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僅退款”本是電商平臺為保障消費者權益推出的便利措施,然而卻有人對此動起了“歪腦筋”。近日,湖南衡山縣人民法院就審結了一起使用AI軟件,偽造榴蓮、車厘子等高價水果腐爛圖片,以商品有質量問題為由,利用平臺“僅退款”規則,詐騙商家貨物的案件。
今年1月,某電商平臺來到湖南衡山縣公安局報案,稱衡山縣一名男子頻繁在該平臺下單購買榴蓮、車厘子等高價水果,然后通過AI修圖軟件偽造水果變質、發霉的虛假圖片,謊稱收到的商品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申請“僅退款不退貨”,導致多家電商遭受損失,平臺認為該男子涉嫌惡意索賠。警方介紹,由于該男子的行為,當時多個電商平臺將衡山縣列為高風險地區。
![]()
衡陽市衡山縣公安局民警趙思祺:當時整個衡山榴蓮、車厘子是買不到的,電商平臺已經把衡山列為異常訂單的高風險地區。轄區居民在電商平臺購買榴蓮、車厘子,商家看到收貨地址是衡山就不發貨。
接到報案后,衡山縣公安局網安大隊依托電子數據勘驗、IP軌跡追蹤、數據交叉比對等手段排查,精準鎖定嫌疑人為當地居民譚某某,并將其抓獲。現場查獲部分涉案榴蓮、車厘子,在其住所查獲75部用于作案的手機,完整提取AI造假、資金流轉記錄等證據,形成完整證據鏈。經審訊,譚某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
趙思祺:僅退款后這個水果不用退,相當于免費賺一個榴蓮或者一箱車厘子。他把賺取的實物水果,再通過閑魚或是朋友圈或是線下好友低價賣出去,就可以把這錢賺到手里,以這種方式空手套白狼。
譚某某的行為因涉嫌詐騙罪,被當地檢察機關批準逮捕。
四個月下單百余筆,男子犯詐騙罪被判刑
利用AI技術偽造水果腐爛照片,騙取商家退款,再將水果出售、無本牟利,嫌疑人譚某某自以為聰明,但其實已經違法。譚某某最終因犯詐騙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法院經審理查明,譚某某在短短四個月內累計下單100余筆,非法獲取60個單果9到10斤重的金枕榴蓮和5箱5斤重的超大果車厘子,經衡山縣價格認證中心鑒定,涉案總價值16000多元。
![]()
法官介紹,法院判決前,譚某某已經把犯罪所得全部退贓,單就本案情節,量刑區間應該在六個月至九個月,也可適用緩刑。但譚某某2024年曾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此次犯罪系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最終,以詐騙罪判處譚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
衡陽市衡山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法官曠雯文:累犯一般不適用緩刑,考慮到前罪才犯不久,都是詐騙罪,說明自己反思不夠,再犯罪的風險很大,對他從重處罰。網絡平臺不是法外之地。虛構事實,騙取財物,以隱瞞真相、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達到了一定數額標準,是要追究刑事責任。即使沒有達到刑事立案的標準,也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因惡意“僅退款”造成損失,商家可索賠
電商平臺設立“僅退款”機制的初衷,是為了簡化消費者的維權流程,但并不意味著消費者可以“零成本”薅商家羊毛。相應的,如果有人惡意利用“僅退款”機制對商家實施詐騙,給商家造成損失,商家也有權進行索賠。
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法官宋健介紹,民事賠償主要是賠償商戶的實際損失,但如果貨款不足以彌補商戶的損失,比如因為行為人的惡意退款導致商戶經營受限、商品下架,甚至商譽遭受損失,商戶對這些損失是可以依法提起損害賠償主張的。
![]()
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法官宋健:只要商戶能夠舉證證明,這些損失是由行為人惡意退款所引發的,那這些損失都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法官建議,針對個別不法人員惡意利用“僅退款”機制,騙取商家商品的行為,平臺應加強規則治理和技術防控,完善異常訂單預警、虛假圖片識別、人工復核及申訴糾錯機制。商家在日常經營中,應注重留存發貨、驗貨及溝通憑證,對可疑的售后索賠堅決核驗實物,必要時可借助第三方AI鑒真工具或專業機構進行鑒定,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
宋健:對于高風險訂單平臺要及時啟動人工審核,不能簡單地都交給算法來決定,也不能把經營風險都轉嫁給商戶。平臺既要保障消費者依法維權,也要給商戶提供舉證和申辯的渠道。
(央視新聞)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