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人民網
人民網記者 歐陽易佳
山水林田湖草沙,都是“有價之寶”。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完善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制度體系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作為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領域的綱領性文件,《意見》首次將“價值管理”全面融入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全鏈條,推動自然資源從“管數量”向“算價值”轉變。
自然資源資產的價值如何衡量,這筆“價值賬”該怎么算?綠水青山的“身價”如何轉化為金山銀山?圍繞這些問題,多位專家從不同維度進行了解讀。
自然資源資產規模龐大、種類繁多,價值核算的第一步,是搞清楚“由誰管、歸誰用”。
中國綠色發展研究院研究員郭志京認為,產權清晰是價值量化的制度基礎。《意見》明確了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用益物權等權利體系是產權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提出了推動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離、明確相應權利內容和權利行使方式等任務,為下一步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明確了路徑和方向。
《意見》提出健全自然資源資產清查統計核算制度,既算經濟賬,又算生態賬。對此,自然資源調查監測司司長王華斌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表示,“要向人民交出‘明白賬’,首先要做到底數清、情況明、賬本實。”
目前,我國已完成首批5個國家公園、長江干流(四川段)、太湖等3800多個重點區域的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綠水青山有了自己的“戶口本”,為價值核算掃清了權屬障礙。
“通過推動權利體系的不斷完善,實現所有權形式的創新,即權利體系的構建需要以市場為中心,在自然資源資產全民所有制實現形式框架下進行。”郭志京說。
權利清晰解決的是“歸誰所有”的問題,而價值實現的路徑,則取決于空間如何布局、資源如何配置。
南京大學建筑與城市規劃學院教授崔功豪認為,《意見》強調要充分挖掘和提升自然資源資產價值,提出探索編制自然資源資產配置方案,加強方案與國土空間規劃的協同。國土空間規劃和自然資源資產配置方案互為補充、相輔相成。
《意見》中提出,完善土地儲備管理,優化自然資源資產儲備管護機制。對此,自然資源部副部長張文彤提出了三方面創新舉措:從以土地要素儲備為主,向土地與礦、林、草等多種類自然資源并重轉變;由單宗地塊向片區收儲轉變;從相對追求經濟價值,向追求經濟價值、社會價值、生態價值的系統性轉變。
清晰的產權制度和科學的規劃引導便于算好經濟和生態這兩本賬,綠水青山如何轉化成金山銀山這本“價值賬”又該如何算呢?
安徽省合肥市十八聯圩濕地生態修復案例提供了一個生動注腳。當地在保證防洪安全前提下推進濕地功能修復,發展農業種養、科普研學、生態旅游等業態,讓濕地生態空間和農業生產空間和諧共生,原本退化的濕地重新釋放出經濟、社會和生態的綜合價值。
浙江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譚榮認為,“《意見》把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融入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全過程,推動其從單項試點、項目探索,走向保護、儲備、配置、收益和監管相銜接的制度體系。”
自然資源既是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體的物質根基,也是承載生態安全、發展空間、資產權益與民生福祉的重要載體。實踐中,保護修復和儲備管護為價值實現筑牢了資產基礎,前者提升資產質量,后者保障資產狀態,兩者共同為后續高效配置創造條件。
譚榮認為,生態產品價值實現不能止于一次性交易,要形成“保護—管護—配置—收益—再保護”的閉環,讓保護者得到實實在在的收益,讓市場主體獲得合理回報,同時確保公共生態利益不被稀釋。
譚榮說,“面向未來,要把公有制制度優勢、國土空間治理優勢、市場配置優勢與政府規制優勢緊密結合起來,讓自然資源資產在保護中增值、在利用中增效、在共享中增益,為美麗中國建設和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加堅實的支撐。”(實習生韋正鳳對此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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