新,及時回應技術演進帶來的新責任議題。
第八章 制度治理、組織治理與技術治理的協同
8.1 制度治理:政府主導的法規體系與標準建設
制度治理是三維治理的基礎層。以《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為核心的法律體系,以《網絡數據安全管理條例》為代表的行政法規體系,以團體標準、行業標準為補充的標準體系,共同構成了互聯網企業社會責任的制度約束框架。
制度治理的關鍵在于:保持法規的前瞻性與適應性,及時回應AI、大模型、智能體等新技術的治理需求;強化法規的可操作性與可執行性,避免“紙面上的法律”;推動國內法規與國際規則的對接,在全球數字治理中貢獻中國方案。
8.2 組織治理:企業內部的ESG治理架構與責任文化
組織治理是三維治理的執行層。互聯網企業應建立健全ESG治理架構,包括董事會層面的ESG委員會、高管層面的責任官制度、業務層面的合規團隊。企業應將社會責任納入績效考核,推動責任文化從“合規要求”內化為“價值認同”。
8.3 技術治理:以技術手段實現合規與責任
技術治理是三維治理的創新層。區塊鏈溯源技術實現產品全生命周期可追溯;隱私計算技術實現數據“可用不可見”;AI倫理審查技術實現算法公平性檢測;動態水印技術保護虛擬空間中的數字身份安全。
技術治理的核心邏輯是:用技術解決技術帶來的問題,用技術創新降低合規成本,用技術手段將社會責任從“事后追責”前移至“事中防控”“事前嵌入”。
第九章 行業實踐的比較研究
9.1 國內互聯網企業的社會責任實踐
騰訊以“科技向善”為核心理念,在文化傳承(甲骨文智能體、北京中軸線復原)、未成年人保護(AI賦能教育普惠)、文化出海(WeTV全球布局)等方面形成了系統性實踐。
阿里巴巴/螞蟻集團在區塊鏈溯源(天貓雙11覆蓋1.5億件跨境商品)、文化遺產數字化(“文瀾重光”入選世界互聯網大會案例集)等方面成效顯著。
京東在商品全生命周期品質管控、食品數字標簽應用等方面建立了完善體系。
字節跳動將技術能力系統應用于文化傳承與個人賦能,抖音精選公開課與100多所高校合作,收錄課程超過1800門,用戶觀看量達7.6億。
美圖以“美圖中國傳統文化傳播工程”為載體,以“國潮紋樣”“中國潮色”“華服美學”三大IP推動傳統文化數字化傳播。
三七互娛探索“AI+文化傳播”路徑,以AI技術煥新十三行文化敘事。
9.2 國際互聯網企業的治理實踐
Google在AI倫理原則、數據隱私保護方面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制度框架。Microsoft在負責任AI、可信云計算方面持續投入。Meta在內容治理、虛擬空間倫理方面面臨諸多挑戰與探索。IBM Food Trust區塊鏈平臺在食品安全溯源領域形成了國際實踐。
9.3 比較與啟示
不同制度環境下的企業社會責任模式存在顯著差異。中國互聯網企業在文化傳承、產品溯源等方面的實踐具有鮮明的本土特色;國際企業在AI倫理、隱私保護的制度建設方面積累了豐富經驗。相互借鑒、取長補短,是推動全球互聯網企業社會責任共同進步的必由之路。
第十章 結論與展望:走向負責任的數智未來
10.1 核心結論
第一,互聯網5.0時代的企業社會責任是一次范式轉換。 從“數智互聯網”的技術本質出發,企業社會責任的內涵從“不作惡”擴展到“主動為善”,從“合規底線”上升到“價值引領”。技術的外溢效應早已超越了傳統慈善捐贈的范疇,自然轉化為助力文化傳承、個人成長、社會包容的重要工具。
第二,文化傳承是互聯網企業被忽視的戰略責任。 互聯網平臺已成為文化生產與傳播的核心場域。運用數字技術激活傳統文化、塑造當代文化符號、推動文化出海,既是商業機遇,更是不可推卸的社會責任。
第三,產品透明度是重建社會信任的關鍵路徑。 區塊鏈溯源、透明工廠、數字標簽等技術手段,正在將“來源可查、去向可追、責任可究”從理念變為現實。
第四,安全與隱私是數字時代的生存底線。 以《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為核心的法律框架,以及2025年《網絡安全法》的首次修訂,標志著國家將數據安全與隱私保護置于前所未有的戰略高度。企業必須將安全內嵌于技術創新的全過程。
10.2 未來趨勢
從“合規性責任”走向“建構性責任”。 企業不再只是被動遵循法規底線,而是主動參與社會價值建構。
從“被動響應”走向“主動引領”。 領先的互聯網企業正在用技術能力主動解決社會問題,而非等待問題爆發后再行應對。
從“單一維度”走向“系統協同”。 文化傳承、產品責任、安全隱私三大維度相互關聯、相互支撐,構成有機整體。
從“國內實踐”走向“全球治理”。 中國互聯網企業的社會責任實踐正在從本土經驗走向全球貢獻,在數據治理、AI倫理、數字包容等全球議題中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10.3 呼吁
面向2030年的數智互聯網時代,我們呼吁互聯網企業以更宏闊的視野、更堅定的擔當,將社會責任內嵌于技術創新的基因之中,在文化傳承中彰顯家國情懷,在產品責任中守護人民利益,在安全隱私中筑牢信任基石,共同走向一個負責任、有溫度、可持續的數智未來。
附錄
附錄一:中國數據安全與個人信息保護法律法規匯編(2017-2026)
1.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2017年6月1日施行,2025年10月28日修訂,2026年1月1日施行)
2. 《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2021年9月1日施行)
3.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2021年11月1日施行)
4. 《網絡數據安全管理條例》(2025年1月1日施行)
5. 《促進和規范數據跨境流動規定》(2024年施行)
6. 《大型網絡平臺個人信息保護規定(征求意見稿)》
附錄二:互聯網平臺企業社會責任評估指標體系(2025修訂版)要點
2025年,中國網絡社會組織聯合會聯合中國標準化研究院修訂了《互聯網平臺企業履行社會責任評估指標體系》(T/CFIS 0002—2021)團體標準。以修訂后的團標指標體系為依據,形成了《互聯網平臺企業履行社會責任評估報告2025》。
附錄三:國內外互聯網企業社會責任典型案例索引
國內案例
· 騰訊:甲骨文智能體“殷契行止”、北京中軸線數字復原、WeTV文化出海
· 螞蟻集團:“文瀾重光”書閣一體項目(入選世界互聯網大會文化遺產數字化案例集)
· 京東:商品全生命周期品質管控與區塊鏈溯源體系
· 字節跳動:抖音精選公開課、AI工具賦能個人追夢
· 美圖:“美圖中國傳統文化傳播工程”
· 三七互娛:“廣州十三行”AI文化宣傳片
· 小米:“隱私水印”技術
國際案例
· Google:AI倫理原則與數據治理
· Microsoft:負責任AI與可信云計算
· IBM:Food Trust區塊鏈食品溯源平臺
參考文獻
1. 鄔賀銓.《以AI重新定義互聯網》.2025(第十五屆)中國互聯網產業年會主旨報告
2. 中國互聯網協會.《2025中國互聯網產業年會》.2025年1月
3. 網絡5.0聯盟.《網絡5.0技術白皮書(版本2.0)》.2021年
4. 中國網絡社會組織聯合會、中國標準化研究院.《互聯網平臺企業履行社會責任評估指標體系》(T/CFIS 0002—2021)修訂版.2025年
5.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的決定》.2025年10月28日
6. 國務院.《網絡數據安全管理條例》.2025年1月1日施行
7. 中央網信辦等四部委.《關于開展2025年個人信息保護系列專項行動的公告》.2025年3月28日
8. 中國信通院.《面向產業的算法治理研究(2025年)》.2026年2月
9. 世界互聯網大會.《文化遺產數字化案例集(2025)》.2025年
10. 中國互聯網協會.《互聯網平臺企業履行社會責任評估報告2025》.202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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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連升,研究員,深耕社會責任(CSR、ESG)標準化與可持續發展、供應鏈管理(供應鏈責任追溯等)及政產學研用媒利益相關方的CSR影響,綠色金融與產業實踐應用、新型工業化與品牌影響力提升等領域的實踐研究與標準化落實工作。推進電子信息行業提升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安全水平等研究和實踐性工作,持續提升了企業社會責任管理的服務能力,支撐工信部企業社會責任朋友圈進一步夯實。基于中國企業實踐和全球商業環境變遷的優先級,提出的“三層利益相關方”理論,重構了企業利益相關方。提出"責任閉環"哲學本體論、"價值沉默"戰略方法論、"CSR為魂,ESG為體"價值論。
中國電子工業標準化技術協會社會責任工作委員會戰略合作部部長。
自2019年入職協會,加入工業和信息化系統。
期間:支撐完成工業和信息化企業社會責任國際交流與合作支撐專項、工業和信息化企業社會責任熱點問題跟蹤研究支撐專項、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標準體系建設支撐專項、工業和信息化合規體系建設支撐、工業和信息化部合規監管工作推進試點專項、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政務服務標準體系建設及標準化工作專項等課題40余個。提出“精標準、強評測、鑄品牌,聚技術、合服務、賦發展”的合作共贏模式。主導編制或參與多項行業關鍵標準,如《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指南》(SJ/T 16000-2026),《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治理評價指標體系》(T/CESA 16003),《綠色設計產品評價技術規范 存儲設備》(T/CESA 1258)等綠色制造標準,《信息技術 開源治理》(T/CESA 1270.1)規范開源技術應用中的責任管理系列標準,覆蓋ESG治理、綠色制造、數字化轉型等領域。參與起草IPC-1401B《電子行業ESG管理體系》等國際標準。2026年,三項電子信息行業ESG行業標準在研,本年度立項論證,預計2027年發布。
策劃組織統籌項目:2020、2021、2022、2023、2024、2025“中國電子信息行業企業社會責任治理水平評測”,累計評測企業2000余家。第八、九、十、十一屆“中國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年會”、2021、2022、2023、2025綠色供應鏈高峰論壇,打造“國際視野 中國實踐”的交流平臺。
2020、2021、2022、2023、2024、2025聯合國婦女署賦能職業女性職業發展項目,推動女性職工職業發展與企業社會責任治理水平能力水平提高。主導編制發布《中國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建設與可持續發展報告》2020、2021、2022、2023、2024、2025,《中國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建設年度工作報告》2021、2022、2023、2024、2025,《中國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建設工作要點》2021、2022、2023、2024、2025、2026。
核心言論:《金融電子化》雜志發表《淺談綠色金融在電子信息產業可持續發展中的矛與盾》,《信息技術與標準化》雜志發表《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標準化研究》,《可持續發展經濟導刊》雜志發表《以標準建設引領行業長遠發展---談新版《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指南》的謀與變》,《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雜志發表《電子信息產業ESG治理的價值鏈穿透實踐研究》等研究成果。
中國知網發表《論聯合國的企業社會責任》《論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的企業社會責任》《論發展中國家的企業社會責任》《論歐美國家的企業社會責任》《論北京市的企業社會責任》《論長三角經濟帶的企業社會責任》《論上海市的企業社會責任》《論天津市的企業社會責任》《論深圳市的企業社會責任》《論重慶市的企業社會責任》《女性供應商在產供鏈價值重構與產業發展戰略中的深層作用與實踐路徑研究》《從“智能肌體”到“產業神經”:2025中國智能制造的系統性躍遷與實踐路徑研究》《“十五五”時期中國電子信息行業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政產學研用協同的機遇、挑戰與路徑研究》《全球供應鏈ESG風險與出海企業的責任供應鏈管理:深層次剖析與實踐路徑研究》《歐洲供應鏈治理新范式: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的“硬約束”與“軟共識”研究》《2025年度中國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治理與可持續發展深層次剖析》《全球交易所社會責任治理與產供鏈企業溯源管理的協同演進:理論、實踐與制度創新研究》《標準引領與系統變革:中國電子產業女性職業可持續發展的多層次治理路徑研究》《超越邊界:企業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的“共享治理2.0”模式建構研究》《創新生態失衡與組織認知陷阱:中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路徑研究》《河南省汝陽縣從扶貧幫扶到鄉村振興的實踐路徑:基于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的雙重視角研究》《從邊緣到核心:雙重約束下電子信息產業可持續發展的戰略范式重塑研究》《數字時代的性別重構:電子信息行業性別平等與職業女性可持續發展賦能路徑研究》《科技與自然的和解:臺積電水資源閉環管理體系的深度解構及其對全球高耗能產業綠色轉型的啟示》《上市公司治理結構的范式重構:上交所《規范運作指引(2025年修訂)》的深度解讀與實踐路徑》《責任共生機制:構建人類未來可持續價值創造的倫理與實踐框架研究》《全球視野下的中國企業信譽構建:社會責任、品牌傲慢與可持續發展戰略的深度剖析》《“人工智能+制造”專項行動的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全球實踐、多維影響與未來路徑研究》《中國綠色電力證書(GEC)體系的深層次剖析與實踐路徑研究:從國內閉環到國際互認》《《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指南》SJ/T 16000-2016版本的實踐邏輯、多維價值與行業革新路徑:基于標準解讀與企業實踐的分析研究》《從合規到核心競爭力:綠色供應鏈管理的CSR治理與實踐路徑研究《超越工具理性:王連升思想體系的跨行業驗證、動態平衡與技術重塑》《從“技術驅動”到“責任引領”:北京軟件和信息服務業社會責任治理的演進、挑戰與優化路徑》《“不出海,就出局”:集體誤判、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基于中國出海企業的深層次剖析與實踐路徑研究》《《國有資產法》出臺背景下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的深層次剖析與實踐路徑研究》《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管理體系(SJ/T 11728-2018)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的學術研究》《中國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建設的戰略路徑與創新實踐:基于“十五五”規劃背景的深度剖析研究》《中國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建設與可持續發展:多維透視與實踐創新研究》《工信部下屬198個學協會社會責任建設與可持續發展深層剖析與實踐路徑研究》《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建設的中國實踐:基于中電標協社責委的機制創新與ESG融合路徑》《從合規到賦能:中國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的范式演進與實踐路徑研究》《科技企業社會責任治理的范式革新、多維整合與實踐路徑研究》《全球多極化格局下的中國知識產權治理:績效躍升、結構審視與戰略前瞻研究》《新型工業化視角下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的路徑探索——基于工信部2026年重點工作的深度分析》《從價值覺醒到生態共治:王連升思想視域下中國互聯網巨頭的ESG治理范式重構》《企業ESG賦能人工智能創新的機制與路徑研究:走向可持續的智能未來》《標準價值、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深層剖析與實踐路徑研究》《從工具理性到價值自覺:基于王連升思想體系的聯想集團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深層次剖析》《ESG績效與財務績效、創新績效的量化關系研究:基于行業與規模異質性的深層次剖析》《人工智能產業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的深度剖析與實踐路徑研究,基于2025北京人工智能產業大會的觀察與思考》《市場監管總局政策調整的深層次解讀:基于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視角的企業“標準機遇”研究》《基于工信部2026年十大任務的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深層次剖析與實踐路徑》《我國首部大模型國家標準實施: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的深層次剖析與實踐路徑研究》《植根本土,面向全球:王連升CSR-ESG思想體系的深度剖析、前沿應用與全球治理融合研究》《從責任閉環到價值自覺:王連升本土化思想在新興治理領域的理論構建與實踐智慧研究》《數字化健康管理的ESG價值重構:基于王連升思想體系的實踐路徑研究》《企業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的關鍵因素:深層次剖析與實踐路徑研究》《北京神州泰岳軟件股份有限公司:創新驅動下的戰略轉型、財務績效與技術實踐研究》《從本土實踐到全球引領:中國ESG創新的深度演進與全球化價值研究》《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管理體系的深層次剖析與實踐路徑研究》《王連升可持續商業與企業社會責任思想體系“戰略羅盤與價值共生”研究》《基于標桿案例的深度剖析,國內ESG卓越企業實踐路徑解析與研究》《網絡安全企業的責任閉環:基于王連升思想體系的天融信ESG實踐深度剖析研究》《國內ESG卓越企業實踐路徑解析:以臺達為標桿的可持續發展樣本》等400余篇科研成果。
兼任:
中國電子工業標準化技術協會標準化工作委員會委員
中國綠色供應鏈聯盟綠色金融專委會創始委員
廣東省企業可持續發展研究會企業社會責任專委會副會長
山東省人工智能學會青年科學家委員會委員
北京軟件和信息服務業協會專家
北京市發改委ESG生態研究特邀專家
北京ESG研究院專家顧問
上海市計算機行業協會 特聘顧問
全球電子協會亞洲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副主席委員
瑞典國家外交部CSR特邀訪問學者
北大創新評論特邀專家
證券日報特約專家
大學客座教授等
《中國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建設與可持續發展報告》2020、2021、2022、2023、2024、2025,《中國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建設年度工作報告》2021、2022、2023、2024、2025,《中國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建設工作要點》2021、2022、2023、2024、2025、2026編委兼總編輯。
參與中歐企業社會責任圓桌論壇、IPC中國電子制造業年會等國內國際會議的主旨發言或對話,闡述了產業在綠色金融、綠色供應鏈和綠色投資領域的實踐研究。
連續20年堅持知識公益,已有超過710萬人次享受了知識公益的專業幫扶。
2020-2025年間,被評為
“2021年度中國產業研究突出貢獻者”
“2022年度電子信息企業社會責任建設年度突出貢獻者”
“2024年度全球電子協會亞洲標準委員會杰出服務服務個人”
“2025全球電子協會亞洲標委會杰出服務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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