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關于推動法治央企建設進一步走深走實的方案
為深入推進“十五五”時期中央企業法治建設,以高水平法治賦能高質量發展,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圍繞增強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競爭力,聚焦提升“五個價值”,進一步健全法治工作領導責任、依法治理、規章制度、合規管理、工作組織“五個體系”,提升法治工作引領支撐、風險管控、涉外保障、主動維權和數字化管理“五種能力”,補短板、強弱項、提質量,持續深化治理完善、經營合規、管理規范、守法誠信的法治央企建設,為更好發揮中央企業在國民經濟中的骨干和支柱作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十五五”時期努力實現以下主要目標:法治價值創造能力顯著增強,保障企業履行戰略使命作用更加凸顯,更多企業進入世界一流法治企業行列;法律風險管控進一步強化,涉外法治能力有效提升,以案挽損、以案創效、以案促管作用充分發揮;合規管理水平進一步提升,依法治理基礎更加鞏固,智慧法治建設取得突破性進展;法治工作隊伍進一步建強,總法律顧問專職化專業化縱深推進,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全面依法治企再上新臺階。
二、強化全面依法治企領導責任
(一)持續學深悟透習近平法治思想。學好用好《習近平法治文選》第一卷、《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綱要(2025年版)》,跟進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抓好《中國共產黨領導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條例》《法治中國建設規劃(2026—2030年)》落實。發揮好領導干部領學促學作用,推進全員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培育企業法治文化。
(二)壓實法治建設主體責任。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將法治建設納入整體工作統籌推進,抓好法治領域重大部署、重要任務、重點工作落實。黨委(黨組)書記、董事長、總經理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董事會明確專門委員會推進法治建設職責,有效識別防范化解重大法律合規風險。
(三)強化集團公司依法管控。加大對子企業法治工作指導督促力度,加強標桿企業經驗推廣、薄弱企業重點幫扶。必要時對子企業重大案件、重大合規風險處置等實行提級統籌,增強管控穿透力。將法治建設成效納入子企業考核評價體系,作為衡量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將領導干部依法辦事情況納入巡視巡察重要內容。
三、增強法治戰略性保障功能
(四)推進世界一流法治企業建設提質擴面。完成試點任務的第一梯隊企業持續深化建設,其他試點企業加大推進力度,有力支撐世界一流企業建設。鼓勵試點名單外企業自主對標同行業世界一流企業,補齊保障高質量發展、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發揮價值創造功能等方面短板。優化評價體系,適時開展試點成效中期評估,選樹一批法治建設典型。
(五)服務因企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建立科技創新重要子企業法治重點保障名錄,加強知識產權全周期保護,推動商標、專利有效布局。助推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加強新一代信息技術、人工智能、低空經濟等新業態新場景及重點優勢產業的優質法律服務供給。推進數據資產依法管理,加強對資產盤活、職務科技成果賦權等改革事項的法律支持。聚焦主責主業,強化對重組整合、投資并購等重大項目的法律論證把關。
(六)積極參與海外利益依法保護。主動參與國際經貿規則制定,維護國有企業獨立經營主體地位,抵制針對國資國企的歧視性規則。護航企業“走出去”,依法維護企業參與海外能源資源開發、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等權益,提升共建“一帶一路”項目法律防護水平。嚴格遵守當地法律風俗,受到外國不當域外管轄影響的企業,積極有效運用國內、國際法律工具開展維權。
四、更大力度強化案件管控
(七)推進重大案件應對處置。強化案件分層分級管控,統籌推進“百案攻堅”,對于5億元以上及影響重大的案件,集團公司總法律顧問要牽頭處置;對于10億元以上特大案件,集團公司主要負責同志要統籌抓總,國務院國資委定期通報案件攻堅情況。充分運用和解方式解決中央企業間案件,探索建立案件調解機制。
(八)深入開展“以案促管”。常態化全流程開展典型案件剖析,對處置中發現的管理缺失、制度漏洞、合同瑕疵等問題及時糾正,結案后全面復盤整改。針對案件高發多發的投資并購、工程建設、金融信托等領域舉一反三、建章立制,切實防止違法違規行為重復發生。提升警示教育質效,定期遴選典型案件印發通報、制作警示教育片,探索建設法治教育基地。
(九)優化案件管理機制。推進糾紛風險管控前移,壓實業務人員案件處置責任,加強證據收集和法律分析。對案件金額占營業收入比、勝訴率、避免和挽回損失金額等數據開展監測。鼓勵法務人員直接代理案件,對避免和挽回損失的部門和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
五、全面提升合規管理有效性
(十)強化業務源頭合規。健全“管業務必須管合規”工作機制,將合規要求嵌入業務流程、納入重點崗位職責,將合規管理情況納入部門年度績效考核。建立重大決策合規審查事項清單,清單內事項未通過審查不得決策。發揮首席合規官牽頭推動作用,健全“三道防線”工作機制。建立100萬元以上重大違規處罰通報機制,實現“十五五”期間中央企業累計行政處罰金額同比下降30%。梳理中央企業報送國務院國資委審批、備案事項,研究出臺需同步提交法律意見書的清單。
(十一)深化合同管理。加強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在合同談判、訂立、履約等環節全面落實合規要求。完善合同分級分類管理制度,推進主要業務標準合同文本建設。對合同金額高、交易環節復雜以及重點涉外業務合同,強化業務、法務“雙審”。加強合同履約過程監控,及時識別并有效防控法律合規風險。
(十二)突出重點領域合規。針對紀檢監察、巡視、審計等發現的合規問題深入開展整改,對虛假貿易、違規支付傭金、違規擔保等開展源頭治理。加強投融資、采購、反壟斷、反商業賄賂、生態環保、安全生產、數據保護等重點領域合規制度建設。定期對子企業開展內控與合規體系有效性評價,將評價結果與考核掛鉤。強化違規追責,對因重大法律糾紛案件、重大行政處罰,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或嚴重不良影響的嚴肅追究責任。
六、加快提升涉外法治工作能力
(十三)提升境外投資經營依法決策水平。做深做實境外項目法律盡職調查,未經充分法律風險評估不得對外投資或承攬項目。強化外派領導干部法治意識,定期開展履職應知應會法律知識教育。加強境外決策事項法律審核,落實法律顧問全過程參與和發表意見的保障措施。探索在境外投資規模較大、風險較高的重點企業、區域或項目設立法律合規專職人員。
(十四)強化境外法律合規風險防范。加強國別法律政策和國際法規則研究,深化稅務、環保、勞工、管制與制裁、知識產權等領域合規研究與實踐。常態化開展境外法律合規風險排查處置,加強風險早期化解、分類管控。強化信息共享和協同應對,定期發布境外法律合規風險提示,完善重點國別區域法律工作交流協作機制。
(十五)妥善應對處置境外法律糾紛案件。加強境外重大案件督辦和會商指導。加強境外案件管理,強化證據證人運用,探索運用項目審計等方式查清案件事實,完善境外重大案件檔案制度。重視爭議解決合同條款的訂立,鼓勵在境內解決境外法律糾紛。建立境外典型案例庫。用好最高人民法院國際商事法庭、國際調解院和國際一流仲裁機構等涉外法律服務資源。
七、建強高素質專業化法治工作隊伍
(十六)配齊配強總法律顧問。堅持專職化專業化方向,集團公司及重要子企業2027年底前全部配備總法律顧問,“十五五”末專業化比例不低于80%。鼓勵向境外重要子企業直派總法律顧問。落實總法律顧問列席黨委(黨組)會、董事會參與研究討論或審議涉及法律合規相關議題,參加總經理辦公會等重要決策會議制度,強化重大事項法律審核把關作用。落實總法律顧問高級管理人員定位相關規定,推動符合條件的優秀總法律顧問擔任中央企業專職外部董事,支持中央企業及子企業推進符合條件的法律專業人才進入領導班子。研究制定總法律顧問履職管理辦法,探索建立高端法律人才庫。
(十七)加強法務機構隊伍建設。集團公司及重要子企業原則上獨立設置法務管理機構,機構主要負責人應當具有專業化背景。鼓勵在集團公司、境內外重點區域設立法務中心,加強內部法律資源共享。將法治人才納入“十五五”企業人才培養發展規劃,專職法務人員的專業化比例不低于80%,人員數量應當與企業發展需要相匹配、較同行業企業處于領先水平,未達到5‰或1000人的,“十五五”期間增長率不低于20%。健全高素質法治人才市場化選聘、管理和薪酬制度,完善績效評價和激勵機制,強化多崗位培養鍛煉,暢通職業發展通道。建好用好中央企業涉外法治人才庫,推進校企聯合培養、國際機構學習實踐,加強境外訴訟仲裁、國際經貿斗爭等緊缺人才儲備。
(十八)提升智慧法治建設能力。深度整合案件、合同、合規管理等應用,全面建設智慧法治。完善合同管理信息系統,加強人機協同智能審查。強化案件數字化管理,開展類案智能分析和輔助決策,支持具備條件的企業搭建內部裁判文書庫。探索運用風險探針工具,實現法律合規風險自動監測預警。推進大模型深度運用,促進合同、資金、項目等數據貫通,強化決策支撐。
各中央企業要統籌謀劃本企業“十五五”時期法治工作目標任務,制定實施方案。企業法務管理機構認真履職盡責、主動擔當作為,業務職能部門嚴格依法辦事、加強協同配合,形成法治建設的工作合力。國務院國資委總結宣傳中央企業法治建設典型做法,定期通報重點任務進展情況,對法治工作薄弱、問題突出的企業,制發法治建議書督促整改。
地方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可以參照執行,積極推進所出資企業法治建設。
來源:國務院國資委
安徽省司法廳出品
歡迎投稿到郵箱sft7000@163.com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