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號,江蘇3歲女童彤彤被害案一審正式開庭了。
被告是孩子生父的同居女友邱某,她被指控故意殺人罪。但是這整場庭審看下來,讓人最無力、最憤怒的地方真的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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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發生在2025年8月23號清晨。僅僅因為3歲的小朋友彤彤哭鬧,邱某直接用手捂住孩子口鼻,之后又拿黑色塑料袋,反復、長時間捂住孩子,最終導致孩子窒息身亡。
最讓人脊背發涼的是,案發前兩天邱某剛剛告訴孩子父親自己懷孕了。
根據孩子爸爸的說法,邱某一直嫉妒他對女兒的關心,心里積怨很久,最終對一個3歲孩子痛下殺手。
作案之后,邱某第一時間撒謊,對外宣稱孩子是自己玩塑料袋,意外窒息身亡。
如果不是孩子的生母堅持要尸檢、執意要一個真相,那這起殘忍的蓄意殺人可能一輩子都會被掩蓋成一場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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彤彤跟著父親和邱某生活的近兩年時間里身上一直不斷有傷。眼睛大面積淤青、大腿骨折、身上嚴重燙傷。
每一次,邱某都用特別敷衍的理由搪塞過去,摔樓梯、不小心摔倒、喝湯燙傷。
孩子骨折之后,媽媽本來想把孩子接走,結果被邱某拒絕。
僅僅半個多月之后,可憐的彤彤就永遠離開了人世。
警方最終認定,孩子之前所有的舊傷全部都和邱某有關。
這一次開庭,邱某的態度更是讓人憤怒。
她當庭拒不認罪,不承認自己是故意殺人,反而辯解說是過失行為。
她給出的殺人理由離譜到讓人無法接受:
說自己前一晚沒睡好、和男友吵架、懷孕激素紊亂,所以才失控。
全程撒謊、全程推脫,面對孩子之前被長期虐待的傷情問題,她直接閉口不答,從頭到尾沒有半點悔意。
最讓人心疼的是孩子的生母。
為了給女兒討公道,她已經主動放棄了所有民事賠償。她不要一分錢,只求一件事,希望法院頂格重判。
媽媽那句原話真的太戳心了:你不想帶她,你可以還給我,你為什么要害死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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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這里有一個特別無奈、也是很多人不能接受的法律現實。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審判期間懷孕的婦女一律不適用死刑。
哪怕罪行滔天、手段極其殘忍,只要審判階段處于孕期,就無法判死刑、死緩也不行。
也就是說,這起惡性故意殺人案,邱某的最高量刑只能是無期徒刑。
律師也明確表示,這不是一時沖動的激情犯罪,是長期虐待、蓄意掩蓋、事后撒謊偽裝意外,主觀惡性極大,一定會全力爭取頂格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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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還有一個關鍵點,律師透露孩子生父存在嚴重監護失職。
明明早就發現孩子頻繁受傷、疑點重重,卻沒有及時保護孩子,任由孩子和矛盾重重的女友單獨生活。
后續,生父也有可能被依法追責。
說實話,看完整個案件真的五味雜陳。
一個3歲的孩子,長期遭受虐待,最后被殘忍殺害,兇手卻因為孕期保護條款,逃掉了死刑。
法律是底線,也有尺度。我們尊重法律,但也真心希望,法院能看到這起案件背后所有的殘忍、所有的隱瞞、所有毫無悔意的狡辯。
給逝去的彤彤一個最公正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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