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費者在一家加油站完成消費后,被告知必須注冊成為會員,才可正常開具發票。一張本應伴隨交易自然生成的發票,卻被人為附加了“入會”這一前置門檻。表面看,這是企業推行數字化運營的常規操作,實則是商家利用自身交易主導地位,將“注冊會員”這一內部營銷流程,前置為開具發票的必要條件,是無效的格式條款。
開具發票是經營者法定義務,只要發生真實交易,收款方必須依規開具發票。當前,互聯網流量紅利日趨見頂,企業獲客成本持續攀升,傳統引流方式效果不佳,部分商家瞄準“開發票”這一剛需場景。一旦用戶注冊,其手機號、關聯賬戶等信息即零成本沉淀至企業私域流量池,為后續精準營銷、商業推送乃至數據變現鋪路搭橋。這種“借服務之名,行商業收割之實”的手法,正演變為部分行業的潛規則,其隱蔽性強,對消費者權益的侵蝕不容小覷。
過去,“不要發票送飲料”等陋習,已對財稅秩序造成干擾。開具發票不只是簡單的商業服務,更承載著維護財稅秩序、規范市場交易的公共職能。市場經濟條件下逐利無可厚非,但企業經營必須守住法律底線,某些企業將法定履職義務和公共服務資源,轉化為收割用戶數據、攫取商業利益的工具,已偏離守法經營的正軌,也帶來了個人信息泄露、商業騷擾泛濫等連鎖風險。
數字化升級的初衷,是優化服務流程、便利市場消費。應當承認,會員制管理本身是數字化轉型的合理手段,有助于改善用戶體驗、優化供需匹配。但部分企業在實際運營中陷入“重變現輕服務、重流量輕權益、重擴張輕口碑”的誤區,把數字化轉型異化為侵權手段,使侵權行為更加隱蔽化、常態化、規模化,破壞了市場秩序。
亂象須除病根。監管部門應聚焦重點消費領域,嚴查技術設限等隱性侵權,對屢查屢犯、頂風違規的經營主體從嚴處罰。同時,應暢通維權渠道,降低消費者維權成本,讓隱性侵權無處遁形。商家也應端正經營理念,厘清商業行為與公共責任的邊界,推動數字化在降本增效的同時服務好客戶,以合規經營、優質服務贏得市場信任。
小小發票,方寸之間,映照市場法治溫度,也折射社會治理精度。今年以來,多地推出有獎發票活動,小票據撬動大治理,既激發了消費需求、釋放了市場潛力,也有利于規范稅收征管秩序。這表明,市場治理既需依法嚴管,也需正向疏導。只有堅決破除行業亂象,及時糾正數字化轉型過程中的偏差,才能讓企業受益,讓消費者每一次消費都放心舒心。(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郭存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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