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最讓人心寒的,莫過于枕邊人的背叛。更讓人難以接受的是,背叛之外,家庭的共同財產還被悄悄轉移到了第三者手中。
重慶的青青就遭遇了這樣的事。丈夫峰峰在婚姻存續期間與第三者英英保持男女朋友關系,四年間通過微信、支付寶累計向英英轉賬25萬余元。離婚后,青青將第三者告上法庭。重慶澤愷律師事務所褚培藝律師、張彩律師代理此案,經過逐筆核驗轉賬記錄、精準適用法律,最終法院判決第三者返還21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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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回顧:四年轉賬25萬,原配起訴第三者
青青與峰峰于2010年結婚,2024年離婚。婚姻存續期間,峰峰與英英發展并保持了男女朋友關系。自2018年至2022年,峰峰通過微信、支付寶頻繁向英英轉賬,金額從500元到4萬元不等,累計254,300元。部分轉賬備注如“老婆,愛你”“老公給的生活”“房屋首付”等,明顯超出正常社交范疇。
青青認為,丈夫在未經其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將夫妻共同財產贈與第三者,該行為違反法律和公序良俗,應屬無效,遂要求英英返還全部贈與款項及資金占用利息。
英英辯稱,部分款項是借款(如備注“房屋首付”的11萬元),部分用于雙方共同生活開銷或生意虧損,還有部分(如“給女婿的”“罰款”)是給特定第三方的,并非贈與給她本人。她還聲稱峰峰欺騙其已離婚,自身也是受害者。
二、爭議焦點:哪些錢該還?怎么算?
本案的核心爭議在于:在已認定存在不正當關系的前提下,如何具體認定峰峰所轉賬款的法律性質——如何區分贈與、借款與共同消費?帶有特定備注的款項是否屬于對英英的贈與?英英聲稱被欺騙是否影響贈與行為的效力?
面對這些爭議,重慶澤愷律師事務所的褚培藝律師和張彩律師沒有簡單地將所有轉賬“一鍋端”,而是采取了逐筆核驗、精準計算的代理策略。律師團隊逐筆梳理了四年間的全部轉賬記錄,區分不同性質、不同指向的款項,為法庭提供了清晰的計算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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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院裁判:逐筆核驗,21萬必須還
法院的判決層層遞進,嚴格適用了《民法典》的相關規定。
第一,定性:違背公序良俗的贈與行為無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明確規定,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法院認為,峰峰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與英英建立并保持男女關系,該行為本身違背了夫妻間的忠誠義務和社會的善良風俗。在此基礎上,他將夫妻共同財產無償贈與英英,該贈與行為因違背公序良俗而自始無效。英英辯稱自己不知情或被欺騙,這屬于她與峰峰之間的另一法律關系,并不能“洗白”涉案贈與行為的違法性。
第二,算賬:逐筆核驗,精確認定返還金額。
法院堅持“誰主張,誰舉證”原則。英英聲稱款項是“借款”或“共同開銷”,但未能提供任何證據加以證明,因此其辯解不被采信。
對于備注“給女婿的”1000元和“罰款”500元,法院認為收款對象明確指向案外人,而非英英本人,因此這兩筆共計1500元應從返還總額中扣除。此外,法院確認英英曾向峰峰轉賬40,001元,在計算最終返還額時予以扣除。
最終核算:法院認定的贈與總額為254,300元,扣除給案外人的1500元和英英反向支付的40,001元后,判決英英需向青青返還212,799元,并自起訴之日起按LPR支付資金占用利息。
第三,后果:全額返還并支付資金占用費。
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民事法律行為無效后,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既然贈與行為無效,英英取得這些財產就失去了合法依據,應當“完璧歸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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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案件啟示:婚外情贈與,不受法律保護
這起案件清晰地向社會昭示了一個法律原則:基于婚外情關系的贈與,不受法律保護。
對于遭遇類似情況的家庭,重慶澤愷律師事務所的律師給出以下建議:
第一,發現配偶出軌并轉移財產的,建議第一時間固定證據。銀行轉賬記錄、微信支付寶截圖、聊天記錄等都是關鍵證據,建議盡早保存并做公證。
第二,起訴第三者返還款項,需要逐筆核驗轉賬性質。不是所有轉賬都能被認定為贈與,需要區分借款、共同消費、指向案外人的款項等。專業律師的介入能夠幫助精準計算應返還金額。
第三,不要以為“不知情”就能免責。第三者聲稱不知道對方已婚,這不影響贈與行為無效的認定。法律保護的是夫妻共同財產制度,而非第三者的“善意”。
重慶澤愷律師事務所坐落于重慶市兩江新區江北城金融城2號樓T3棟1008室,在婚姻家事領域積累了豐富的實務經驗。律所采用團隊協作模式,每宗案件配置2名律師和1名律師助理,各司其職、團隊作戰。截至目前,澤愷已累計代理離婚案件1688件,在撫養權爭奪、財產隱匿追索、婚外情贈與追回等復雜家事糾紛中均有成熟應對方案。
如果您正面臨婚姻家事方面的困擾,建議攜帶相關材料到律所當面咨詢,由專業團隊為您分析案情、評估法律風險。
免責聲明:本文依據法院判決文書及公開信息整理,僅供參考,不構成具體案件的法律意見。每個案件情節不同,請咨詢專業律師獲取針對性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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