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越南,如果到非常住或暫住地過夜——例如到親友家而未通過網站或VNeID進行住宿申報,可能被罰款最高100萬越南盾。
根據《居住法》解釋,“住宿”是指公民在非永久居住地或臨時居住地停留少于30天的情況。
舊規定要求“當有人前來住宿時須申報”。自7月1日起,新法調整為僅當“有人到家中過夜留宿”時,家庭成員才須向居住登記機關申報。公民須在留宿開始當日23:00前完成申報;若23:00后到達,須在次日8:00前申報。
針對上述規定,河內市瓊如(Qu?nh Nh?)女士提出疑問:“那么回父母家過夜是否也需要申報?”目前她已不在老家與父母同戶,而是在自己名下房產登記了常住。
援引相關規定,范西律師事務所阮德盛(Nguy?n ??c Th?nh)律師解釋,當公民到某人家中或酒店過夜且停留少于30天時,理所當然須向當地公安機關進行住宿申報。瓊如女士的情況——在父母家無常住或暫住登記,因此回去過夜也須申報。
![]()
警方在該地區進行居住地核查
據盛律師稱,根據第282/2025號議定,未進行住宿申報者可被處以警告或50萬至100萬越南盾罰款。
對于住宿經營場所、集體宿舍、醫療機構、旅游住宿設施、工業園區住宿設施及其他場所,如未對1至3人進行住宿申報,罰款200萬至400萬越南盾;未對4至8人申報罰款400萬至800萬越南盾;9人以上罰款800萬至1200萬越南盾。
現行法律規定,有義務進行住宿申報的人員包括家庭成員、醫療機構代表、旅游住宿設施代表等。若留宿者在個人或家庭住所過夜而戶主或家庭成員不在場,則留宿者本人有責任向居住登記機關申報。
通過VNeID或公安部網站進行住宿申報
住宿時間不超過30天。民眾可通過電話、電子郵件、居住登記機關網站、國家公共服務門戶網站、VNeID或住宿申報軟件進行申報。因此,民眾不必親自前往公安機關。
7月1日起生效的第116/2026號通知規定,居住登記機關有責任公開電話號碼、電子郵箱地址、VNeID應用程序或接收住宿申報軟件的聯系方式。
除VNeID外,民眾可訪問公安部住宿申報網站tbltkbtt.bocongan.gov.vn在線辦理。完成申報步驟后,信息將傳送至居住登記機關接收處理,不產生任何費用。
公安部社會秩序行政管理警察局副局長吳如強(Ng? Nh? C??ng)大校表示,新規旨在確保公民實際居住信息得到完整、準確更新,服務于居住管理、保障治安秩序、預防犯罪、開展搜救及制定民生政策。
“該規定基本不會給民眾帶來不便,因為手續簡便、不收費、有多種辦理方式,且主要通過VNeID獲取電子信息。”這位副局長解釋道。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