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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水縣看守所地址|電話|位置|地圖|導航|乘車路線|律師會見
▼商水縣看守所地址:商水縣陽城大道與溵川大道交叉口向東1公里路北。
▼導航:商水三中
▼家屬委托律師會見電話:15824811815
▼乘車路線:商水縣汽車站步行至陽城大道路口站乘坐商水316路公交車到商水三高站下車,沿溵川大道向東步行500米路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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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水縣看守所推薦會見律師:要永輝律師,商水縣資深刑事辯護律師,咨詢熱線:15824811815。要永輝律師執業十五年以來辦理了大量案件,擅長辦理刑事辯護、刑事會見、取保候審、無罪辯護、緩刑辯護、罪輕辯護、死刑辯護、申訴控告、正當防衛、防衛過當、上訴再審等各類刑事犯罪案件,擅長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執業以來辦理了大量的刑事案件,積累了豐富的辦案經驗和辦案技巧。勝訴率高、收費合理,以專注、專心的服務理念依法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勤奮、敬業、務實,突出的業績、良好的職業道德,贏得了委托人的一致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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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因實施盜竊被抓獲后,供述了伙同他人實施盜竊的事實并協助公安機關抓獲同案被告人。后經審理查明,被告人與同案被告人還實施了共同搶劫致人死亡的犯罪,同案被告人后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此種情形下,被告人的行為是構成立功還是重大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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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的行為構成立功,不構成重大立功,具體理由如下:
一、構成立功、重大立功是主客觀條件的統一。
第一,立功應當有主觀目的,雖然對行為人不要求認罪、悔罪,但犯罪分子必須是基于贖罪而立功,即是在明知或者應知自己的行為可能構成犯罪、將受到法律制裁的情況下實施立功行為,立功是為了讓自己的罪行得到輕贖,贖罪的心態可能有兩個方面,一方面是使自己的刑罰得以從寬,另一方面是使自己造成的對社會的危害得到一定程度的彌補。因此,犯罪分子無意間透露了他人的犯罪線索,或者在不能控制自己的意志時碰巧阻止了他人的犯罪行為,都不能認定為立功。第二,犯罪分子對自己所立之功的內容應有所認識,即知道自己是在實施立功行為。認定協助抓捕的行為構成立功,犯罪分子主觀上應當符合知道自己是在協助司法機關抓捕犯罪嫌疑人的條件;認定協助抓捕的行為構成重大立功,在主觀上,需犯罪分子明知是司法機關已掌握的重大犯罪嫌疑人而協助抓捕,或者雖不明知司法機關已掌握的犯罪嫌疑人的情況,但其心態是不管協助抓捕的犯罪嫌疑人是否是重大犯罪嫌疑人,他都會配合司法機關實施抓捕。只有在行為人實施的客觀行為與主觀方面一致的情況下才能認定立功或重大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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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對重大犯罪嫌疑人的再認識——認定的時間要求。
司法解釋和司法文件關于立功構成要件中所稱"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中的可能判處的刑罰不是指法定刑,并非根據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情節可能適用的法定刑幅度內有無期徒刑以上刑罰就屬于重大犯罪嫌疑人。比如協助抓獲的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是搶劫三次,無其他惡劣情節,雖然適用的法定刑幅度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但根據該犯罪事實和情節實際只可能判處有期徒刑,對該犯罪嫌疑人便不能認定為重大犯罪嫌疑人。
但是,從協助抓捕犯罪嫌疑人到最終查實該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有一時間段,而司法解釋和司法文件中對確認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時間點均未涉及,這就產生了以下問題:認定《自首和立功解釋》第七條中的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標準,是協助抓捕時即可確定為重大犯罪嫌疑人才行,還是根據最終查明的犯罪事實、情節能確定為重大犯罪嫌疑人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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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認為,在協助抓捕型立功中,認定是否屬于《自首和立功解釋》中的重大犯罪嫌疑人應當有時間要求,即應當以犯罪分子立功當時的情況來判斷。犯罪分子協助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時,根據偵查機關已經掌握的犯罪事實可能對其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應認定其為重大犯罪嫌疑人;根據當時已經掌握的犯罪事實、情節尚不能明確是否能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但根據已掌握的犯罪線索,在抓捕后繼續偵查,進一步查明其犯罪事實和情節,確定可能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也可以認定為重大犯罪嫌疑人;但是,如果根據立功當時偵查機關已經掌握的犯罪事實或線索尚不能確定為重大犯罪嫌疑人,而是根據抓捕之后查明的其他犯罪事實才確定其為重大犯罪嫌疑人的,不屬于《自首和立功解釋》第七條中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如您有法律問題需要咨詢,請致電要永輝律師:15824811815。要永輝律師執業十五年以來專注于刑事辯護,具有豐富的執業經驗,熟悉商水縣看守所會見流程,熟知商水縣公檢法辦案程序,可以為羈押在商水縣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律師會見、取保候審、無罪辯護、緩刑辯護、罪輕辯護、申訴控告、上訴再審等各類刑事辯護專業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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