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許曼寧結婚五年。
為了她一句“我們會有自己的小家”,我賣掉老家房子,陪她從出租屋熬到買房買車。
可房本沒我名字,車本沒我名字。
七夕那天,我去民政局補辦結婚證。
工作人員卻皺眉:
“先生,系統顯示您和許女士三年前已經離婚。”
我僵住。
我從沒簽過離婚協議。
更荒唐的是,許曼寧現在的配偶,叫方亦衡。
每年七夕她都要去陪的病弱老同學。
下一秒,方亦衡曬出結婚證。
配文:
兜兜轉轉,她終于回到我身邊。
我嘴角抽了抽,撥通律師電話:
“有人偽造簽字騙我離婚,能判幾年?”
……
掛斷律師林聽的電話,我打車去了許曼寧今晚訂的七夕餐廳。
包廂門沒關嚴。
里面傳來方亦衡的笑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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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坐在我常坐的主位上,許曼寧正低頭替他剝蝦。
他們才像夫妻,我像個外人。
我的太陽穴一跳。
我推門進去。
許曼寧手上的動作停了半秒,很快拿紙巾擦了擦手,神色恢復平靜。
方亦衡抬眼看我,語氣輕飄飄的。
“陸先生來了?不好意思,今晚是我和曼寧的結婚紀念日。”
他故意把手邊的紅本本推到桌角。
結婚證露出一半。
我沒接話,手伸進口袋,按下了手機的錄音鍵。
許曼寧皺起眉,語氣帶著責備:
“你來之前應該打個電話,這樣讓客人很尷尬。”
我的目光平靜看著她。
“他是客人?”
方亦衡笑了,補了一刀:
“按法律關系來說,陸先生才是客人吧。”
服務員剛好進來上菜。
“請問哪位是許女士的先生?”
方亦衡自然地舉起手。
許曼寧坐在旁邊,沒有否認。
我拉開靠門的一把椅子坐下,像個臨時拼桌的陌生人。
方亦衡把一盤剝好的蝦推到我面前。
“陸先生別介意,曼寧知道我胃不好,習慣先照顧我。”
許曼寧淡淡開口:
“沉舟,亦衡身體差,你別和他計較。”
我的眼皮都沒抬。
“三年前那份離婚協議,你見過原件嗎?”
許曼寧眼神閃了一下。
“今天是七夕,不適合談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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