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2日,汽車博主“電車小飛”在微博、抖音等平臺突然遭遇全面封禁。頁面上一行小字——“因被投訴違反法律法規”——讓不少粉絲錯愕:批評一下車企就要被永封?是不是連言論自由都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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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閱了這起事件背后的二審判決書和封號前的各項細節,我想認真和你聊聊這背后三個更關鍵的問題:商業詆毀與正常批評的界限到底在哪里?車企是怎么一步步讓造謠者承擔法律責任的?汽車輿論的法治化,如今走到了哪一步?
一、長達一年的暗箭:那些被法院認定的“商業詆毀”
要看清這件事,必須回到法院查明的事實。
2025年3月25日,理想汽車正式提起訴訟。經過審理,2026年4月14日二審判決生效,法院認定“電車小飛”構成了《反不正當競爭法》所禁止的商業詆毀。判決書里列出的侵權內容,遠不止是一兩句抱怨那么簡單。
其一,暗示理想智駕非自研。在理想智能駕駛系統6.0的討論中,“電車小飛”發布未經查證的內容,反復使用“恍然大悟”等話術含沙射影,誤導公眾認為系統并非完全自主研發。事實上,研發人員早已辟謠。這種用暗示規避直說的手法,在法律上恰恰屬于“誤導性信息”。
其二,制作惡意合集。在抖音上,《理想奇葩說》8集短視頻集中上線,使用“珍愛生命,遠離夢想”“謝理想不殺之恩”這類反諷、煽動性語句,系統性地攻擊車輛安全性、舒適性等核心性能。這不是偶發的情緒發泄,而是有策劃的內容產品。
其三,在關鍵節點集中釋放虛假數據。網絡爆料顯示,在理想i6新車預熱前后,該賬號刻意編造了“售價跌破23萬”“內部月銷目標腰斬”“大量退訂”等虛假商業數據,并虛構車主維權、電池缺陷等售后謠言。更隱蔽的是,這些內容被拆解后由矩陣賬號協同洗稿擴散,形成圍獵式傳播。
判決生效后,“電車小飛”并未履行判決確定的賠禮道歉義務。理想汽車溝通無果,轉而依據生效判決向平臺申請封禁。這才有了2026年7月22日的全網同步封號。可見,封號不是誰動用了“資本的力量”,而是一次司法確證違法行為后的平臺合規處置。
二、邊界:當“批評”變成“商業詆毀”
很多人會問:難道汽車博主不能批評企業嗎?當然可以。但法律上,有一條非常清晰的紅線,就畫在《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一條里。
這條規定得很明白:“經營者不得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或者誤導性信息,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拆開來看,商業詆毀需要同時滿足三個要件:一是編造、傳播虛假或誤導性信息;二是損害了商業信譽、商品聲譽;三是具有競爭目的或擾亂市場競爭秩序。
“電車小飛”的行為,恰好精準踩在了這三個點上。暗示理想智駕非自研,是誤導性信息;將車輛安全渲染成“謝理想不殺之恩”,是直接貶損核心商譽;而在新車預熱期密集散布虛假銷量和退訂數據,其競爭目的與擾亂意圖已經不言而喻。
那么,正常的批評和商業詆毀到底怎么分? 我給大家一個可復用的判斷標準:批評針對的是“可以驗證的感受”,詆毀捏造或扭曲的是“可以證偽的事實”。你說“我認為這車智駕體驗不太好”,這是主觀評價,屬于言論自由范疇。但你說“它的智駕根本不是自研的”,這是一個事實性斷言。如果你沒有核實,甚至研發人員已辟謠你仍故意傳播,那就不是批評,而是造謠。同樣,你可以說“我不喜歡這車的內飾設計”,但你不能編造“因為電池缺陷,大量車主正在維權”——后者如果查無實據,就直接進入商業詆毀領域。
憲法保護言論自由,但同時也明確,任何人行使權利都不得損害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的權益。當自媒體以“監督”為名,行編造事實、詆毀商譽之實,這種所謂的“自由”已經在法律上失去正當性。
三、法務亮劍:車企如何讓造謠者付出代價
透過這起案件,一條車企起訴造謠自媒體的完整維權路徑已經非常清晰,對行業和企業都具有可復用的參考價值。
第一步:全面固定證據。 針對“電車小飛”的《理想奇葩說》視頻、暗示智駕非自研的圖文、疑似矩陣洗稿路徑,權利人需要做錄屏、公證保全,確保證據真實、完整、時間明確。
第二步:選擇請求權基礎。 車企可以選擇名譽權侵權訴訟,也可以選擇商業詆毀的不正當競爭訴訟。理想這次選擇了后者,是更精準的策略。因為商業詆毀直接對應的是市場競爭秩序和商業信譽損失,法院在認定侵權時,可以一并考量相關虛假信息對潛在消費者決策的干擾,賠償也更具威懾力。
第三步:提起訴訟并等待生效判決。 從2025年3月起訴到2026年4月二審判決生效,歷時一年多。這說明企業維權的確需要耐心,但一旦司法定分止爭,確定性極高。
第四步:依托生效判決實施平臺治理。 “電車小飛”拒不道歉,沒有主動消除影響。理想拿著生效判決向各平臺申請處置,平臺根據社區公約中“不得發布侵害他人合法權益、違反法律的內容”等條款,進行封禁。這步既聰明又合規,減輕了后續申請強制執行的訴累,也快速阻斷了侵權內容的繼續傳播。
對自媒體來說,這背后還有一個更現實的警示:商業詆毀的代價不再只是賠禮道歉和賠償,還可能直接失去自己的賬號、流量池和整個網絡人格資產。這個成本,遠遠超出了以往的認知。
四、不止于個案:汽車輿論正在全面進入法治化
“電車小飛”只是近年車企集中維權的縮影之一。
2022年,特斯拉起訴抖音大V“小剛學長”名譽權侵權,法院認定其測試視頻存在故意誤導,判決賠償12萬元并公開道歉。比亞迪則設立了網絡舉報中心,懸賞打擊黑公關,對長期發布惡意言論的“龍豬-集車”等賬號提起多輪訴訟。蔚來、小鵬等車企也紛紛對類似行為亮劍。
把這些案件放在一起看,一個清晰的趨勢浮出水面:從隱忍到主動亮劍,從個案訴訟到常態化法務發聲,車企正在用法律重新劃定汽車輿論的邊界。 這背后還有更高層級的支撐。中央網信辦近年來持續開展“清朗·優化營商網絡環境”專項行動,明確要求嚴厲打擊編造傳播涉企虛假信息、惡意詆毀企業家和品牌形象等行為。
尤其值得警惕的是,這次“電車小飛”事件里露出的“矩陣協同洗稿”——多個賬號將虛假內容拆解重組、二次擴散,這已經超出了個人博主的偶發行為,帶有黑產鏈條特征。司法判決對這些行為的否定,不僅是在懲處一個賬號,更是在拆解一套不健康的流量變現模式。
五、真實,才是最大的流量
寫到這里,我想跳出枯燥的法條,說幾句心里話。
我從不認為企業應該被保護到無法批評的地步。恰恰相反,能讓消費者發聲、能讓媒體和自媒體監督的市場,才是健康的市場。但真正的監督,靠的是事實和邏輯,而不是把“珍愛生命,遠離夢想”做成系列短視頻,再在新車上市前編造一堆訂退數據。那不是監督,那是生意。
每一次類似的判決,其實都在向社會傳達一句樸素的話:流量不是免罪金牌。今天你在網上說的一句話,如果惡意編造、損害他人商譽,某一天就可能被記在判決書里。而法律最后講的不是誰更懂情緒,而是誰手里有證據,誰說的事實經得起檢驗。
對汽車行業而言,這些判例讓敢于造謠的人掂量代價,讓愿意認真說真話的人更敢說話。對普通消費者而言,它們保護了我們不被虛假信息帶偏決策。對自媒體人而言,這是一次極有價值的風險提示:守住事實這條底線,你批評的聲音只會更有分量。
“電車小飛”的賬號已經永遠停下了。但愿這件事留下的,不只是一個被封的賬號,而是讓更多人看清——真正有力度的表達,從來不需要依靠編造。當輿論場愿意為真實留出更多位置,法治的微光,就照進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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