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文章中咱們說道,在解放戰(zhàn)爭中,國民黨軍會把輜重、工兵等部隊有意識地改造為戰(zhàn)斗部隊,并且承擔(dān)一定的步兵戰(zhàn)斗任務(wù)。
而且這種改造不僅僅是“缺少”三分之一步兵團數(shù)的整編師的操作,就是那些沒有改為整編師的“軍”,其實也會這么干——畢竟“兵到用時方恨少”,能把步兵搞得多些,在國軍將領(lǐng)的認知中是覺得很沒問題的。
咱們舉了第13軍人力輜重團的“改造”情況,本文則來聊聊該軍直屬工兵營的狀況又是如何。
首先,第13軍是1945年初確立的美械軍編制,而美械部隊的一大特點就是直屬隊配槍極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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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標(biāo)準(zhǔn)編制的軍屬工兵營而言,全營應(yīng)編有3個工兵連,外加1個獸力輸送連,并配屬軍獸醫(yī)組,全營總計有600余人。
按照美械編配標(biāo)準(zhǔn),這個工兵營應(yīng)有輕機槍24挺、沖鋒槍39支、步槍336支。
看到這個裝備標(biāo)準(zhǔn),大家可能會納悶——輕機槍?竟然還有20多挺?
是的,沒錯,這就是美械配備的具體情況之一,只不過這個輕機槍配備很特別——它是在每個工兵連的連部之下編一個大號的“輕機槍班”,配有8挺輕機槍,這樣三個連就配上24挺。
這種編制合理嗎?倒也未必。
因為具體到實際中,肯定還會作出更符合“習(xí)慣”的調(diào)整。
以1947年秋第13軍直屬工兵營的實際情況來說,全營人數(shù)是按照編制數(shù)上報的,這個肯定不確切,不過武器是按實屬報的,咱們重點來聊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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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較于理論編制數(shù)的輕機槍24挺、沖鋒槍39支、步槍336支;該營實際裝備的武器為2門81毫米迫擊炮、4門60毫米迫擊炮、27挺七九勃然、39支沖鋒槍、220支步槍。
對比理論編制,第13軍工兵營的實裝特點非常明顯。
第一:加配了迫擊炮,既包括營級使用的81毫米迫擊炮,也包括連級使用的60毫米迫擊炮,總數(shù)6門也不能說少。
工兵營要迫擊炮干嘛?當(dāng)然不是干本職工作的,而是必要時可以“兼職”步兵之用。
不過這6門炮大概率是集中編組,平時由營級統(tǒng)一掌握;不然2門八一迫倒是可以編個炮排歸屬營級,4門六零炮怎么分?總不能把輸送連也算上,一個連一門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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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不合適,畢竟炮手們平時也是要訓(xùn)練的,一個連留一門炮,實在不適合管理和訓(xùn)練。
至于說輕機槍,增加到了27挺,幾乎可以肯定地說,它沒有按照理論編制的每個工兵連配個大號的“輕機槍班”來,實際就是按照三輛九排二十七班,每個工兵班都像步兵班那樣,配上一挺輕機槍。
輕機槍不比迫擊炮,放到班級就行,第13軍早在1930年代初期成軍時就配有大量輕機槍,所以輕機槍下班的操作很正常,也確實能玩得轉(zhuǎn)。
沖鋒槍這個沒變,這玩意主要就是給營連部人員和工兵班長們配的,再加上數(shù)量也不算多,按編制配就得了。
步槍方面要比理論編制少三分之一,這個問題嚴(yán)格來說也不大,因為之前的理論編制配槍實在是過多了。
按照理論編制,一個工兵連要配102支步槍,也就是說整個工兵連從連長到伙夫,三分之二的人都得扛一把步槍。
可工兵連畢竟還是要干本職工作的,而國民黨軍的美械部隊,既沒有正牌美軍那么多車,也不像駐印軍那樣實際配有那么多車。
大頭兵們除了干雜活兒的,人手一支步槍,負擔(dān)有些過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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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步槍砍掉三分之一,給工兵們減輕負擔(dān),同時又留有200多支步槍,也保持了必要的“兼職”戰(zhàn)力,也就可以了。
當(dāng)然,這個情況也得跟第13軍當(dāng)時并不富裕的步槍配備有關(guān)。
比如第13軍主力第4師,三個步兵團里有兩個團的步槍才700多支,其他兩個師好點也不過八九百支;也就是說正牌步兵營,都不到每營300支步槍,那軍屬工兵營畢竟是兼職,配220支步槍也不為奇了。
以上就是從武器配備的視角,聊了下第13軍直屬工兵營,希望對大家了解戰(zhàn)史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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