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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陽市公安局關于加強2026年邵陽市龍舟大賽
無人駕駛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
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確保“亞洲富士電梯杯·2026年邵陽市龍舟大賽”的賽事活動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飛行基本規則》《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辦法》和《湖南省無人駕駛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現將相關規定事項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稱無人駕駛航空器,是指沒有機載駕駛員,自備動力系統的航空器,分為微型,輕型,小型,中型和大型無人駕駛航空器。包括但不限于無人機,滑翔機,航空模型,穿越機,滑翔傘等。
二、2026年6月21日7:30-15:00賽事活動期間,資江一橋,雙清路,沿江橋,城北路,西湖橋,資江北路合圍內范圍區域為重大活動舉辦場所核心區域,無人駕駛航空器未按規定批準,嚴禁飛行闖入。
三、開展媒體宣傳航拍的無人機作業活動,全部須向邵陽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隊警航大隊提前報備,未經報備不得升空飛行。對于違規飛行的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處置,違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請廣大市民及飛行愛好者主動配合,自覺遵守本通告規定。
特此通告。
邵陽市公安局
2026年6月16日
來源|邵陽公安
編輯|美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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