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江市文旅局公示兩起涉旅處罰案例 旅行社不簽合同、導游違規委托他人帶團受罰
近日,麗江市文化和旅游局發布行政處罰案例公示(三),曝光兩起旅游市場違法案件,涉及旅行社未簽訂旅游合同、導游未經許可委托他人提供導游服務、無證人員從事導游活動等違規行為,相關責任主體相繼被處以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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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介紹,第一起案件線索來源于市長熱線投訴。麗江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核查確認,麗江童話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在 2026年2月21 日接待游客郭某某一行兩人時,未依法與旅游者簽訂旅游合同。該行為違反《旅行社條例》相關規定,麗江市文旅局于 2026年5月 25日對該旅行社處以2萬元罰款。
另一起案件由執法人員日常市場巡查發現。2026 年4月14日至15日,導游桑某某承接 16 人旅游團隊瀘沽湖段行程接待工作,在未經旅行社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將團隊導游接待工作委托給不具備導游資質的楊某某。
執法部門認定,導游桑某某存在未經旅行社同意委托他人代為提供導游服務的違法行為;楊某某未取得導游證擅自從事導游活動。依據《導游管理辦法》《旅游法》相關條款,文旅局對桑某某罰款2500元,對無證從事導游活動的楊某某罰款5000元,處罰決定于2026年6 月 5 日作出。
麗江文旅提醒廣大游客,參團出游務必主動與旅行社簽訂規范旅游合同,妥善保管合同、付款憑證;如遭遇無證導游、違規轉交帶團等問題,可通過政務熱線、文旅投訴渠道維權。同時警示旅游從業者,嚴格遵守行業法律法規,規范旅游合同簽訂、導游委派流程,依法合規開展經營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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