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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結局。
此時的黃勝開始心驚肉跳了。他們三人去了燃料公會,一打聽,人家說鄂州并無“鴻昌煤球廠”這么一家不管是公有還是私營的企業。田初源說不對頭啊,難道那主兒在長沙“大興旺旅社”登記借宿時出示的是假證明,可是,他在旅社留下的住址怎么又是真的呢,這事不是奇怪了嗎,黃勝說現在還有一條路可走,去找那家幫項隆昌搬家的搬運合作社。
在搬運合作社找到了那三個工人,不過其結果跟沒找到并無區別。項隆昌是4月29日雇傭他們的,那輛馬車也是他們租來的,雇主東西比較多,他們一共跑了三趟才裝完。雇主的新居在哪里呢?三人都是搖頭:他們的目標是舊貨店,雇主把三車東西都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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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刑警震驚之下,直奔舊貨店。店方證實了這一說法,還領刑警擊庫房看了項隆昌的那些家具,里面別說涉案的羊尊了,連紙片都沒留一張!
當晚,三人在下榻的旅館里對情況進行了分析,認為項隆昌很有可能發現自己在長沙登記入住旅館時留下了真實地址乃是一個破綻,這個破綻可以要他的性命,因此,他回到鄂州后別無選擇,只好逃離。他逃到哪里去了?三人一時想不清楚。不過,有一個方向倒是可以作為潛在突破口進行調查—一古董行業。項隆昌既然為古董而殺人,殺人后又成了逃犯,所以,他應該是急于把贓物出手的。要出售贓物,那就離不開古董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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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次日,刑警們就開始查訪當地的古董行業。一說項隆昌其人,老板、掮客都知道,說這人是個“半串子”,就是一邊做掮客一邊也倒騰古董。“半串子”的特點是掮客生意永遠不會經營好,因為圈內人士都知道,凡是他遇上的性價比高些的貨,都讓他留給自己做買賣倒騰去了;剩下的就都是些假貨贗品,或者自己看走了眼漏掉的——不過這種可能性極小,不是說他眼光厲害,而是到他手里的寶貨真的不多。可項隆昌卻說,老子哪怕三五年碰上一次撿漏的機會,就足夠花銷十年八年了。
那么,最近項隆昌是否露過瞼,是否說起過手頭有什么寶貨呢?大家回憶下來,都說這家伙已經有一段時間沒露過臉了,也投聽說過他手頭有寶貨。三人尋思,這主兒可能認為鄂州太小,不適合把貨出手;再說,這件古董是他用制造命案的方式獲取的,所以要高度保密,如此,他就不會泄露自己手頭有一件羊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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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刑警向古董圈內人士打聽,項隆昌以前的古董生意一般在哪里做。得到的回答是,這家伙跑的碼頭多,武漢、長沙、廣州、南昌、九江、南京,上海有時也去。黃勝覺得范圍太廣,經商議,三人決定去武漢撞運氣,那里是回長沙的必經之地,撞不到的話,再作計議。
于是,三人回返武漢,接著與公安局聯系,武漢警方了他們一些古董業的內部資料。三人一邊查資料,一邊走訪了古董商人,從其中的一個商人那里獲得了一條信息,說項隆昌確實在武漢,聽說他這幾天每天早上去漢口騰升路“同泰茶館”喝茶聊天,看樣子很悠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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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早上六點剛過,黃勝、田初源、小李三人就懷揣手槍前往“同泰茶館”。那是一家三開間兩層樓的茶樓,三刑警過去時,已有一些茶客在喝茶了。三人佯裝互不相識,田初源、小李分別占了底層樓梯口的那副座頭,臨窗且能看清樓梯口的地方,黃勝上樓,因為屆時項隆昌過來后,一般會上樓來的,就由黃勝料理,萬一發生意外那小子往下逃竄,田、李就負責堵住樓梯口。黃勝特地強調,不到萬不得已不準開槍,要留活口,因為必須把贓物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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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刑警按照分工剛剛到位,項隆昌就出現了。他進門后果然往樓上走,在臨窗一副座頭上落座,恰恰就在黃勝的旁邊。這時,項隆昌喚來跑堂,要了一壺碧螺春,另要點心兩份、零食小吃四樣,吩咐小吃可與茶水一起送上,點心則等他的客人來了再上。
也就不過五六分鐘,項隆昌的客人來了,是個操粵語的胖子。兩人看來之前已經見過面了,寒暄幾句后,就就坐下了。黃勝喝茶,貌似悠閑地看著樓下街景,耳朵里把兩人的對話聽了個一字不漏。聽下來,那個胖子是廣州的古董商,專程為收購那件羊尊而來,黃勝聽著頓有些心驚——項隆昌開出的價格竟然是一百二十兩黃金!而對方的還價也并沒有攔腰一刀,只是堅持一百兩——由此可見這件古董確實非常珍貴。黃勝聽到這里,決定下手,當即拔槍指向兩人:“不許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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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項隆昌和來自廣州的商人劉國運雙雙落網,贓物隨之被從項隆昌在武漢的臨時住所搜出。
案犯被押解回長沙后,經訊問。項隆昌對犯罪行為供認不諱,他早在接到許春惲的掛號信后就做好了殺人越貨的打算,因此偽造了假證明登記住宿。可他在假證明上的竟然是自己的真名,而其在長沙旅社登記入住時向人家報出的住址也是真實的。直到他作了案回到鄂州后,方才想起這個疏忽,于是就想補漏——把家具出售后離開鄂州,先去武漢把贓物出手,然后再找個地方落戶。反正他有一手刻章本領,可以偽造出以假亂真的各種證明。
1951年10月19日,在長沙市軍管會舉行的全市判大會上,項隆昌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劉國運被判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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