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這人酒后騎走他人電動車!咋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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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22時城關派出所接到馮女士報警稱:她停放在某飯店門口的電動車被盜,民警迅速出警。經了解,馮女士是一名人民教師,馮女士昨天下班后去飯店跟同事去吃飯,停放時將電動鑰匙插在車上沒有拔,等到晚上22時許吃完飯準備騎車回家時發現的電動自行車不見了。
民警了解情況后立即開展調查,經過調查調取周邊監控及實地勘查,很快鎖定了嫌疑人“李先生”。李先生在附近一工地上班,他告訴民警,14日晚他和幾名工友到飯店去吃飯,喝了些酒,之后他就騎著電動車回家了,直到清晨民警找到李先生,他才知道,前一晚自己酒后一時糊涂,把馮女士車當成自己的車騎走了。
李先生把電動自行車歸還了馮女士,馮女士對民警表示感謝。
信息來自:平安范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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