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山東網友的發帖,引起了網友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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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網友很糾結,她說,自己的丈夫出軌了一個同族同姓的女人,這件事鬧了兩三個月,就在昨天,女的凈身出戶離婚了。
而她和丈夫也已經達成一致,說這個星期會去辦離婚手續,但是婆婆卻突然重病住院,目前還沒有檢查出來究竟是得的什么病。
她本來已經回了娘家居住,做好了離婚準備,婆婆生病了,兩個孩子沒有人帶,老公就把小孩送到外婆家里了。
當老公打電話給她,說要給小寶送衣服時,她說自己帶著孩子在娘家住會被人看笑話,借機試探老公,果然,男的說讓她帶倆娃回家住,自己去老家住就行。
面對妻子說可以讓情人幫忙帶孩子時,男的也沒有接這個話,只是很疲憊的神態,讓她帶孩子回家去住。
她又問了婆婆的情況,當丈夫離開趕去醫院后,覺得左右為難,她說,剛開始知道丈夫出軌,自己死的心都有,可是現在冷靜下來,看到那么多網友為她分析離婚的利與弊,她的內心也開始搖擺不定了,不知道究竟是該先搬回去住,還是帶著孩子們租房子住。
很明顯,女子覺得,只要搬回去住,就等于妥協,給了丈夫一個臺階下,倆人的婚姻就很有可能會繼續維持下去。
而出去租房住,也相當于亮明了要堅決離婚的態度,最終只有一個結果,和他各奔東西,一拍兩散。
而且現在她也覺得,如果離婚,弊端確實很多,不離呢,看到出過軌的丈夫,又像吃了蒼蠅一樣惡心。
針對此事,評論區看法出奇一致。有網友認為,先搬回去住,然后不時跟他要錢,養孩子。三離了,在等他呢,干嘛成全別人。你任何時候都可以離,但不是現在。
有網友表示,房子你有居住權,你不去住,2+1就有可能去住,不能因為他犯錯,你和孩子生活質量就下降。那樣就變成他的錯,你和孩子承擔后果了,房子產權也爭取給孩子,不能放棄這些。
有網友指出,先搬回去住,不要意氣用事,考慮清楚,以你的工資,養活自己都緊張,何況還得養一個孩子,孩子大了處處都是用錢的地方,而且離婚了你就會發現,結婚的人都不一定大方,更何況離婚后呢?錢難掙,屎難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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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丈夫出軌,妻子不能用他的過錯來懲罰自己,與其苦惱該不該和孩子搬回去居住,為什么不想想,那本來就是自己的家,自己和孩子有權居住。而且要走也是犯錯的人搬出去,沒有理由自己反倒出去花錢租房子。
至于是否離婚,還是遵從自己的本心吧,如果為了孩子能夠逼迫自己忘掉過去,那就給他一個機會,讓孩子們也能擁有一個完整的家庭。
如果實在過不了心里那道坎,想要選擇結束婚姻,首先也有給自己和孩子盡量爭取利益最大化,更不要有任何心理包袱,因為你更值得為自己而活。
不過話又說回來,即使女子愿意給老公回歸家庭的機會,他是否愿意和出軌對象一刀兩斷,還很難說。
因為畢竟那個女人為了他已經離婚了,而且還是凈身出戶,一無所有。所以,很難保證男子能真正放下,徹底回頭。
那么對此你有什么看法和建議?歡迎大家在評論區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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