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女子小章花677塊錢拍了一套寫真,攝影師咔咔拍了100多張底片,她挑來選去只留下5張稍微看得過去的。結果精修圖拿到手一看,小章當場氣炸了——自己明明112斤的體重,照片里那張臉腫得像發了面的饅頭,整個人活脫脫200斤的既視感。她怒斥店家:我花錢找最專業的人,拍出最垃圾的照片,還不如我自己拿手機拍的好看!要求全額退款。店家一口回絕:照片你自己選的,精修圖也發給你了,憑什么退?這事兒一曝光,網友本來一邊倒同情小章,結果等新聞里她本人一出鏡,畫風突變——有人說“不胖,就是臉大”,還有人直言“要不是看了視頻,還真冤枉了寫真館”。
一、沖著專業去的,拿到照片卻認不出自己
小章想拍套寫真留個紀念,千挑萬選找了這家店,花了677塊錢。拍攝那天攝影師倒是挺賣力,前前后后按了100多下快門,底片一大堆。可等到選片的時候,小章翻來翻去,100多張里愣是只挑出來5張自己覺得還能看的。她想著,底片多沒關系,精修出來效果好就行。結果5張精修圖一到手,她直接傻眼了——鏡子里天天見的自己,112斤,臉上有肉但絕對正常,可照片里那個臉腫得像被人打腫了、體型壯得像座山的人是誰?她自己都不敢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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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店家拒絕退款:照片你選的,修也修了
小章忍不了,直接找店里要求退錢。店家態度也很硬:選片是你自己一張張確認的,精修圖我們也按你的要求修好發你了,服務流程都走完了,你說退就退?要不繼續修,要不重拍,退錢免談。小章更火了:我花幾百塊就買回來一堆連自己都認不出來的廢片,你們這叫專業?還不如我手機自拍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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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網友看完本人出鏡:這波真不怪攝影師
這事兒被曝光后,新聞里放出了小章本人出鏡的畫面。大家一看,沉默了。她確實不胖,112斤的身材擺在那兒,但臉型確實偏大,上鏡之后更顯寬。有網友直接說:人家攝影師已經很努力了,再修下去就失真了,跟你本人完全不像,那才叫失敗吧?還有人翻出西安一個類似案例,女子花800多拍生日寫真,165的身高被修成150既視感,臉歪眼斜親媽都認不出,最后鬧到相關部門才退了部分款。兩相對比,有人覺得小章這事兒還真不一定是店家全責。
法律分析:
第一,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3條規定,消費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務之日起六個月內發現瑕疵,發生爭議的,由經營者承擔有關瑕疵的舉證責任。寫真服務屬于該條款覆蓋的服務范疇,如果店家無法證明自己的精修效果符合行業常規標準,就可能構成服務質量不達標,消費者的合理退款訴求理應得到支持。
第二,寫真服務屬于承攬合同性質,店家交付的精修圖應當符合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如果精修效果嚴重偏離消費者本人形象,且達不到通常意義上的“精修”水準,則屬于履行合同不符合約定,消費者有權要求重做、修理或減少價款。
第三,但需要指出的是,小章已經完成了選片和確認精修圖的流程,合同的主要義務已經履行完畢。在店家同意繼續修圖或重拍的情況下,消費者直接要求全額退款,在法律上缺乏充分依據。除非能證明店家存在根本違約,否則全額退款的主張較難得到支持。
第四,寫真服務的特殊性在于其主觀性較強,“好看”與“難看”缺乏統一的客觀標準。消費者在維權時應實事求是,如果照片確實存在明顯技術瑕疵或嚴重失真,可以依據法律主張權利;但如果只是因個人審美差異或對自己上鏡效果不滿而要求退款,則可能構成無理要求,甚至被認定為“白嫖”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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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真館拍照這事兒,說到底就是花錢買滿意。第一,店家收了錢就得拿出真本事,不能靠套模板敷衍顧客,把人修得親媽都認不出,那就別怪顧客翻臉。第二,消費者也得有點自知之明,不能接受自己的真實長相,指望修圖師給你換張臉,那叫做夢。第三,677塊錢買5張精修圖,價格不算貴,但也不是能隨便糊弄的價。店家該提升技術就提升,顧客該理性就理性,雙方都別太離譜。
討論話題:
1. 112斤被拍成200斤既視感,你覺得這是店家技術不行還是顧客太挑剔?
2. 照片已經選了也修了,顧客要求全額退款,你覺得合理嗎?
3. 你拍寫真有遇到過“修得認不出自己”的經歷嗎?最后咋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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