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家烤肉店中,11家入座就收炭火費
烤肉店強制收取附加費合理嗎
“來燒烤店吃飯,炭火還要我額外付費?”市民程先生看著結賬小票一臉不解,上面清清楚楚列著20元炭火費。不少消費者向北京日報記者反映,進烤肉店吃頓烤肉,炭火卻得自己買單,有點兒不合理;但也有人覺得,明碼標價反倒更透明。炭火費到底該不該收?記者展開了調查。
消費者
還沒點菜 賬單已多了幾十塊
“還沒點上烤肉呢,錢就已經花出去了。”市民程先生周末和朋友相約在一家炙子烤肉店聚餐。剛坐下,他掃了桌角二維碼準備點餐,選好4人就餐人數,購物車已靜靜“躺”著52元待付訂單。程先生查閱詳情發現,52元里包含20元炭火烤爐費,以及每人8元的自助小料費(含餐具)。
當程先生對炭火費產生質疑時,店員表示炭火費無法免除,已被系統設為必選項,“很多燒烤店都是這么收的。”
類似的情況并不少見。市民嚴女士在一家連鎖烤肉店落座掃碼、選定人數后,10元的“山核桃炭”和每人6元的“自制小料費”自動成為必選項。嚴女士詢問后得知,通過平臺打卡可免掉小料費,但10元炭火費仍為必選。服務員解釋,這筆費用包含了木炭、爐具使用和更換烤盤的服務。
記者統計了16家連鎖和獨立烤肉店,有11家收取炭火費,叫法也五花八門,包括“炭火費”“烤爐費”“能源費”“燃料費”等,收費標準從8元到20元不等。未收費的5家當中,還有一家因商場規定只能用電烤爐,實際并不使用炭火。
除了炭火費,自助小料、涼菜甚至餐具費,也正成為烤肉店另外幾種“靜悄悄”的扣款。記者走訪多家烤肉店發現,掃碼點單時,小料費往往按進店人數直接綁定,消費者還沒反應過來,賬單上就已默認勾選了這筆消費。
“小料涼菜自助9元一位,我只想吃點干料,可每次都被捆綁消費。”在某家連鎖日式烤肉店,趙女士剛掃碼選定4人用餐,購物車立即自動加上每人9元的自助涼菜及小料費,合計36元,顧客在頁面上找不到任何取消選項。趙女士叫來服務員明確表示不吃小料,服務員才聯系后臺操作取消了這筆強制收費。“如果不主動問,這錢就白花了。”趙女士說。
經營者
不單收炭火費也會攤進肉價里
面對炭火費,消費者反應不一。有人直言:“來吃燒烤,炭火不是必須提供的嗎?怎么還要我掏錢?”
一家以炙子烤肉為特色的連鎖店負責人劉加興坦言:“有些烤肉店不單獨收取炭火費,但其實這筆成本已平攤在肉價里。”他表示,其店里的炭火費并非只包含炭火,還涵蓋了烤肉所用的基礎調料和蘸料,類似于涮羊肉的鍋底費,不過烤肉店收取炭火費也仍存在一些爭議。
談及收費原因,劉加興表示,該店選用的是東北松樹枝加工燒制的環保炭,成本相對較高。由于當下房租、水電、人工等開支不斷加大,目前收費方式是每桌炭火費20元無限供應,直到客人就餐結束。
另一家烤肉店店主唐杰也透露,店內用菊花炭,當地一箱20斤進價約85元,桌均炭火成本大約2.5元到3元。談及炭火費,不少商家提到維護、排煙、人工等間接成本。
律師
用餐必要服務不應強制單獨收費
一邊是消費者不滿“入座即消費”,認為基礎服務不該再額外買單;一邊是基于成本考量的“行業慣例”。附加費該不該收、強制綁定是否越界?記者從監管和法律層面咨詢了相關人員。
記者咨詢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并沒有專門針對此類收費的規定。其他一些地方市場監管部門在處理相關投訴時已明確認定:燒烤店提供烤制服務,炭火、烤爐等是完成服務的基本條件,其費用屬于經營成本。燒烤店另收炭火費,將自身應承擔的服務義務和經營成本拆分轉嫁給消費者,屬不合理收費。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李寶蓮律師指出,如果經營者未提前告知有炭火費,消費者有權拒絕支付。即使提前告知,如果消費者實際上無法規避炭火使用,經營者也沒有提供免費烹飪的替代方案,且炭火費定價遠高于市場價格,這種捆綁銷售可能被認定為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條款,涉嫌強制交易。
關于哪些收費可以單列收費,李寶蓮律師也厘清了界限:保障正常用餐所必須提供的基本服務,如照明、桌椅、碗筷、食物加工等,均應視為經營成本,不應強制單獨收費。可單獨計費的,僅限于可選且非必需的增值服務,且必須在消費前明確公示,由消費者自主選擇。按人頭強制收取自助小料費、自助涼菜費,屬于強迫交易行為,消費者有權拒絕;若商家拒絕取消,消費者可拒絕支付該部分款項。
本報記者 夏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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