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沙/文
這是駐馬店法院審判的案子:
一對新婚夫妻把女方的親姑姑告上法庭,要求返還16萬彩禮。這個女子父親智力殘疾,爺爺年邁,沒提母親和奶奶,很可能是已經去世或者特殊原因,所以,她從小多由姑姑照顧,結婚時男方給了16萬彩禮,由姑姑收著,婚后多次討要,都被姑姑拒絕。
新聞里說,姑姑不返還的理由是兩個,一小夫妻年齡還小,二置辦嫁妝也花了一部分。很顯然,有不少細節沒說。比如男方的情況。
但是有兩點可以推算,
一,男方并不領情,所以看著是小夫妻把姑姑當上法庭,其實是男方一家的行為,
二,男方不光不領情,還想把16萬彩禮全部要回去,姑姑承擔的結婚花費也沒考慮。至于養育花費,更沒計算。
大家不一定考慮這么細,但是看到法院判決,仍會立刻感覺太過分了:奉獻是活該,彩禮全部要回。
這是輿論普遍罵這對小夫妻的原因。當然,我也不想把姑姑就說成高尚,因為我畢竟不認識她,只能靠常識推算:
一弟弟智商低,當姐姐的一般會主動承擔照顧娘家的責任,投入大量的精力和一定的金錢是必然的。
二沒說弟媳和女子的奶奶,奶奶可能是去世了,而弟媳可能是死了,也可能一直沒在生活中存在過。在農村,如果一個男子智商有問題,他的家人為了以后讓他老有所依,會幫他抱養個女娃,由家里的女性養活,一般是他的母親或者姐妹,但是歸在他的名下。我不知道這個案例是不是這個情況。
本來三家相安無事,家里大事小事都是靠姑姑,姑姑也很自覺的把自己當成當家人。
她可能想給弟弟留點養老錢,也可能有了私心或者想給自己多年的付出收點報酬,或者是其他家人強制,于是,就有了法庭的一幕。
她沒意識到的是,從侄女結婚那天開始,家里的生態變了:侄女后面有婆家,姑姑成了外人。
至于親情,可以價值16萬,也可以一分不值:一個女孩能吃多少,可能很早就幫姑姑干活了。現在,法院判決給姑姑留五萬,含有嫁妝花費。也就是說養一個孩子十多年,價值不到三萬。
前者是網友算的,所以會批評這個侄女是白眼狼。后者是侄女和丈夫算的,所以才會一分不剩的討要。
大家庭的很多矛盾都是這樣來的。你幫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的,他不覺得是付出,而是贈予。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