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5月14日深夜,新加坡后港的一處住宅樓下,一個4歲的小女孩依偎在父親身旁,她的母親梁慧敏剛剛上樓去取一支筆——一支用來簽署離婚協議的筆。
幾分鐘后,一聲慘叫劃破了夜空,30歲的梁慧敏倒在4樓的電梯旁,脖子上和胸口各中一刀,鮮血染紅了樓梯間的地面,她再也沒能站起來。
梁慧敏15歲那年認識了呂偉添,當時他19歲,兩人在教堂相識,戀愛長跑近十年后,1995年登記結婚,婚禮簡單卻體面,日子過得像大多數中產夫婦一樣——朝九晚五,分期買房,周末去圣淘沙散心。
可婚后沒多久,呂偉添的真面目就露了出來,他開了一家設計公司,但生意做得一塌糊涂,入不敷出,更糟糕的是,他迷上了賭博,輸得昏天黑地,連家都不顧。
梁慧敏不得不把自己的工資拿來補貼家用,有時候還要靠娘家接濟,她一次次原諒丈夫,一次次相信他“不會再賭”的保證,一次次被現實打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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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互聯網創業風潮席卷新加坡,呂偉添自認“趕上大時代”,硬是貸款開了家網絡設計公司,項目沒撐多久,泡沫就破了,資金鏈迅速抽干,梁慧敏不忍丈夫頹喪,辭去銀行工作,拿出多年積蓄注資公司,換來的是短暫的回暖和一次次藏得并不高明的外遇。
2000年中秋前后,公司賬戶幾乎見底,債主堵到了門口,呂偉添服了安眠藥,企圖用“輕生”博取原諒,梁慧敏帶著4歲的女兒搬回娘家,心軟之余還是決定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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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新加坡《婦女憲章》的規定,呂偉添如果同意離婚,除了要承擔房貸,還必須承擔子女撫養費和前妻的生活費,對負債累累的他來說,這無異于雪上加霜。
更棘手的是,他們在巴西立有一套市值三百多萬的房子,加上梁慧敏兩份共兩百萬元的保險,受益人寫的都是呂偉添的名字,這些數字,在呂偉添眼里漸漸變成了刺眼的誘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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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2月,呂偉添的電腦里出現了一連串被刪除的聊天記錄,技術人員用當時剛引進的取證軟件,很快還原了內容——他在聯系一名15歲的男孩,承諾“事成后給十萬”,并反復叮囑“動作要快,像搶劫”。
這個男孩叫阿杰,就住在呂偉添家對面那棟樓,呂偉添每天傍晚牽著一只金毛犬出來散步,阿杰則帶著自己的倉鼠在公園玩耍,兩個喜歡小動物的人就這樣熟絡起來,阿杰從小缺少父愛,很快對呂偉添產生了一種莫名的信任,把他當成了自己的親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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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呂偉添接近這個孩子,從來就不是為了交朋友,他有意無意地和阿杰聊起犯罪案件,年少的阿杰聽得一愣一愣的,只覺得呂偉添見多識廣。某天,呂偉添突然問了一句:“阿杰,你說,殺人需要什么條件?”阿杰嚇得渾身一顫,呂偉添笑著拍他的肩膀,說的話卻讓人不寒而栗:“只要方法得當,殺人根本就不會被發現,還能獲得一大筆錢。”
在金錢誘惑和恐懼驅使下,阿杰一步步踏入了陷阱,呂偉添開始培訓他實操——在家里用枕頭當“刺殺”對象,兩人曾三次約好下手:第一次因住戶深夜遛狗作罷,第二次因電梯監控有人取消,第三次也就是5月14日晚,樓梯間終于成了命案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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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晚上11點左右,梁慧敏正在哄女兒睡覺,突然接到呂偉添的電話,他說已經擬好了離婚協議,就在樓下等她簽字,梁慧敏長舒一口氣——這段失敗的婚姻終于要結束了,她換好衣服準備下樓,4歲的女兒坐了起來,帶著哭腔說想見爸爸,梁慧敏心一軟,把女兒也帶上了。
母女倆來到樓下,呂偉添遞過離婚協議,梁慧敏仔細讀了一遍,表示可以簽字,呂偉添摸了摸褲兜,尷尬地笑了笑:“出來太匆忙,沒帶筆,”梁慧敏說自己上樓去拿,讓呂偉添在樓下照看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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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正在維修,她只能走消防通道,樓道昏暗,她推門進了娘家所在的四樓,剛走到電梯旁,一個黑影突然從暗處沖了出來,一刀扎進胸口,一刀割開脖頸,梁慧敏只來得及對聞聲推門出來的母親說了一句“一個黑影……被刺到了”,就倒在了血泊中。
呂偉添抱著女兒沖上樓,看到倒在血泊中的妻子,第一反應不是查看傷勢,而是拿出手機撥打了報警電話,但警方后來注意到一個細節——他的臉色異常平靜,卻頻頻催問“什么時候能把遺體帶走”,一個剛剛喪妻的男人,關心的不是搶救,不是兇手,而是遺體什么時候能處理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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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宣布梁慧敏因失血過多不治身亡,呂偉添瞬間癱倒在醫院的走廊里,趴在妻子的棺材上痛哭流涕,說自己不該忘記帶筆,不該讓她一個人上樓。
在場所有人都被他感動了,連岳母都覺得這個女婿雖然要離婚了,但感情還在,可警方沒有被他騙過去——在一樁命案里,最大的受益者永遠是最大的嫌疑人,呂偉添是梁慧敏保險的受益人,如果她死了,他不僅能拿到兩百萬的保險金,還能保住那套三百多萬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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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現場幾乎沒有任何有價值的線索,樓梯照明昏暗,地面異常干凈,連血跡都被人用雨傘粗糙擦抹過,警方只在現場找到了一張卷曲的報紙,上面沒有指紋。
刑偵組搜了呂偉添的家,在他的書房里找到一疊舊報紙,其中一張和現場遺留的三角紙套撕痕完全吻合,順著聊天記錄這條線,警方找到了15歲的阿杰,男孩嚇得魂飛魄散,把所有事情都交代了——呂偉添如何接近他、如何教他殺人、如何承諾事成后給十萬塊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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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證據都指向了同一個人,呂偉添精心設計了“完美犯罪”——用離婚協議把妻子騙下樓,謊稱沒帶筆讓她獨自上樓,讓一個未成年人在暗處行兇,自己在樓下和女兒待在一起制造不在場證明。他算準了樓梯間沒有監控,算準了妻子不會防備,算準了一個15歲的孩子不會留下指紋,可他漏算了一樣東西——警方可以還原被刪除的聊天記錄,可以把撕碎的報紙拼回去,可以讓一個嚇破了膽的孩子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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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法院最終作出判決:呂偉添謀殺罪名成立,處以絞刑,那個被他利用的15歲男孩阿杰,因謀殺罪被判處20年有期徒刑,2018年,阿杰因表現良好獲得特赦,重獲自由。
一個丈夫為了兩百萬保險金和一套房子,用一個15歲孩子的雙手,殺死了自己4歲女兒的母親,而梁慧敏至死都不知道,她上樓去取的那支筆,從一開始就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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