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通行費”到“環境費”再到“服務費”,革命衛隊完成了一次被迫的戰略退卻:
第一階段,它宣稱對海峽行使“主權”,公然挑戰國際海洋法;
第二階段,它退守“環保”的道德高地,試圖鉆法律空子;
第三階段,它半推半就地接受了國際海洋法的框架——承認國際航道性質,承認船只無害通行權利,轉而通過提供具體服務來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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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爾木茲海峽,這條最窄處僅33公里的水道,承載著全球約五分之一的石油和液化天然氣運輸。
伊朗坐擁北岸且石油儲量位于世界前列,阿曼扼守南岸,老天爺賞飯吃的格局再明顯不過。
然而,守著金山銀山,怎么薅羊毛、薅不薅得成,卻是一門極見智慧與分寸的大學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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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攔路收費”
1982年12月10日,中國在牙買加蒙特哥灣簽署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成為第一批簽署國;1996年6月7日,中國正式批準生效。俄羅斯同樣在1982年簽署,英國和法國分別于1984年簽署,并于1996年和1997年批準生效。
這五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中,四個都是公約的正式締約方。
《公約》第43條明確鼓勵海峽沿岸國與使用國通過協議合作,建立和維護必要的助航與安全設備,以及防治船舶污染。但海洋法權威解讀指出,該條款的合作“并非具有強制性,在合作方式上也并未賦予沿岸國通過提供特定服務而直接向過境船舶收費的權利”。
第44條更是明確規定:海峽沿岸國不應妨礙過境通行,過境通行不應予以停止。
通俗地講:你可以提供服務,但不能對“過路”本身收錢。
唯一被國際海事實踐廣泛接受的收費名目,是基于具體、可量化服務的報酬——引航、拖輪、VTS導航、防污染處理等。
阿曼在這方面已經默默賺了幾十年,盆滿缽滿。
伊朗與阿曼的最大區別在于:阿曼是公約締約國,規規矩矩提供服務收費;伊朗則從未批準《公約》,堅持主張海峽是其“領海”,動輒威脅關閉。更棘手的是,霍爾木茲海峽附近的阿布穆薩島、大通布島和小通布島,是伊朗從阿聯酋手中武力奪取的,存在領土爭議。
從遜尼派手里搶來的島,得體現出什葉派的威風——革命衛隊認為最好的方式,莫過于要挾全世界。
于是,革命衛隊主導的一場從“通行費”到“服務費”的名目變形記就此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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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六甲海峽不收費,但新加坡因海峽成為發達國家。)
二、第一階段:“通行費”——4月至5月,自取其辱
2026年3月30日,伊朗議會通過法案,擬對霍爾木茲海峽通行船只征收通行費。
革命衛隊成立“波斯灣海峽管理局”,宣布基于領海主權征收“通行費”,實行歧視性定價——美以船只禁行,盟友高價,中俄免費,單船報價一度高達200萬美元。
這是典型的“攔路搶劫式”收費,直接撞上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槍口。
4月6日,特朗普在白宮新聞發布會上恐嚇:美軍只需“4小時”就能炸毀伊朗所有橋梁和發電站。他設定美東時間4月7日20時為最后期限。4月9日,特朗普在Truth Social平臺直接警告伊朗“不要收取通行費”。
伊朗革命衛隊快艇截停、登檢外籍商船,企圖以武力背書“通行費”。
結果適得其反——美國宣布全面封鎖進出伊朗港口的船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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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初,美軍用“地獄火”導彈直接轟擊一艘試圖闖關的岡比亞籍商船發動機艙。伊朗試圖用水雷封鎖海峽,特朗普下令“開火擊沉任何布設水雷的伊朗船只”。
后果是什么?伊朗海軍力量遭受滅頂之災,無實際船只繳費,“通行費”機制根本無法落地。
這一階段的教訓再清楚不過:在國際法明確禁止的領域,武力不僅不能創造收益,反而會招致毀滅性打擊。
三、第二階段:“環境費”——5月底至6月初,換湯不換藥
5月31日,伊朗環境部國際事務負責人霍薩德公開將收費名目調整為“環境費”,聲稱用于“補償商船對波斯灣生態造成的破壞”,援引國際海事法中沿岸國可收取環保費用的條款。
這是一次精妙的“定性轉換”。從法理上看,環保收費確實比“通行費”多了幾分道德和技術中立性的外衣。但本質上,這還是攔路搶劫——以環保之名,行收費之實。
伊朗針對油輪“LEXIE”發起報復性執法。6月2日深夜,隨即美軍中央司令部以“自衛”為名空襲了格什姆島的軍方地面控制站;6月6日,再次空襲該島雷達設施。美軍認為伊朗對霍爾木茲海峽的監視能力被嚴重削弱,伊朗則宣稱“完全沒有任何損失”。
“環境費”的實質困境在于:它試圖利用國際法的一個縫隙,但這個縫隙太窄,根本撐不起伊朗想要的收益規模。
更重要的是,美軍對格什姆島的空襲表明,只要伊朗的執法能力被持續削弱,任何收費名目都只是一紙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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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第三階段:“服務費”——6月7日至今,革命衛隊半推半就的妥協
6月7日,伊朗副總統兼環境署署長希娜·安薩里正式宣布啟動《霍爾木茲海峽環境服務收費條例》制定工作。
此時名稱雖含“環境”,內容已明確涵蓋“引航、導航、交通監測、防污染”等具體服務項目。
6月15日,伊朗外交部發言人巴加埃正式表態:“不尋求征收通行費,但會針對所提供的服務收取費用”。
官方媒體Press TV證實,新機制為“通過指定路線控制海上交通,并對'特殊服務'收取費用”。
6月17日,伊朗透露已與阿曼敲定全新海峽管理機制——盡管阿曼方面對此不予理睬。
6月18日,美伊《伊斯蘭堡諒解備忘錄》簽署,伊朗承諾60天免費通行期;同日特朗普確認海峽恢復通航。
6月20日,伊朗發布通行新規,明確要求船只提前48小時申請,并強調費用由伊朗承擔(60天內),后期可能收費。
新規文本統一使用“安全保障、環境保護等服務”表述,“環境費”作為獨立概念消失,被整合進“航行安全與環境服務綜合費”框架。
從“通行費”到“環境費”再到“服務費”,伊朗完成了一次被迫的戰略退卻:
第一階段,它宣稱對海峽行使“主權”,公然挑戰國際海洋法;第二階段,它退守“環保”的道德高地,試圖鉆法律空子;第三階段,它半推半就地接受了國際海洋法的框架——承認國際航道性質,承認船只無害通行權利,轉而通過提供具體服務來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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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深層邏輯:為什么伊朗薅不到羊毛?
伊朗的困境,根源在于三個層次的錯位:
第一,戰略目標的錯位。
伊朗最初試圖將“通行費”作為戰爭賠款的追索工具。但國際社會不承認戰爭賠款可以通過攔截國際航道來征收。
當11個國家及國際海事組織在新加坡舉行部長級圓桌會議,發表聯合聲明堅決反對任何國家在國際航道以任何借口收費時,伊朗已經被釘在了“世界經濟的公敵”的柱子上。
第二,治理能力的錯位。
伊朗在沖突第一階段就失去了統一的政治領導和軍事指揮。政府和教士集團、軍方和革命衛隊各自為政。一個連自己內部都協調不了的國家,怎么可能有效運營一套復雜的國際航道服務體系?
第三,法理地位的錯位。
伊朗沒有簽署《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但美國同樣沒有——這倆天生是一對。
區別在于,美國不簽公約是因為它認為公約限制了其海洋霸權;伊朗不簽公約,卻恰恰是因為它沒有海洋霸權。
一個連公約都不簽的國家,卻想利用公約的“服務費”條款來賺錢——這種邏輯上的自相矛盾,注定了其收費主張在國際法理上的先天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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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60天窗口期:伊朗的真正考驗
根據《伊斯蘭堡諒解備忘錄》,首批120億美元解凍資金專門用于醫療、糧食等民生剛需采購;剩余120億美元隨核談判進度分批解鎖,前提是伊朗需履行核核查、海峽通航、停火等履約條件。
這意味著什么?
意味著伊朗用“服務費”換來的,不是真正的經濟自主,而是一根被美國攥在手里的財務韁繩。
更耐人尋味的是:60天窗口期內,伊朗可以用美元結算石油。在此之前,它的石油貿易基本以物換物——因為美國不讓它用美元。如果伊朗真有“骨氣”,大可以繼續拒絕美元;但現實是,它大概率將重回美元結算系統。
哈梅內伊兩代人用命換來的“偉大勝利”,最終不過是:從“不準用美元”變成“暫時可以用美元”,從“威脅封鎖海峽”變成“提供服務收費”。
七、結論:依靠海峽掙錢的正確姿勢
阿曼、阿聯酋、新加坡、馬來西亞、巴拿馬、埃及、土耳其——這些國家依靠合法的航道服務費及配套產業支撐國民經濟,已經賺了幾十年。
它們的共同點是:承認國際法框架,提供真實服務,不搞歧視性定價,不把航道當政治籌碼。
伊朗的教訓在于:把薅羊毛搞成了攔路搶劫,把商業服務搞成了政治宣示,把國際航道搞成了地緣賭場。
霍爾木茲海峽不會回到以前的狀態——伊朗議長卡利巴夫這句話說對了一半。
海峽確實回不去了,但回不去的不是伊朗的“主權收費”,而是伊朗那種以武力要挾全球的舊夢。
當“通行費”變成“服務費”,當“革命衛隊”讓位于“環境服務條例”,伊朗實際上已經用一場昂貴的戰爭證明了一個樸素的道理:在國際法的框架內賺錢,叫生意;在國際法的框架外搶錢,叫找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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卿本佳人,奈何做賊。
守著霍爾木茲海峽這天賜的聚寶盆,本可以學阿曼那樣悶聲發大財,偏偏要走一條與全世界為敵的路。
結果呢?海軍葬身海底,經濟千瘡百孔,最終還得乖乖回到國際法和美元體系的懷抱。
這出戲,還沒演完。但劇本的大方向,已經寫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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