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寶能集團前副董事長黨均章被判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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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背景與仕途軌跡
黨均章,1963年出生,職業生涯橫跨央行、商業銀行、保險及民企。
· 教育起步:本科畢業于陜西師范大學中文系,后獲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
· 早期任職:起步于中國人民銀行系統,后任蘭州銀行行長。
· 郵儲與中郵:2007年加入中國郵政儲蓄銀行,2013年起任總行金融市場部總經理(管理萬億級資金);2017年調任中郵人壽總經理。
· 民企階段:2020年底離職后,加入寶能集團任副董事長,2021年任益民基金董事長,2023年4月退休。
受賄細節:五筆關鍵事實
法院審理查明,2013年至2019年間,黨均章利用職務便利,在融資審批、業務合作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人民幣798萬元(其中24萬元系未遂)。
· 上海銀凰(500萬元):最大一筆。2015-2016年,為感謝黨均章在融資上的幫助,該公司實控人朱超將500萬現金裝進兩個拉桿箱,乘高鐵帶到北京,在金融街某地下停車場完成交易。
· 僑興集團(102萬元):2014年為其融資提供幫助,收受2萬元購物卡及100萬元現金。
· 華夏久盈(80萬元):2015-2016年,收受該公司總經理助理黃偉好處費80萬元。
· 溫州地產/浙江資管(75萬元):在中郵人壽任職期間,為兩家公司融資提供幫助,收受75萬元(其中24萬元未實際取得)。
· 分行行長(17萬元):2013-2019年,為郵儲銀行山西、吉林分行在績效考核等方面提供幫助,先后12次收受現金及購物卡合計17萬元。
案發與調查
· 案發線索:源于 “美吉特ABS欺詐案” 。該案涉案人員(包括行賄人朱超)供述了向黨均章行賄的事實,從而牽出此案。
· 被帶走:2025年5月10日凌晨,黨均章在住所被帶走調查。
審判與上訴
· 一審判決:2026年4月30日,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定其受賄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12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
· 上訴:黨均章對所有指控均予以否認并已提起上訴,案件已進入二審程序。
目前案件仍在二審階段,最終結果有待進一步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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