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涿州,男子長期與同村女子保持不正當關系,情人欲斷絕關系,遭男子持續糾纏,男子于事發當日凌晨3時翻墻闖入情人家,與情人發生爭執后,竟徑直走進情人臥室,情人父親在驅趕過程中,持家中鐮刀砍中男子腿部,致其失血性休克死亡,一審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情人父親有期徒刑9年,其不服上訴,二審法院卻將刑期大幅減為3年。這到底是怎么回事?
(案例來源:裁判文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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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悲劇的起點,是事發前4年涿州市一家護膚品店里的一場相遇,當時28歲的王麗已經結婚并育有一女,而魏勇也是有家室的人。
兩人因業務相識后,魏勇頻繁在微信中對王麗噓寒問暖,不時請她吃飯、為她慶生,關系逐漸升溫,不久,魏勇竟然說服妻子與王麗合開了一家美容店,王麗住在店里的二樓。
令人震驚的是,美容店開業當晚,魏勇就開門進入王麗房間,與她發生了關系,這段婚外情從此如野草般瘋長,兩個月后,魏勇的妻子察覺異常,關停了美容店,但未能切斷兩人的聯系。
在維持不正當關系期間,魏勇做出了許多過分行為:他拍攝王麗的不雅照,部分是在王麗知情的情況下,部分則是偷拍;更過分的是,他強迫王麗在右大腿內側紋上自己的小名,這種帶有強烈占有意味的標記,預示了后來控制與糾纏的升級。
事發前1年的6月,魏勇的控制欲和占有欲愈發強烈,他要求王麗滿足他頻繁的需求,甚至要求她在外面過夜,當王麗試圖拒絕或逃避時,魏勇就開始威脅、恐嚇,甚至動手打罵。
王麗逐漸冷淡回應,盡量不與魏勇見面,但這反而激起了魏勇更瘋狂的糾纏,事發當年4月的一個下午,在匯源酒店水上樂園,王麗帶孩子與朋友游泳時,魏勇突然出現。
兩人發生激烈口角,魏勇竟當眾將王麗踹倒,并搶走她的手機,王麗用朋友的手機報警后,魏勇才歸還手機。
一個月后,魏勇到王麗居住的天保麗景小區與她發生關系時,被王麗的婆婆撞個正著,婆婆勸王麗回歸家庭,王麗也下定決心結束這段畸形關系。
但魏勇的報復隨即而來:他拉王麗家的電閘,將她的電動車推到其他樓層,威脅要散布她的不雅照,持續不斷的騷擾讓王麗的婚姻走向終結。
事發當年6月6日,丈夫于某無法忍受,與王麗離婚,婚姻破裂后,王麗以為能擺脫魏勇,但事與愿違,10月底,魏勇將王麗帶到涿州市桃園區西壇村的出租屋,強行同居三天。因王麗不愿滿足其性要求,魏勇對她大打出手,摔壞了她的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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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當晚,王麗帶著6歲的女兒回到涿州市父母家中,父母住在東屋,王麗和女兒住在西屋,二兒媳雷某也同住一個院子。
當晚,魏勇的騷擾達到頂峰,從傍晚到深夜,他不斷給王麗打電話、發微信,要求與她發生關系。微信聊天記錄顯示,魏勇連續發送“老婆我想你了”、“怎么電話也不接呀”、“做X時你怎么說的呀”等露骨信息。
電話記錄更觸目驚心:從17時30分到次日0時33分,魏勇主叫王麗手機18次;從凌晨1時07分到2時49分,又主叫8次。
王麗明確拒絕,并在0時許第一次報警,她對魏勇說:“如果你敢進我們家院,我就敢報警。”魏勇卻挑釁道:“我這就去,你報警吧,我馬上過去。”
涿州市公安局豆莊派出所民警到場后,在王家周圍巡邏,未發現魏勇蹤跡,凌晨2時許,王麗第二次報警,稱“魏勇在其家周圍活動”,民警再次到場,仍未發現異常。
然而,危險正在黑暗中悄然逼近——魏勇其實一直潛伏在附近,等待時機。
凌晨3時許,熟睡中的王麗被開門聲驚醒,她驚恐地看到,魏勇竟然站在她的臥室里!原來,魏勇趁著夜色,從王家西院墻翻墻而入,墻上留下了明顯的蹬踩痕跡。
“你那會兒報警了,你要是喊我就殺了你全家”,魏勇惡狠狠地威脅,王麗嚇得大叫母親張某,張某沖進房間,魏勇竟對她說:“阿姨,我就是來找她了。”
王麗怕母親受傷害,讓她回自己房間,但魏勇緊跟張某,徑直走進了張某夫婦的臥室,此時,王麗父親王強已被驚醒,魏勇進門后,竟對王強說:“有事和你商量一下。”
面對凌晨三點翻墻闖入的不速之客,62歲的王強又驚又怒,他一邊說“你趕緊走”,一邊將魏勇推出臥室,被推出臥室后,王強擔心這個瘋狂的不速之客傷害家人,順手從客廳外窗臺上拿起兩把鐮刀。
魏勇走到院子二道門時,從墻邊撿起一根一米長的鋼筋棍,掄起來要打王強,王強用鐮刀打掉了鋼筋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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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勇轉身向大門走去,王麗和張某也趕到院子,魏勇拉門,卻發現大門被鎖住,就在這時,魏某突然轉身撲向王強,王強用左手鐮刀砍去,但被魏勇抓住刀身。
此時王麗已經打開錄音,錄音中,魏勇說:“叔,我不打你,你也別打我。”王麗哀求:“你快走吧。”緊接著是她驚恐的聲音:“爸啊,他不行了,你快走。”張某問:“干嘛呀?”王麗說:“讓他出去。”王強回答:“他出不去。”
最令人震驚的是王強隨后的話:“讓他上哪兒呀?就讓他死了。”王麗說:“別鬧,我有報警。”張某問:“你報了嗎?”王麗回答:“報了,爸,你先進去。媽,讓我爸先進去。”王強最后說了一句:“你私自闖我家,我殺他八個都不夠本。”
后據王強供述,當魏勇抓住他左手鐮刀,說“別打我,我不打你,你也別打我”時,王麗和張某拉著他,他對她們說:“你們別拉我,你們去拉他。”隨后,他持右手鐮刀向魏勇用力揮砍數下。
王強不知道具體砍中了哪里,但法醫鑒定揭示了致命傷情:魏勇左大腿有兩處嚴重刀傷,分別長9厘米和6.5厘米。更致命的是,左側腹股溝韌帶下15厘米處,股靜脈完全斷裂,股動脈部分斷裂,同一水平股深動脈斷裂,股深靜脈部分斷裂;左大腿后側創口內,股動脈和股靜脈也部分斷裂。
這些刀傷導致魏勇失血性休克,王麗和張某將王推到院中二道門處,此時魏勇已蹲在地上,王麗說她報過警了,二兒媳雷某聞聲出來,王強在屋前晾臺等待警察。
凌晨3時28分,輔警撥打120。3時35分,急救醫生趕到現場,發現魏勇躺在院門口血泊中,已無生命體征。心電圖檢查確認死亡。
民警到場時,王強主動上前說:“是我用鐮刀砍傷的魏勇。”他沒有任何拒捕行為,配合民警前往公安機關。在首次訊問中,他未能完全如實陳述,但在次日8時的第二次訊問中,經民警教育,他如實交代了持鐮刀砍擊魏勇的全過程。
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后,保定市人民檢察院以故意傷害罪對王強提起公訴,魏勇家屬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索賠經濟損失。
一審法院審理認為,王持鐮刀砍刺魏勇腿部致其死亡,構成故意傷害罪。
對于辯護人提出的正當防衛意見,法院認為:魏勇雖非法侵入住宅且未按要求離開,但并未實施行兇、強奸、殺人等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因此王強行為不構成正當防衛。
法院同時認定,魏勇在本案中有重大過錯:長期與王麗保持不正當關系,糾纏不休;案發當晚多次騷擾遭拒后,凌晨翻墻闖入他人住宅。王強在家人報警后在家等待,如實供述,構成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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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考量后,一審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王強有期徒刑九年,并賠償魏勇家屬喪葬費的80%即26106.4元。
王強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其辯護人堅持認為,王強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或至少是防衛過當。
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審理認為,一審定罪正確,但部分適用法律錯誤,量刑過重,二審法院重點審查了王強行為是否具有防衛性質這一核心問題。
二審法院指出,魏勇凌晨翻墻進入王住宅,屬于非法侵入住宅,侵犯了他人住宅安寧權,系不法侵害行為。王強持鐮刀砍擊魏勇腿部,是針對不法侵害的防衛行為,具有防衛性質。一審未認定防衛性質確有不當。
但同時,二審法院認為王強防衛行為超過了必要限度:魏勇雖非法侵入,但未攜帶兇器;在王強打掉其鋼筋棍后,他走向大門試圖離開;因門被鎖而返身時,他抓住王強鐮刀說“別打我”。
此時不法侵害的暴力程度和緊迫性尚未達到需要致命反擊的程度。王強持鐮刀砍擊魏勇腿部要害,致其死亡,明顯超過必要限度,構成防衛過當。
鑒于王強有自首情節,被害人有重大過錯,二審法院依法減輕處罰,撤銷一審九年刑期,改判有期徒刑三年。
以案說法
這起從九年改判三年的案件,生動展示了正當防衛制度在司法實踐中的復雜適用,也體現了二審程序糾錯功能的充分發揮,法院的改判主要基于以下幾個法律原則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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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非法侵入住宅構成不法侵害,公民有權進行防衛。
二審法院明確認定,魏勇凌晨翻墻進入王強住宅的行為,屬于非法侵入住宅,侵害了受憲法保護的住宅安寧權,構成不法侵害。
我國憲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公民住宅不受侵犯,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規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當公民的住宅安寧受到侵犯時,法律賦予其防衛的權利。
二審法院糾正一審未認定防衛性質的錯誤,正是基于對住宅安寧權這一重要法益的充分保護。這一認定明確了,對于非法侵入住宅這類不法侵害,防衛人無需等待侵害升級為暴力攻擊,即可采取必要措施進行防衛。
第二,防衛過當的認定需綜合考量侵害與防衛的相當性。 二審法院在認定防衛性質的同時,明確指出王強的行為超過了必要限度。
這一判斷基于多方面考量:魏勇的不法侵害主要表現為非法侵入和輕微肢體沖突,其暴力程度相對有限;在沖突過程中,魏勇的鋼筋棍已被打掉,且明確表示“別打我”;王持鐮刀砍擊魏勇腿部要害部位,造成股動脈、股靜脈斷裂,最終導致死亡后果。
防衛行為的手段、強度應與不法侵害的危險性保持基本相當。當防衛行為明顯超過制止不法侵害所需限度,造成不應有的重大損害時,就構成防衛過當。
第三,二審全面審查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 我國兩審終審制賦予二審法院全面審查的職責,這是糾正一審錯誤、統一法律適用的重要機制。
本案中,二審法院對案件事實、證據和法律適用進行了全面審查,特別針對一審未認定防衛性質這一關鍵問題,通過審查手機錄音、現場痕跡、證人證言等證據,查明了一審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方面的錯誤,依法予以糾正。
這種全面審查體現了上級法院的監督職能,確保了裁判公正。同時,二審法院在認定防衛過當的基礎上,綜合考慮自首、被害人過錯等情節,將刑期從九年大幅減為三年,體現了罪責刑相適應的刑法基本原則,也彰顯了司法裁判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對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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