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海關查獲走私象牙制品。
![]()
某日,廣州海關所屬廣州郵局海關關員在對進境郵件進行監管時,發現1件進境郵件過機圖像異常。
![]()
海關關員隨即攔截并進一步查驗,發現包裹內為1件現代工藝畫,畫軸兩端的軸頭部分呈現淡黃色,帶有獨特紋路,疑似為象牙制品。經送技術機構鑒定,確認上述物品為現代象的象牙制品,重60克。現代象屬于《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列明的保護物種。
![]()
目前,上述案件已移交緝私部門做進一步處理。
![]()
海關律師、走私辯護律師邵丹提醒:根據《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等規定,除合法持有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機構的準許進出口證明書外,我國禁止一切進出口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制品行為。走私象牙制品,構成犯罪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之規定,以走私珍貴動物、珍貴動物制品罪定罪處罰,根據情節輕重,分別處以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邵丹律師 高級合伙人
海關轉律師 專攻走私辯護,
上海市法學會海關法研究會理事,上海市律師協會第十一屆國貿委副主任,2005年開始進入海關系統,曾擔任上海海關公職律師,精通各項海關業務,有20多年海關與律師工作經驗。秉承“專業、敬業”的理念,取得一系列不批捕、撤案、不起訴、減輕處罰、緩刑、二審改判等成果。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