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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5日,住建部發布《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這是該條例自1999年頒布、2002年修編以來,二十余年間首次系統性、大規模調整。
一、改革核心:從單一購房支持轉向多元住房消費
長期以來,公積金被公眾熟知的功能集中在“貸款買房”,提取條件嚴格,覆蓋面有限。
征求意見稿最大的突破在于:將公積金提取情形從原來的6種擴至9種,明確新增“裝修自住住房”與“支付自住住房物業費”兩項內容。
這意味著,不必等待換房或購房,存量房家庭同樣可激活賬戶資金用于居住品質提升。
對于大量已購住房但面臨裝修壓力、物業費負擔的工薪家庭而言,這一調整具有現實減負意義。
同時,租房提取被置于條款首位,并取消了“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前提條件,大幅降低了租房群體的使用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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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制度破圈:靈活就業人員首次納入自愿繳存體系
一個值得高度關注的結構性變化是:條例明確個體工商戶、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如網約車司機、外賣騎手、自由職業者等)可自愿參加公積金制度。
過去,公積金與單位勞動關系的強制綁定,將全國約2億靈活就業人群事實上排除在制度之外。
此次修訂雖然保留“強制+自愿”的雙軌結構,但首次在行政法規層面為非正規就業人員打開了制度通道。
這既是對新就業形態的回應,也是公積金從“職工福利”走向“居民基礎住房金融工具”的重要一步。
三、服務提效:異地互認與審批時限縮短
在跨城流動日益頻繁的背景下,征求意見稿提出:推動住房公積金互認互貸,加強數字化建設。
盡管具體落地仍依賴城市間協作,但“寫入條例”本身確立了方向性承諾。
同時,貸款審批時限從現行15日壓縮至10日內,反映行政效率提升的明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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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監管升維:嚴懲騙提騙貸,明確罰則
值得注意的是,修訂稿首次系統規定了個人違規行為的法律責任:
騙提者取消3年內提取及貸款資格;
騙貸者取消5年內資格,并處以違法所貸款額10%以上20%以下的罰款。
當然,征求意見稿并非沒有爭議空間。
裝修、物業費提取如何界定金額與頻次?
靈活就業人員的繳存基數、比例及貸款資格如何與正式職工銜接?
跨省互認如何避免淪為“紙面互認”?
這些問題仍需細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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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反饋意見
公眾如對征求意見稿有建議,可通過以下方式于2026年7月5日前提交:
- **電子郵件**:發送至gjjtl@mohurd.gov.cn
- **信函郵寄**:北京市海淀區三里河9號住房城鄉建設部法規司(郵編:10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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